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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党第一要务的探索性实践

——民进海南省委法制专委会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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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社会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执政党执政能力建设日渐加强,越来越凸显出我会作为参政党与肩负的历史使命不相适应,跟中共对民主党派的政治责任要求的差距越来越大。

    参政党的能力和作用落后于时代发展的要求,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中共基层一些党委贯彻多党合作制度乏力的因素,更为重要是参政党体制和机制滞后的因素,特别是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陈旧框架,参政议政运作的陈旧模式,造成参政党人才、智力的弱化,制约了参政党参政议政能力和作用的充分发挥。

    进入新世纪以来,会省委经过不懈的探索,深深感悟到发展是参政党第一要务的深刻意义,从而确立了人才强会战略新思维,制定了全面整合我会人才资源的新机制,进一步调动全会的集体智慧,形成统筹协作的合力,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过去分工不协作、靠少数领导和骨干会员支撑局面的被动状态。

    现就我会改革创新不适应“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强化法制专委会统筹协调参政议政工作的尝试汇报于下:

    一、确立人才强会战略新思维。过去由于组织发展分工的局限,会省委各专委会的成员几乎是教育文化出版界的骨干会员,因此在履行各专委会职能时往往有心无力,捉襟见肘,极其被动。2002年会省委四届委员会成立以来,我会坚持人才强会的战略新思维,以参政议政能力和需要作为发展会员的标准,积极物色、发展有利于各专委会开展工作的“新领域”会员120名。其中政府各部门的公务员50名、经济界27名、法律界8名、中介服务领域17名,大大充实了我会各专委会的领导班子和骨干队伍。

    为了紧跟形势,会省委理论学习核心组反复学习了中共十六大报告,特别是报告里提出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给班子成员莫大的鼓舞和激励。大家一致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时代赋予参政党一项极其重要的参政议政内容。通过学习,大家还进一步认识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涉及面大,政治性和法律性强,因此,会省委把我省政治文明建设的调重任委托法制专委会,以及由法制专委会负责统筹我会参政议政工作的协调开展,从而开创了我会全面履行参政党职能的新局面。

    过去,由于人才的局限,我会在许多领域的参政议政是个空白点,自确立了人才强会战略新思维,发展了八位社会知名律师加强了法制专委会后,我会参政议政能力建设步上了新台阶,尤其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方面的参政议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法制专委会在副主任委员刘晰律师的带头下,积极投入关心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活动。她先后七次对弱势群体进行了法律援助,尤其是2003年刘律师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公正,无私无畏,排除各种干扰,经过数月的奔波取证,行程几千公里,终于成功地为两位被判处死缓己坐了10年牢房的无辜农民伸张正义,平反昭雪,在全国司法界引起轰动。中央焦点访谈曾两次播放了采访刘律师的专题报导。我会这一法律援助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同时扩大了我会的影响,提高了我会的形象。

    清白无辜的农民被误判死刑的严酷现实,暴露了我国司法体制的不完善以及公检法严重违法执法行为。为此,会省委主委吴葵光同志针对这一典型的违法案例,委托法制专委会陈文峰律师集思广益,主笔撰写了如何防止司法审讯中践踏宪法侵犯人权,采用逼供信的违法手段取证定罪的提案。提案依法提出改革旧的审讯运作形式的建设性建议。如审讯犯罪嫌疑人必须有第三者(辩护律师或检察机关人员)在场鉴听;或审讯时采用玻璃墙将审讯人员和犯罪嫌疑人隔开,避免产生刑讯逼供行为;或审讯时采用录像、录音设备把审讯现场记录备查。

