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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干家 “冯大姐”

——记民进会员、法律援助志愿者冯勤

发布时间:2015-11-03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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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勤(右一)与当地群众在一起。 □清 风

  9月17日,民进会员、梧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冯勤,接到梧州中院的邀请走上了审判席,对一起名誉维权纠纷案进行调解。平实的语言、丝丝入扣的分析,使得当事人对自己的行为有所认识,同时亦敞开心扉,讲出自己不同的意见,使得原本激烈对立、思想不通的情绪大为缓和。

  他们有所不知,这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代表不久前刚从新疆回来。

  去年,冯勤积极响应司法部关于做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工作的招募号召,主动报名,经司法部、区司法厅批准,于2014年7月中旬被指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恰县从事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一年中,她克服天气恶劣、语言不通、工作环境差等种种困难,接待来访咨询群众300多人次,为当地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为服务地留下近2万字的4份调研报告、近万字的《行政调解实施办法》、2万多字的模拟法庭剧本、近2万字的律师所规章制度、近百份法律文书,而带走的却是20多份已结案的案卷副本。

  1 “言传身教” 让年轻律师成长

  刚到新疆乌恰县不久,冯勤就被当地法律人才的缺失给震住了——只有一个执业年限不到两年的年轻维族律师,而司法所和调解中心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普遍不高,这些问题成了扼制当地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瓶颈。

  为使当地的法律援助工作能继续良性发展,她决定把“传帮带”作为服务工作的重点。

  冯勤主动向当地司法局的领导汇报工作思路,积极和本地的律师进行沟通,消除了当地律师的顾虑,该律师由“被动听取”变为“主动请教”。她还主动草拟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与非诉讼等方面的律师代理公函范本,为当地律师事务所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事务所的管理与律师的执业。对本地年轻律师,她将多年以来积累的办案技巧、执业技能、法律知识等倾囊相授,大大提高了当地民族律师的办案水平。

  去年10月,乌恰县一位律师受理了海某在2009年溺水死亡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但由于诉讼主体、诉讼时效等问题困扰,无从下手。

  冯勤知悉后,通过查阅仅有的几份材料及向当事人询问,理清了办案思路,建议并和该律师到当地工商局查阅企业的登记材料,核实了涉案企业的股东情况及改制情况,建议把企业股东及改制后的企业作为诉讼主体,并收集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及司法审判案例,代理意见最终得到法院的认可,使案件顺利立案。开庭时,又通过收集到的大量证据,最终使有关单位妥协,达成了和解协议,受害人得到近10万元的赔偿。

  通过各类案件的指导,当地律师的办案能力及水平得到很大的提高,同事们都夸冯勤为“实干家”。

  临离开乌恰县前,冯勤还把一年来自己精心制作的10多个授课的课件全部复制给当地的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以帮助其日后开展法律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

作者:清风     责任编辑:于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