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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进”与“民促”两组织合并史实的厘正

发布时间:201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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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在一些研究民主党派历史的文章包括一些大专院校的教育参考书中,对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与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简称“民促”)因历史上有过称该两组织进行过“合并”的一段文字而确认其为事实,有的还渲染有加 。实际这是一种浮于表面、没有经过深入研究考证的不正确看法和对史实不负责任的做法。由民进中央会史工作委员会编写的《中国民主促进会简史》 ,民革中央宣传部编写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的历史道路》 ,以及目前最具权威、由各民主党派中央和中共中央统战部联合编纂的《中国民主党派史》 等书,均在对这一段史料进行慎重严谨的考证和认真的甄别后,作了淡化处理——即在民进中央和民革中央自己编撰的史书中都不正面提及此事。这样做并不是无视史料,故意回避历史,而恰恰相反,是为了尊重史实,尊重历史,因为这两个党派在事实上并没有真正实现合并。
  
  事情的起因,源于1947年7月1日香港《华商报》第一版刊登了一篇题为《粤沪民主促进会合并 发表宣言重申反独裁反卖国主张》的文章,称1945年12月在上海成立的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与1946年4月在广州成立的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对外也称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促”)两个组织,“从民国36年7月1日起,正式宣布合并为一”。文章说:“我们之所以决定在组织上合并,不仅仅是由于名称完全一致,尤其因为彼此的目标与任务基本上若合符节,我们既然为促进民主统一与民族独立而奋斗,又同样是不属于任何政党的独立性组织,真所谓‘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为了加强民主团结,增大人民力量,双方经过恳切的交换意见,获得会员的热烈赞许,我们就在民主的呼应团结,走向更进一步的正式合作,这就是两大民主团体联为一体的由来。”文章同时申明了对时局的看法和合并后共同的政治主张。第二天(7月2日)该报继续刊登报道,在第四版有《民主促进会负责人昨招待记者宣布五项行动纲领 李济深痛斥国民党反动分子盗用三民主义之名而行专制独裁之实》的文章,说“沪粤两地民主促进会合并后,该会港九总支部昨日下午在茶会招待会上,由负责人李济深报告两会并经过”,并宣布了合并后两组织的五项行动纲领;文章还援引李济深话称:“‘民进’不是一个党,他是一个促进民主运动的群众组织”,并宣布,合并后总部仍在上海,港九总支部则设立于本港皇后道中四十号二楼。上述两篇文章的公开发表,自然会在社会尤其是民主阵营产生很大影响,人们都以为这两个民主运动的中坚团体组织已经真的合并了。其实这只是一个表面。
  
  这里有必要先回顾一下两个“中国民主促进会”的简单历史。1945年12月在上海成立的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是以上海文化、教育界具有进步思想的爱国民主人士为主、有一部分爱国的工商界民主人士参加的民主团体,其宗旨是“以发扬民主精神推进中国民主政治之实现” 。主要发起人是马叙伦、王绍鏊、郑振铎、许广平、林汉达、周建人、陈巳生、徐伯昕等;马叙伦为首席常务理事。1946年1月4日,民进发表《对于时局的宣言》,全面阐述了对国际国内形势的立场观点,指出抗日战争结束后,“整个世界已经走入了一个新的时代”,但目前国家面临着内战独裁分裂与和平民主统一两种命运的抉择,我们要一致反对“战争的遗烬死灰复燃”,“把握住自己的命运”,要在首先实现民主的基础上实现真正的统一,为此,《宣言》提出了立即无条件停止内战、国民党立即无条件还政于民、外国军队从速从华撤退、自主改革政权等八点政治主张。之后,民进主要以上海为基地开展民主运动。
  
  

