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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永新:关于尽快解决高校巨额贷款负债问题的建议
 
 

提案事由:

我国公办普通高校向商业银行贷款办学始于1999年,当时,高校因大幅扩招面临教育教学资源严重不足的局面,而国有商业银行一方面在商业化改革的过程中增强了经营意识和风险意识,不再盲目向企业发放贷款,另一方面受有效需求不足的影响陷入了信贷资金库存巨大的窘境。在国家政策的鼓励下,银行与学校双方建立起了积极的银校合作关系,银行为高校改造和校园建设、更新和添置仪器设备提供了大量信贷资金,很大程度上缓解了高校扩招的压力,为我国高等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杠杆。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6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显示,2005年以前,我国公办高校向银行贷款总额达1500亿~2000亿元。然而,随着我国高校的规模急剧膨胀和高校新校区建设的全面推进,高校负债的问题更加突出,这一数据仍在不断刷新,时至今日,有关人士透露,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公办高校银行贷款总额已达4500亿~5000亿元。

尽管高校贷款有力地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但公立普通高校直接向商业银行大规模贷款办学,赤字运作,在我国历史上是一项从未有过的尝试。贷款办学的很多弊端,例如盲目借贷、铺张浪费、管理缺位、违规操作、道德风险等问题逐渐浮出水面;一些银行冻结了高校的运行经费和教师工资以催逼债款,一些高校在国家审计署的审查报告中因债务比例过高被点名批评,一些省份出现了全省性的“高校卖地卖房还贷”现象,一些高校的招生诈骗和乱收费丑闻是因筹钱还贷而起……上述种种,使得高校贷款问题广受关注。高校银行贷款的巨大负担,已经将一些高校拖入濒临破产的边缘。据《中国青年报》的报道:甘肃省33所普通高校,负债49亿元,每年利息支付近4亿元。巨额债务已成为制约该省高校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个别学校甚至资不抵债,“破产”隐患凸显。这些问题如果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将很有可能给中国的高等教育带来一场深刻的危机。而导致高校向银行贷款而巨额负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政府默许、鼓励、甚至强制高校向国有商业银行贷款。

在政府财政投入能力不足、高校学费上涨空间有限的情况下,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省教育主管部门会同计划、财政、物价等相关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鼓励公立普通高校利用银行信贷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以提高高等学校的培养能力和培养质量,进而拉动需求,促进经济的发展”。此前,我国普通高校办学长期恪守的是量入为出的原则,贷款作为一项全新的筹资办学方式并没有得到高校的认可。因此,在1999年以前,高校对贷款的需求相当有限,只有部分国内顶尖的大学以及部分地方政府替地方高校出面,与商业银行签订建立银校合作关系。

在一项问卷调查中,当被问及贷款的主导方为政府、银行还是高校时,有许多调查对象将问卷中的选项“政府鼓励”自行改成了“政府强迫”,足见政府在高校贷款过程中扮演的重要角色。有实证表明,19951999年间,在教育部所属的34所高校中,除个别高校负债较大外,负债额变化不大,且金额不高。但是在2000年随着高校贷款大幅上升,其年末负债总体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上升趋势。2000年末,负债最高的学校债务高达40496.73万元,而时至今日,债务超过十亿元的高校已不罕见。

其二,国家以发放教育国债资金并要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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