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夜史:人类对夜晚态度之变迁
除了季节的变换导致夜的长短发生变化,黑夜本身并无变迁可言,昼夜交替是自然规律,亘古不变。夜的变迁发生在与人类的关系中,从长久以来作为恶的化身,到近代以后成为现代生活方式所必需的一个时段,人类对黑夜的态度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生转变。
一
历史上,人类对黑夜的感情十分复杂,黑夜常常与恐惧联系起来,令人产生长夜漫漫的感觉。
从希腊神话中我们可以读出黑夜恶的本性。据赫西俄德说,纽克斯是夜神,她生了厄运之神、横死之神和死神。尽管没有和谁结婚,黑暗的夜神还生了诽谤之神、悲哀之神、折磨凡人的涅墨西斯,继之,生了欺骗女神、友爱女神、可恨的年龄女神和不饶人的不和女神。恶意的不和女神生了痛苦的劳役之神、遗忘之神、饥荒之神、忧伤之神、争斗之神、战斗之神、谋杀之神、屠戮之神、争吵之神、谎言之神、争端之神、违法之神和毁灭之神,所有这些神灵本性一样。由此可见,黑夜在希腊神话中几乎是万恶之源。
到中世纪,黑夜的负面形象并没有发生变化,尤其是在基督教支配下的欧洲社会,由于魔鬼和巫术,黑夜恶的性质更加突出。在当时的作品中,经常会看到如下论述:魔鬼在夜色的掩护下出没,黑夜属于魔鬼,而魔鬼是上帝的敌人。巫术是教会另一个痛恶的对象,中世纪巫术盛行,而巫术也属于黑夜,如同金斯伯格《夜间的战斗》所揭示的那样,“本南丹蒂”与巫师的战斗就发生在夜里。人们把黑夜当作魔鬼、阴谋的同义语,即便在现代英语中,夜仍有黑暗、罪恶、悲伤等含义。
其实,夜晚与白天一样,是一种自然现象,无所谓善或恶。人们赋予黑夜以恶的性质,乃是因为人的恶劣面往往在看不见的黑暗中展开,夜色为鸡鸣狗盗、杀人越货之事提供了天然的遮蔽,因此背上了恶的名声。黑夜具有恶的本性,是人们情感投射所致。
二
伴随着近代城市化的兴起,城市中出现夜生活,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对黑夜的负面看法。这种生活方式以酒馆、咖啡馆、音乐厅、剧院、俱乐部为载体和平台,为人们提供娱乐休闲以及社会交往的机会;这些场所大都具有经营性质,一些活动(如音乐、戏剧等)由专业人士提供,参加活动的人往往是需要付费的。在这里,黑夜不再漫长而需要打发,反而成为一天中最有生活情调的时段,为了享受这种生活方式,人们等待夜幕的降临。
在伦敦和巴黎这样的大都市,上层社会、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和年轻大学生们从17、18世纪开始最先享受夜生活。随着夜生活内容的丰富,公众参与也更加广泛。
俱乐部的兴起,成为英国夜生活的一个重要特征。考文特是伦敦夜生活的中心,那里集中了酒馆、咖啡馆、赌场、桑拿浴室等场所,多数娱乐场所通宵营业。进入19世纪,伦敦的夜生活更加丰富,剧院、俱乐部、赌场、酒馆依然是夜生活的主要场所,而且数量越来越多。到19世纪末,伦敦已经形成了三大夜生活中心,即斯特兰德、莱斯特广场和皮卡迪利广场。
夜晚的巴黎也是一个梦幻之地。巴黎的夜生活主要集中在“皇家宫殿”(Palais Royal),这里集中了全巴黎最一流的餐厅,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到第二帝国时期(1852—1870年),巴黎人的夜生活展现出更广泛的参与性和公共性,拱廊成为吸引市民在夜晚逛街、购物的好去处。拱廊的通道顶层为玻璃,光亮从上面投射下来,流光溢彩,通道两侧还排列着华丽的商店,为巴黎人提供了富有法国特色的夜生活场所。在第二帝国鼎盛时期,巴黎主要大街上的店铺在晚上十点以前不会打烊。
在有夜生活的地方,黑夜不再令人厌恶和恐惧,灯光照明的绚丽璀璨也更加凸显。此时,黑夜开始成为一种可以利用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