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事由: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面积4万多平方公里,与瑞士国土面积相当,是内蒙古现存草原中最大的一个旗(县)。牧民约5万人,人均收入在内蒙古农牧业地区排名第一。
东乌旗属于干旱草原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历史形成与这一特殊环境共生的游牧文化,原住牧民分散居住和放牧。建国之后,50年代开始有马背小学,服务半径约10公里,马背小学分散在各嘎查(村)进行教学,老师甚至到蒙古包牧民家集中授课。伴随教育的发展,七八十年代东乌旗的十几个苏木(行政乡)、57个嘎查(村),初级小学曾达到过20多所,全旗教师700多人。
由于出生人口减少和教育资源的调整,牧区学校的数量逐渐减少。1995年,东乌旗牧区共有小学校16所,学校服务半径约50-100公里。2005年,东乌旗牧区小学校有10所,在校学生约2000人。2006年9月,根据调整学校布局,撤并中小学校的政策,东乌旗将牧区小学校全部关闭(暂时保留了1所),所有学生集中在旗(县)上学。小学撤并到旗之后,小学校服务半径最远达到了250公里。
牧民对在锡盟牧区如此撤并小学普遍表示不满。主要原因,一是孩子年龄太小,理应与家人共同生活,就近入学,待年龄较大,再到旗里住宿上中学。二是撤校明显增加了牧民的经济负担,除了学童生活费用的增加,不少家长还到旗里陪读,离旗较远地区的牧民每户要增加约1万元支出,陪读和接送学生到旗里上学明显干扰破坏了牧民的生产生活秩序。三是造成原有学校校舍闲置浪费,以及部分国有资产的流失。
在牧区大量撤并学校,更为深层的后果,是对草原文化的伤害。儿童从上小学起即被“拔”离草原,脱离了家庭,脱离了牧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民族文化。此外,在草原学校和老师具有传播和普及文化、科学、法律知识,丰富草原文化生活,沟通草原与外界联系等重要的功能,是草原上现代文明的生长点。将草原小学全部撤除,意味着取消了学校在草原上的教育、文化功能。
东乌旗的这一现象具有一定共性。大规模撤并牧区学校是锡林郭勒盟的既定政策,盟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把苏木学校全部撤并到城镇”的目标,政府网站称已“基本实现牧区苏木学校在旗县市所在地集中办学”。这一政策的另一个后果,是民族学校大量减少。与2000年相比,全区民族中小学减少了889所,其中用民族语言授课的中小学减少了878所。
本案建议:
2006年我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12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2006年9月,教育部颁发《关于实事求是地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有的地方工作中存在简单化和‘一刀切’情况,脱离当地实际撤消了一些交通不便地区的小学和教学点,造成新的上学难”;“这些问题,造成了一些边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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