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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修改后的《义务教育法》中明确建立各级政府按级责分担的经费投入机制



    实行“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后,中央和省级政府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县级政府也千方百计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确保了农村中小学教师“国标”工资的按时发放,保证了广大师生的安全,基本保证了农村中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近几年来,农村中小学人员工资的困难程度大大缓解,但其他经费投入,包括公用经费、固定资产维护费和大修费,多数地方尤其是以产粮为主的农业县,都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经费短缺的困难。

    农村义务教育的困境是长期积累的结果,原因也是复杂和多方面的,其中最为重要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县域经济不发达,地方财政匮乏,对农村义务教育无疑会产生巨大影响;第二,政府对教育投入总量严重不足;第三,中央、省、市、县、乡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严重失衡;第四,中国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了中国义务教育投资体制的严重扭曲。

    建议在修改后的《义务教育法》中,明确建立中央、省、市、县按级责合理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关键是在完善 “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同时,积极推动建立各级政府按级责分担的投入机制。为此,建议在修改后的《义务教育法》中明确:

    1.以中央为主,建立稳定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

    按照“谁出台政策,谁承担经费”的原则,全国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的国标工资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全国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约700万人,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03年全国中小学教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3293元计算,全国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每年大约需要950亿元;如果按照每人年薪1万元计算,全国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约需700亿元。950亿元占2003年中央本级财政收入12465亿元的7.4%(700亿元占5.6%)。中央财政只要调整支出结构,每年可控财力的增量部分用于发放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已经绰绰有余。这700亿至950亿元投入到农村义务教育之后,将有利于农村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切实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有利于提高国民的整体素质,推动社会经济的统筹协调发展。

    省级政府出台的各项津补贴凡涉及到农村中小学部分,则由省级财政统一支付。省级以下政府出台的地方性津补贴由出台政策的一级政府承担,确保农村教师和县城教师、公务员一致。

    东部发达省份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国标工资,原则上由各省自行解决。

    2.以省为主,中央给予补助,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机制

    由于多种原因,目前农村尤其是中西部农村中小学普遍存在大量的危房。以安徽为例,2001年至2003年,安徽省累计投入26.2亿元,改造危房458万平方米,新建校舍617万平方米。但目前仍有危房678万平方米,按当前建筑市场最低价格算,至少需27亿元,这还不包括大量配套工程所需经费。由于危房数量大,所需资金数额巨大,对于广大中西部省份来说,仅靠自身力量,在较短时间内很难解决。因此,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要充分考虑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性。

    东部地区经济相对比较发达,地方财力较强,中小学危房也比较少,所以农村中小学危房的改造主要由县级承担,省级对部分确有困难的县给予补助。

    中部各省现有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全额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各负担一半,今后新产生的危房则以省为主,中央适当给予补助,具体视各省财力而定,逐步建立起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长期稳定机制。另外,中部地区的地级市目前普遍处于城市高速扩展时期,因此这些城市的政府必须保证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以后他们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基本权利。

    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所需资金则主要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

    3.以县为主,建立确保农村义务教育正常运转机制

    在对县级原有一般性转移支付总额不减少、且能补齐因免除农业税而减少收入的前提下,原有支付工资的资金可以确保学校运转。这样就可以建立以县为主、保证农村义务教育正常运转机制。首先,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由省级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出基本标准,并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如果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由国家免费提供,免除杂费后形成的公用经费资金缺口由县级财政予以安排(全免费和部分免费只是“两免”的范围不同而已。这项政策要视国家和地方财力而定。)

    各省、县应设立农村中小学贫困学生助学专项基金,帮助所有家境贫寒的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

    4.合理界定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主体,制定切实可行的还债计划

    农村“普九”期间义务教育债务十分沉重,仅安徽省就达20.3亿元,中西部其他省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教育债务问题,如湖南31.75亿元,广西30亿元,重庆16亿元。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问题由于长期得不到解决,严重干扰了农村中小学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各级政府要明确态度,对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逐项进行核实和分类,明确债务主体。在此基础上,各级政府制定偿还计划,分步实施。

    综合起来看,按照按级责分担的要求,如果实行全免教育,以安徽省为例,2003年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正常年均需要147.6亿元,按上述级责分担具体比例:1.中央财政承担77亿元,占52%,主要是用于发放教师国家标准工资、免费提供教科书、危房改造补助及其他项目补助;2.省级财政承担34亿元,占23%,主要是用于发放教师省津补贴工资、危房改造、困难学生生活补助;3.县级财政承担34亿元,占23%,主要是用于解决学校正常运转的缺口经费,发放教师省以下地方津补贴工资、偿还教育债务;4.市级财政承担3亿元(主要用于发放市级政府出台的津补贴),占2%。

    如果仅仅对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实行免费教育,安徽全省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正常年均需要130.2亿元,具体按以下比例分担:中央财政承担68亿元,占52%;省级财政承担30亿元,占23%;县级财政承担30亿元,占23%;市级财政承担2.6亿元,占2%。各级财政承担的经费支出项目与上面大体相同。

    简言之,在现行财税体制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负担,算大帐就是中央和地方五五开;地方中,省和市县大约也是五五开。这和现有的中央、地方可控财力大体也是相匹配的。

    城市区域的义务教育经费,由所属行政区域的财政解决,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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