  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简称“民促”,是1946年4月14日在广州宣告正式成立的(公开称呼时也用“中国民主促进会”)。其主要成员是在广州的国民党爱国民主人士,主要发起人是李济深、何香凝、蔡廷锴等;李济深为民促中央主席。5月15日,香港《华商报》发表《中国民主促进会(即“民促”——编者注)成立宣言》,宣布民促忠诚于孙中山的革命三民主义,以“民有、民治、民享”为最高准则,反对蒋介石的内战和独裁政策,要求国民党根据孙中山“天下为公”精神,自动结束党治,建立联合政府 ;该《宣言》同时宣称,民促的宗旨“无非欲团结海内外志同道合之同志,齐一步伐,集中力量,以促进中国之政治运动,共同完成建国大业,使和平统一民主富强的新中国得以雄立于世界” ,并提出了国民党必须立即结束从事内战的错误政策、自动结束党治、保障人民的基本自由权利、保证国家主权之完整建立联合政府等七项主张 。之后,民促主要在广州、香港一带活动。
  
  从上述简单的介绍中,我们可以发现,民进、民促两个组织在政治旨趣上是基本一致的,都是为了推动和促进中国民主政治的实现,在斗争的策略和方式上也基本相仿,都采取以和平民主方式、唤醒民众觉悟为主要手段进行斗争。但是两组织的差异和不同也显见:民进的主要成员是在上海从事文化教育工作和部分工商界的爱国民主人士,抗日战争时期他们大都留居上海,抗战胜利后,他们又自觉积极投身反对蒋介石、国民党内战独裁卖国的爱国民主运动,他们中许多都是无党派民主人士,是促进中国民主之实现的共同目标使他们走到了一起;民促则是国民党民主派组织,其成员大都是当时集居在华南广州、香港一带的国民党爱国民主人士。
  
  1946年7月,蒋介石在美国政府的支持纵容下,悍然发动全面内战。为制止内战,全国各民主力量积极行动,在国民党统治区内掀起了轰轰烈烈的爱国民主运动。以当时的形势,加强民主力量间的团结与合作乃至集分散的民主力量为一体,已成为一种历史的必然。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民进与民促两个组织产生了拟合并为一的想法,双方并在一段时间内在政治、思想、组织等方面进行认真的筹备,并由民进理事会理事李平心起草了两组织宣布合并宣言。  但是,由于后来国内形势不断恶化,尤其在上海,白色恐怖异常严重,特别1947年5月国民党当局颁布《维持社会秩序临时办法》后,民进在沪已不能再开展公开活动,被迫转入地下。在这种特殊情况下,民进理事会于1947年6月30日做出了“唯因环境关系,(与港民进)具体合并(事宜)暂从缓,致函港民进婉复保留合并之故。请马(叙伦)理事主稿” 的决定,但由于当时沪粤两地的联系不能畅通,信息不能及时传达。结果,当时已从广州转移至香港的“民促”在不知沪民进做出决议的情况下,于7月1日(即沪民进做出决议的第二天)在《华商报》提早发表了两组织合并的《宣言》(根据报纸的编辑程序和当时的排版印刷技术,《宣言》原稿至迟也必须在6月30日前交报社,甚或更早——作者注),并在当天举行茶会招待会,宣布对时局的看法和五项行动纲领等,给人以民进、民促两组织已经合并的感觉。其实这一切都是在民进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真是一个不小的玩笑。这也因此给后人研究这段历史造成了一种假象。
  

