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污染源(农药、化肥等),工业污染源(石油、化工、金属冶炼、采矿、电镀、废弃物等),生活污染源(洗涤济、生活垃圾等),地质作用,及不合理的施用农药、化肥、污水灌溉、危险废物堆弃、工业废渣、废水及工业粉尘沉降都对土壤造成严重的污染。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壤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污染面积不断扩大,污染物种类不断增加,污染物浓度不断提高。
据了解,我国受酸雨污染的农田总面积达到2688万公顷,受大气污染的耕地面积为7950万亩,工业固体废弃物占用的耕地面积也高达195万亩,约有65%的污灌耕地、遭到不同程度的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受重金属污染的耕地多达2000万公顷以上,施用农药和其它化学品的农田约6000多万公顷,尤其是在一些土壤高风险污染区,如:污水灌溉区、城市周边地区、重污染企业周这地区、交通干道两侧、农用化学品高施用区、危险废物处理场周围等,土壤污染程度极为严重。因此,迫切需要加大土壤污染治理力度。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潜伏性,再加上对土壤污染的长期性,严重性,及恢复的困难性认识不足,导致我国土壤污染调查和修复研究落后,土壤污染治理工作滞后。
为此建议:
1、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问题。土壤环境安全是整个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安全的基础。目前,我国土壤污染状况不清,土壤污染原因不明,土壤环境监管体系不完善,防治土壤污染刻不容缓。因此,要在国家环境安全战略高度重视,制定污染防治措施和规范。
2、国家要加大西部地区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和综合治理工作的投入。以往,我国在土壤污染调查上投入很少。土壤污染物种类复杂,采样和测定成本高,土壤污染现状调查需投入大量资金才能保证实施。因此,建议全面开展全国土壤调查,在摸清底数的前提下开展土壤调查工作。当前,一些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技术成本费用过高,不适合我国,急需探索一些成本低、效果好的土壤污染治理技术,建议开展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并建立健全土壤污染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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