    此外,会省委鉴于多年来不时接到省外投资者对我省司法执法不公的投诉,就公检法地方保护主义的弊端以及如何维护省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委托法制专委会作为课题进行调研。经过充分调动各位律师会员的聪明才智,法制专委会撰写了建议设立海南高院巡逻法庭,负责审理省外投资者诉讼案件的提案。这些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提案,得到了司法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建立参政议政统筹协作机制。过去议案、提案均由各专委会、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独立完成。由于部门和个人对某一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认识的局限,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不够熟悉,因此议案和提案难免有片面性,影响议案、提案质量。近年来会省委以改革创新精神,建立了参政议政统筹协作机制,大大促进了议案、提案质量的提高。根据统筹协作新机制的要求,两会的议案、提案初稿先集中到法制专委会进行审议、筛选,然后报会省委领导班子集体审核,再由法制专委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对议案提案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完善,力争做到依法参政议政,建议科学可行。例如我省广大群众对两所名校办民校,收取高昂的学杂费,反映极其强烈。各民主党派近年来年年向两会撰写提案,坚决要求“取缔”这两所民校。会省委委托法制专委会对“取缔”名校办民校的意见进行评议。通过调研分析,大家一致认为,名校拥有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先进的教学管理经验,如果名校能按照教育部有关几个“独立”条件办学,是对社会多作贡献。为此,法制专委会提议我会以《整顿、规范名校办民校刻不容缓》为题向两会作出提案。这样,既从体制上理顺了两所名校创办的高质量民校的关系,又解决了教育资源比较缺乏的市县通过重点中学指导、扶持社会各界创办高质量民校的难题,从而满足社会对高质量民校的需求,这一提案深得政府和教育厅的好评。

    三、整合我会参政议政资源,创新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机制。实践充分证明,会省委的政治协商水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质量,直接反映了我会领导的思想理论素质和代表委员的水平和能力。回顾上世纪90年代,省委省政府作出一些带片面性的决策和出台一些落后于时代的法规,在政治协商、人大立法和政协的评议中,我会的代表和委员都毫无异议地举手通过。经过实践,省委省政府发现一些决策和法规有失偏颇并提出修正时,大家又一致表示拥护。之所以屡屡出现这种随大流的现象,虽然是多种原因造成的,但其中同参政党及其成员的理论、政策、法规水平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无不关系。

    会省委针对这一实际,近年来特别重视我会的理论学习和政治协商、人大的立法执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机制进行改革创新。会省委建立了“以会带宣”的理论学习制度,坚持做到凡会必须进行一次与会议主题相关的理论讲座或辅导;其次,由会省委理论学习核心组法制专委会建立统筹协调机制。例如政治协商,先形成我会的共识,然后才与会。又例如理论学习核心组同法制专委会于每次人大和政协会议召开前,为参与人大立法执法监督评议的我会人大代表当好参谋,为出席政协各种会议的委员当好智囊。

    近几年来,会省委努力做到把建设性建议和批评性意见贯穿于政治协商的全过程。例如2001年中共省委召开党派领导会议,征求对中共省委关于改进党风的意见。我会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对《意见》讨论稿提出批评性意见,并从三个方面提出建设性建议,深受省委主要领导好评。例如,今年2月6日由省委主要领导人召开的对中共省委开展先进性学习征求意见座谈会,会省委本着肝胆相照的精神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为构建学习的长效机制、防止先进性学习走过场进言献策,受到中共的肯定。又例如中共省委召开有关重要人事协商会议,曾多次把已上报中组部批复的文件带来协商,我会仅作“尊重中共省委决定”的表态。因为既成事实的协商违背协商于决定之前的原则,所以我会只能按情况通报会来对待。

    我会人大代表以法制专委会为依托,凡涉及法律法规问题请法制专委会当顾问,因此在立法和执法监督中,在接受和处理群众投诉工作中,坚持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以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能,为党分忧为民排难,并敢于说真话当诤友坚持正确意见。例如省政府先后制定提交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的《海南省信访条例》、《关于治理整顿私营橡胶炼胶厂的有关规定》(初稿)中,有与宪法总纲尊重和维护人权精神相违背的、有市场垄断倾向的条款或表述。我会人大代表根据宪法精神和市场经济公平竞争原则在常委会议上仗义执言,依法逐一指出上述两个法规性文件中一些条款和表述的谬误,提出暂不提交常委会议表决的动议,获得了多数委员代表的附议,从而保证了法规的质量。此举受到与会者的好评。

    实践证明,确立人才强会战略思维,整合参政议政资源,创新参政议政机制,使参政议政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依法有序的民主监督得到有力推进,这既有利于执政党在决策和执法中减少失误,又能在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中提高了我会的参政党形象和社会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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