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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瑞华: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促进社会和谐
 
 

 

3月11日,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这是窦瑞华委员作《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 促进社会和谐》的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窦瑞华11日在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言建议,采取五个方面的措施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促进社会和谐。

  窦瑞华说,“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是指没有直接利益关系者参与的社会冲突。事实上,其背后有“直接利益冲突”。参与者除部分人是路见不平或有起哄心理之外,多数曾受到不公平对待,加之无畅通有效的表达渠道,从而以冲突的形式发泄不满。

  窦瑞华说,“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发生次多面广,矛盾焦点主要集中于权力部门。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既要治标,更要治本。窦瑞华提出五点建议:

  一、一定要切切实实地解决好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可以建立一种干部既能当官、又能有一定时间做老百姓的“轮官轮民”制度,并完善对干部的监督和考核。

  二、完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尤其是弱势群体的表达机制。应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弱势群体表达诉求的制度,让干部多下基层听取意见。

  三、及时妥善化解“直接利益冲突”,消除“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外在诱因。认真清理各种“扰民伤民”政策,切实改进干部作风。

  四、加强正确舆论导向,帮助群众“有序维权”。电视、报纸等媒体要积极反映民情民意,用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的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使群众知法、守法、用法。

  五、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中的作用,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凝聚人心的工作。
 
 

 

(责任编辑:张政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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