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首页 >> 首页 > 民进专题 > 2007年两会专题 > 建言献策 > 社会与法制 小字体 中字体 大字体
窦瑞华: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 促进社会和谐
 
 

 

 

2006年《瞭望》新闻周刊等媒体在进行社会调查时发现:“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在我国不少地方蔓延,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不能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

 

“无直接利益冲突”,指没有直接利益关系者参与的社会冲突。如:去年11月四川省广安市因一起普通的医疗事故而引发群众围攻医院,绝大多数参与者并非医院的患者。江苏省金坛市曾发生因集资纠纷引起的冲突,事后调查发现,80%参与围堵的群众根本没有任何集资款。广州市发生一宗非常简单的交通事故,在死者家属要求肇事司机赔偿时,众多群众围观起哄,有的还向执勤民警投掷石头,导致民警流血牺牲。

 

“无直接利益冲突”是伴随“直接利益冲突”发生的,而且参与的人数大大多于“直接利益冲突”者,对“直接利益冲突”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使之更难解决。如果处理不当,会使事态扩大,甚至使“无直接利益冲突”变成更严重的“直接利益冲突”。2004年重庆万州“10.18事件”,因一临时工假冒公务员殴打进城务工人员,仅仅是三人之间的纠纷,却引发成为数千人参与、砸车烧车、冲击政府大楼的恶性群体事件。

 

“无直接利益冲突”的产生,固然首先是因为相关的“直接利益冲突”没有得到及时妥善处理,说明政府相关机构人员素质和能力的薄弱,但更为重要的是,为什么有如此多的“无直接利益冲突”者?事实上,“无直接利益冲突”的背后是有“直接利益冲突”的。这些参与者除部分人是路见不平或有起哄心理之外,多数曾受到不公平对待而心有积怨,加之无畅通有效的表达渠道,从而以冲突的形式发泄不满。

 

对底层群众利益的损害比较普遍。如:征地补偿对农民、下岗分流对职工、房屋拆迁对居民;垄断收费、权钱交易、分配不公等也引发群众普遍不满。万州“10.18”事件的调查表明,绝大多数参与者是无业人员,他们在移民搬迁、企业改制等过程中生活水平大幅下降,心怀怨恨。听说“公务员”打人并公然宣称“无论出了什么事情都可以花钱摆平”,特别愤慨。

 

“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发生次多面广,矛盾焦点主要集中于权力部门。这是十分危险的信号,表明我国改革发展进程中长期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引发社会情绪异变,导致执政的民意基础在流失。如果不认真对待,任其发展,这些积怨将如高压岩浆寻求突破口、高温干柴等待火星,后果不堪设想。

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既要治标,更要治本。

 

一、一定要切切实实地解决好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要特别重视解决好最困难、最落后地区群众的利益问题,并把是否解决好这一问题作为衡量干部的政治品质和工作能力的重要内容。

一些地方的党政领导热衷于表面形象、锦上添花、示范工程、采访报道,善于总结经验、迎接视察、标榜成绩,不重视落后地区、困难群众的工作。这种现象与有的上级领导的作风有关。喜欢看好的、听好的,不深入体察民情、了解民意,会助长脱离群众、华而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n

[ 我要发表评论 ] [ 打印 ] [ 收藏本页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主编信箱
Copyright 1996 - 2006 www.mj.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民主促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