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难,农民就医更难,这已是不争的事实。我无法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只就所住地——中山市的调查结果,全市村级卫生站216个,其中大部分建于七八十年代,医疗场所小,环境较差,设备简陋,部分卫生站只有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等“老三样”设备。全市545名乡村医护人员中,有执业资格的医生护士只有97人,仅占17.8%,平均每村不到1人,难以承担“小病不出村”的医疗服务,农民有病难以得到便利、及时、有效的治疗。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中山市尚且如此,西部地区、山区及边远地区就更不用说了。
为此建议如下:
1.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坚持政府主导、公有制为主体,引导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强化社会效益第一,病人利益第一的公益事观念,合理规划好农村卫生站的布局,并把卫生站的建设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项目,尽可能标准规范化。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才到医院治。
2.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社区)卫生站建设的资金投入,用2—3年时间全面改善医疗场所和设备,达到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求标准。同时,各级政府应把农村(社区)卫生站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计划,以保障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正常运转,进一步做好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3.建立镇医院管理村卫生站的管理网络,加强镇医院对卫生站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镇医院与卫生站的医护人员交流制度,有利提高卫生站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
4.市、县卫生部门应定期举办卫生站医护人员的在岗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站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
5.积极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让农民享受到应有的医疗保障,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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