  不过可以首先肯定的是,民进、民促关于两个民主促进会合并的动议及为此目标而进行一系列准备(筹备)工作的过程都是真实的,有案可稽。1947年1月31日,民进理事会讨论(1947年2月9日)召开第五次会员大会的有关事宜,其中会议议程中的第6项内容为:“与香港民主促进会合并洽谈经过,由马(叙伦)先生报告” 。在民进第五次会员大会报告中,关于与香港民进合并事宜有以下一段文字:“兹有两事要求同意者,(一)为李济琛(深)、蔡廷锴、何香凝诸先生领导在香港组织之中国民主促进会,名义既同宗旨亦合,近由理事会公推王绍鏊、马叙伦两理事与李蔡两先生商洽联络,以期共进。结果认为不如径行合并,不仅可以免名同体异、混淆观听之弊,亦可收通力合作、增加声势之利。除仍由理事会详密研究合并办法外,事关本会根本问题,理合提出,听取公意。(二)……” 。对大会的这一提议,与会会员进行了讨论,并取得一致共识做出如下决议:“原则通过,详细合并办法通过理事会决议办理”,明确授权理事会具体办理此事。上文所说马叙伦、王绍鏊与李济深、蔡廷锴商洽联系一事,在民进现存档案中也有反映。民进第五次会员大会报告有关过去一年所做工作事项中,有“欢迎李济深、王葆真二先生茶会”一项 ,时间大约在1946年11月上中旬。另外,1946年12月14日一份“民主促进会分组开会”的记录“议决摘要”中有“①可以合并,但须不违背本会纲要与宗旨(意即应迁就本会宗旨);②只要于推进民主效果大,即可取二方法中效果较大之一行之——董先生(指董秋斯——作者注)主张如采用加入民盟之一条,最好保留民进会员原有的自由(即指有几人不愿加入政党)。”的记载 。这是民进现存历史档案中可见的有关两个民进合并事宜最早的记录。这说明,在1947年2月9日民进召开第五次会员大会前,上海民进与广州民进双方主要领导人已对合并一事有过联系商洽,并在上海的民进会员中进行过讨论。第五次会员大会将两组织合并事宜授权理事会议决后,理事会多次讨论研究该事,并做了一系列的筹备工作包括商量确定合并后的章程、宣言、组织机构等。从目前看到的档案记录有以下几次:1947年2月28日理事会记录:“与港粤民进合并事,俟李任潮(李济深)宣言发表后,再定合并手续,斟酌实现日期”;3月上旬(具体日期不详)理事会记录:马(叙伦)理事报告:“与港粤民进合并后拟定章程,因收集材料不够尚未草定。联合发表宣言由李理事平心负责起草,以因事冗不及脱稿,下次理事会时想皆能解决”  (现民进档案室保存有李平心起草的两组织合并的《宣言》,其内容与在《华商报》公开发表的《宣言》基本无异——作者注);3月20日民进理事会记录:第一项:“讨论本会合并后简章草案。议决:修正通过。关于应否设总支部,保留之以后再行讨论。”第二项:“本会合并实现事件。议决:由马(叙伦)理事整理文件后即行发出,送致广州民进会;” 6月30日民进理事会记录:“马理事叙伦报告港民进寄来文件,对原则无异议,惟章程略有更改,主要者为添加南方支执行部,及对本会于完成后解散,改为存废由全体会员大会决定,本席主张接受。决议:原则决定,章程更改亦同意。惟因环境关系,具体合并暂从缓,致函港民进婉复保留合并之故,请马(叙伦)理事主稿。” 最后一份记录明确无疑地表明,上海民进决定合并事宜暂缓进行,并致函香港民进说明原委。可惜的是,这一信息尚未传达到彼,对方已提前公开发表合并《宣言》,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历史误会。
  
