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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自立:发挥政协优势,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献智出力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是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既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服务“三农”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也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献智出力,是人民政协唱响团结民主两大主旋律的现实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安徽是一个农业大省,近6500万人口中70%在农村,和谐社会建设的焦点和难点在农村。只有关心农民,振兴农业,繁荣农村,才能牢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五大”关系,实现最广泛的大团结大联合大和谐。

 

人民政协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重要力量。政协组织内的参加单位、专委会、界别、政协委员具有渠道畅通、上通下达、代表性强的优势,可以及时体察民情,广集民智,反映民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农村提供社会基础。政协委员代表性强、视野开阔、位置超脱,与本界别群众利益相近、认同感一致。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上拥有诸多条件和优势,可以通过政协的各种会议和有组织的活动,与各级领导机关对话,直接反映各种意见和要求。政协多数界别,与“三农”联系密切,了解农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便于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农村工作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言献策。民主党派有着特定的代表性与联系的广泛性,便于反映农村特殊群体的利益要求,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将他们团结起来,增加了农村多样化利益的表达渠道和途径。在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界别、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团体和专委会作用,人民政协将大有作为。

 

     一、深入调查研究,为科学规划新农村建设描绘蓝图。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涉及到农村社会各个方面的系统工程,需要进行科学细致的规划和长期艰苦不懈的努力。目前,多数县(市)区及乡镇抓规划制定的积极性较高,但也存在一些的误区:对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工作上表现出急于求成甚至急功近利的情绪;一些村镇不能因地制宜和量力而行,盲目攀比,片面追求时髦和进度;把建设新农村的希望主要寄托在政府投入上,存在等、靠、要的思想;规划仅限于旧村整治和建房、修路,在发展生产、提高农民收入上无良策,轻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人的发展;发动组织群众参与的方式陈旧,办法不多,以致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这样的规划背离了群众意愿,也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组织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处理好国家投入、社会各界参与和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思想观念,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扎实有效地把新农村建设向前推进。

 

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收集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掌握农村社会发展特点和农业经济规律,说实话,献良策,干实事,把维护、实现、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新农村规划、分步实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坚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二、促进农业生产力发展,为农民增收献计出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个字方针”,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发展生产是基础和前提。没有生产发展,就谈不上生活宽裕,也不可能有整洁文明、民主和谐的农村社会。近年来,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发展粮食生产的优惠政策,我国粮食生产连续三年获得丰收,一些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和产业化开发也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农民务农收入有所提高,农村形势发生了近年来少有的好转。

 

但是从总体上看,我省农村经济发展还存在很多困难:农村基础设施落后,抗灾减灾能力弱,农业生态恶化;耕地抛荒和粗放种植面积扩大、土地产出效益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缓慢;产业结构不合理,特色高效产业少,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农业生产方式落后,机械化程度低,规模经营和品牌建设滞后,尤其是农村民营企业发展不够,带动性不强。

 

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必须紧紧抓住发展生产这一首要任务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这一核心,积极围绕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稳定粮食生产,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农业建设,发展特色高效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和农业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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