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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发展考察

发布时间:2018-11-0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统一战线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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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新型政党制度。改革开放以来40年间,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经历了前后相续的四个发展阶段:改革开放初期的恢复和发展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探索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条件下的发展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条件下的创新发展阶段。经过这四个阶段,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理论政策、相关章程和制度机制方面不断发展和完善,体现出鲜明的特色和巨大的优势。改革开放40年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成熟发展的40年,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精诚合作、充分展示政治智慧、共同打造中国特色现代民主制度的40年,充分反映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政治文明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对改革开放40年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发展的考察,证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政党制度的重大论断具有充分的科学性。

  关键词:新型政党制度;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统一战线;改革开放

  作者简介:刘维芳,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政治史研究室研究员,博士。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这一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一起,共同构成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构架。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以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成功召开为标志确立下来,经过改革开放前的曲折发展和改革开放后的坚持和完善,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改革开放以来的40年间,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与统一战线事业相伴,以人民政协制度为重要载体,经历了前后相续的四个发展阶段:一是改革开放初期的恢复和发展阶段,大致是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到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和中共十四大召开前;二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探索阶段,大致是从1992年到2002年中共十六大召开前;三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条件下的发展阶段,大致是2002年到2012年中共十八大召开前;四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条件下的创新发展阶段,大致指中共十八大召开至今[①]。在这四个发展阶段,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理论政策、相关章程和制度机制方面不断发展和完善,体现出鲜明的特色和巨大的优势。

  对于中国新型政党的历史进程,学界进行了较为广泛的研究[②],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是改革开放以来统一战线、人民政协、多党合作等事业发展的历史脉络;二是改革开放以来统一战线、人民政协及多党合作事业所取得的成就与带来的启示;三是对继续坚持和发展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建议及展望。从内容来看,学界对改革开放30年期间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发展的历史进程及取得成就的梳理较为全面,对重要的历史节点及重要理论政策都有所涉及,或以时间为序划分时段,或以几代领导集体相关思想为脉络展开研究,对成就和经验及建议的关注都较为全面。

  这些研究成果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理论政策文献层面的梳理较多,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过程的研究较为薄弱。从研究时段来看,大多数研究截至改革开放30年的2008年,对此后该制度的发展变化尤其是中共十八大以来的新进展未能及时反映。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作出了一系列新论断。这迫切要求学界把这些新变化放在改革开放40年大的历史脉络中进行考察。为此,笔者以改革开放40年为大背景,从理论政策、相关规章和制度机制三个方面系统梳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历史发展,以期对我国政党制度史研究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实践有所裨益。

  一、理论政策:方针不断明确,多党合作关系更加规范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理论政策不断发展和完善,对理论依据、制度基础以及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作用和任务等问题的认识不断明确,多党合作关系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

