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不仅在事业规模方面得到了迅猛发展,而且在理顺办学体制、拓宽办学路子、加强学生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等方面都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充分肯定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国民办高校在发展中也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可能会引发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大倒退,甚至会引发社会的不稳定。
一是办学指导思想不端正。有些民办高校把办学作为创收和赢利的手段,违背教育的发展规律,违背了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性质,影响了民办高校的声誉。在民办高校的领导者和管理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对高等教育基本理论及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认识不足,办学思想缺乏科学的理论指导。
二是资金不到位,学校持续发展困难比较大。民办高校校园基本建设投入、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维持学校正常运转都需要一笔不小的开支。由于一些民办高校的办学者在办学初期主要想通过收取学费和贷款扩大基建、添置设备、发放工资、维持日常开支,实现达到滚动发展的目的。因此,一旦遇到生源不足,民办高校的发展就陷入困境。
三是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在民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方面,部分民办高校出资者与办学者之间职责不明确,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很难得到较好的执行。不少民办高校至今还没有建立系统,科学、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家族化管理现象比较严重。
四是法人财产权不落实。有的民办高校由于处于创办初期,学校预期规划尚未完全实现,因此对学校产权归属问题比较模糊,没有作认真的考虑和界定。但办到一定规模后,问题就显山露水,对学校日后的健康发展构成潜在威胁。近几年,不少民办高校出现办学纠纷均与产权问题有关。此外,还有一个突出的问题是,目前仍有不少民办高校的资产(含土地、校舍、设备等)登记在出资者名下,还没有按照规定将产权转移到学校法人的名下,一旦这些民办高校办学发生问题,政府将不得不承担相关后果,如教职工和学生的分流、债务偿还等。
五是办学行为不规范。民办高校办学行为不规范表现在多个方面,如违规进行招生宣传,搞不正当竞争;财务制度不健全,财物管理混乱;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教学计划实施教育教学;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教学地点;不按要求建立学籍管理制度或学生注册登记制度,随意处理学生,不建立学生申诉处理制度;因制度缺失、管理缺位而导致发生交通、溺水、食物中毒、被盗等安全责任事故等等。由于民办高校办学不规范,近年我国民办高校群体性事件明显增多,且在事件性质、聚集规模、激烈程度和反复性方面,都要比以往严重,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2006年10月21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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