  “文革”结束后,在反思“文革”对多党合作事业严重破坏的基础上,中央统战部派出调查组到上海、浙江等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年来统一战线内部阶级关系变化等几个理论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形成《关于统战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意见》。1979年3月,中央统战部部务会议对《关于统战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意见》进行广泛讨论,其间两种不同意见相持不下。1979年6月15日,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开幕式上作了题为《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的讲话,全面分析和阐述了我国社会阶级状况的根本变化和由此带来的统一战线内部结构的深刻变化,对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性质、构成、范围、方针和任务以及人民政协的地位和作用等问题作出了科学论断。邓小平指出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1]。这篇讲话是新时期统一战线的纲领性文献,对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开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该讲话发表后,有关分歧意见始告解决,一致统一到邓小平这一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1979年8月15日至9月3日,中共中央统战部召开了粉碎“四人帮”以后第一次全国规模的统战工作会议——第十四次全国统战会议。这次会议总结了历史经验教训,确定了新阶段统一战线应是革命的爱国统一战线;明确了新时期革命的爱国统一战线是一个全体社会主义爱国者和一切爱国者(包括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非常广泛的联盟;明确了新时期统一战线担负着为了四个现代化和统一祖国服务的双重任务;确立了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基本政策;提出要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等[2]。会后,中央统战部按照中央批示精神和会议讨论形成的意见,制定了题为《新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的方针任务》的文件。为了贯彻会议和文件精神,中央统战部还于1979年底召开40多场务虚会,进行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新时期统战工作的开展和统一战线的发展扫除了“左”的思想障碍[3]。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拨乱反正,极力排除“左”的干扰,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重点转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轨道上来,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共产党内相当一部分干部包括一些领导干部,不重视统战工作,搞“清一色”,对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不够信任,不认真落实统战政策等情况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为了进一步肃清“左”的思想影响,适应形势发展新要求,1981年12月21日至1982年1月6日,第十五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在会上作了总结性讲话。胡耀邦重申统一战线仍然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大法宝。他指出,爱国统一战线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爱国者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他指出了爱国统一战线十个方面的统战对象和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4]。胡耀邦的讲话对进一步澄清在统一战线问题上的错误认识,清除“左”的思想干扰起到了重要作用。1982年召开的中共十二大把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5]十六字方针。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作用也第一次被庄严载入了1982年宪法[6]。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确立统战工作方针任务,第十六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于1986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认为,统一战线已经形成新格局,统一战线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扩大,形成了两个范围的联盟:一个是由大陆全体劳动者、爱国者组成的,以社会主义为政治基础的联盟;一个是团结台湾同胞、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以拥护祖国统一为政治基础的联盟,这两个联盟构成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整体[2]499。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召开的中共十三大,明确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完善“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列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7]。中共十三大报告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提法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此后的政治报告和中共中央其他有关文件去掉了“下”字,使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表述。这一调整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平等协商的政治联盟关系,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各民主党派政治上的承认和尊重,突出了各民主党派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1989年1月2日,政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规定》,对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目的、内容、形式等进行了具体阐述[8]。同年 12月31日,《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出台,正式明确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第一次明确了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9]。民主党派被正式确认为中国特色的参政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被正式确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党制度,这样两个新的定位从根本上解决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存在和发展的理论根据和政治基础问题。这就使多党合作超出了一般意义上统一战线范畴,上升到国家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层面。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使统一战线面临新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也意味着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1993年,中央统战部组织18个调査组分赴全国25个省市区,就新形势下统一战线新情况、新问题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统一战线的影响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调査,形成了《中共中央统战部关于新形势下的统一战线工作调研情况综述》[10]。该报告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统一战线工作对象发生的新变化,并从提高全党对统战工作认识和做好各领域统一战线工作等方面提出相关思路和对策。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序言[11]。由此,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得到宪法认可和保障。

  2000年12月,在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江泽民提出新世纪党对统一战线的基本要求。江泽民指出,统一战线作为党的一个重要法宝,绝不能丢掉;作为党的一个政治优势,绝不能削弱;作为党的一项长期方针,绝不能动摇。衡量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最根本的是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的效果着眼:一是看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是看能否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与优势;三是看能否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四是看能否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12]。在这次会议上,江泽民还明确提出:“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在党的富民政策指引下,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主,不仅是党和政府的政策允许的,也是光荣的。他们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了力量,应该受到社会的尊重。”[12]151-152他肯定了私营企业主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社会属性和政治地位,这对于澄清认识、统一思想和团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进入21世纪,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 2005年2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概括了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政治准则;提出要坚持把发展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根本任务,并进一步肯定了民主党派的重要作用。该文件指出,民主党派“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也是实现祖国统一、民族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13]。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进一步准确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法宝。”中国共产党党对统一战线重要法宝作用的认识提升到新的高度。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作出了重大论断:几十年的实践证明,这个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植根于我国土壤,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鲜明特色。

  2015年至2017年,中共中央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对统一战线及多党合作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它们主要包括:明确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基本内涵和本质属性,阐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渠道程序和重要意义,对新形势下开展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进行部署;对统一战线的性质、地位作用作出新概括,对统战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范围和对象进行新完善;明确了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重要原则、内容和形式;详细规定政党协商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内容、形式、程序、保障机制,提出了政党协商的三种主要方式——会议协商、约谈协商和书面协商;规定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八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主要形式以及程序机制等。

  综上,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坚持统一战线重要法宝作用认识下取得了一系列进展,理论政策方针不断发展,地位作用进一步加强,彰显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鲜明特色,增强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国际话语权。

作者:刘维芳     责任编辑:吴桂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