  有关双方有合并动议并有具体筹备活动的真实性,民革中央所保存的档案和一些有关民主党派历史的书籍也可佐证。其中民主党派历史书籍中有关这段史料引用比较多的,是一本叫《中国党派》的书。如张军民著《中国民主党派史(新民主主义时期)》,在叙述这段历史时主要就引用了《中国党派》 :“1946年11月下旬,李济深到达上海,民进会热烈欢迎。李济深高度赞扬民进会在上海民主运动中的作用和影响,”并认为民进会‘不仅有国民党员,人民团体亦多,但领导的是国民党员’,而且上海民进与他所领导的广东民进名称亦相同,而且发起的‘主张及经过认为相同,两会有合并之需要’。随后蔡廷锴到上海,‘又谈起合并问题’。于是李济深、蔡廷锴与马叙伦、王绍鏊等‘遂进行研究’,并于1946年11月7日在上海达成《广东中国民主促进会上海中国民主促进会合并共同协约》……。” 这里想提请注意的是,《中国党派》是1948年在国民党统治区出版的,从该书的内容可以明显看出,该书是站在国民党立场说话的,如在说及两个民主促进会的宗旨及政治主张后说:“后因同受中共之策动,同为中共之外围”,后边还有该两组织为“中共实施‘地下斗争路线纲领’之预定计划,……”,“故已甘心为中共利用”云云。所以对它的可信度应该打个问号,对其所书的内容要有理性的判别,引用时取慎重态度。例如,该书有两个民主促进会“合并后(的)内部组织”一项,谓合并后设①中央干部理事会理事:李济深、马叙伦、陈铭枢、李章达、李民欣、蔡廷锴、梅龚彬、冯祝万、陈劭先;②监事:何香凝、云应霖、杨建平;③主席:李济深,副主席:马叙伦。蔡廷锴负责组织兼管海外组,梅龚彬负责宣传组,李章达负责军事组,冯祝万负责经济组,何香凝负责妇女组,陈劭先负责民运组,谭冬青任秘书长;④港九总支部理事……。 这份名单显然有可疑之处:①这份名单在民进档案中从未被提及过,民进领导人马叙伦几次向理事会报告与广州民进接洽联系事宜,均未谈及此事;而这种重要的人事问题,马叙伦是不会不向理事会汇报的;②即便是1947年7月1日合并《宣言》在报章发表,也未见此份名单或有人事方面消息的透露,可见人事问题还未协商安排好;③从名单的构成看,将近20个人的名单,上海民进仅马叙伦一人,其余均为广州民进成员,怎么可能呢?既是两个组织的合并,并且“合并后总部设在上海”,领导层的构成怎么也得平衡、相兼些吧。因此,这份名单即使不是全假,至少也只是单方面的一个构想而已。所以,在引用这样的材料时必须慎重,否则就会闹出像“李济深当过合并后的中国民主促进会主席”这样的笑话。
  
  或许会有人问,在单方面公布合并《宣言》后,两个民进在“既成事实”面前,是否还真是合并了?我们的答案是否定的。其理由是:①在民进档案中至今尚未发现有两个民进在组织上实行合并的任何记载;②从事实看,1947年7月4日国民党当局悍然发布“勘平共匪叛乱总动员令”后,国统区白色恐怖日趋严重,民进在沪的公开活动基本停止,民进主要领导人转入地下,因此6月30日理事会做出“具体合并暂从缓”的决定后,理事会无法再就此事进行研讨并做出新的决定;③就民进领导人的行踪而言,理事会常务理事马叙伦、王绍鏊、许广平,理事会理事周建人、徐伯昕、柯灵等在1947年7月之后直至年底大都没有离开上海,而是在上海坚持斗争;1948年1月1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在香港正式宣布成立,其组成中包括了“民促”全体成员; 1月2日马叙伦抵达香港后,与先期抵港的王绍鏊、徐伯昕等,以“民进”即上海的中国民主促进会名义在港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在香港扩大了民进的影响。 由此可见,即使在《合并宣言》公布后,两个民进组织还是没有真正合在一起,即领导层没有确定,机构没有合并,尤其作为合并的重要标志,双方应在一起共同组织和开展民主运动活动,但在可见的史料中似乎还未发现有过这样的活动,这是非常关键的。因此,两个民进是否合并的真相已经显见。张军民所著《中国民主党派史(新民主主义时期)》一书,对两组织合并事件持比较客观的态度,他认为“民进曾与民促‘合并’,但实际都仍是各自独立的组织”,“由于两个组织所在地及活动中心不在一起,也由于两‘民进’成分毕竟不同,广东民进是国民党民主派的组织,而上海民进中的国民党民主派人士只是极少数,多数为文化教育界人士。所以1947年底马叙伦与民进主要领导人到港后,便与李济深进行会谈,最后决定两会仍以各自的独立组织活动。” 以上叙述除了在时间上稍有出入(马叙伦是在1948年1月2日抵港的,元旦那天马叙伦还在驶往香港的的船上,并作了一首题为《卅七年元旦在舟中作》的诗 )外,其他均比较符合事实,结论也是比较客观、公允的。鉴于《合并宣言》是公开发表的,已在社会造成影响,因此马叙伦在港与李济深会谈后,决定还在报刊公开发表声明,宣布双方组织依然保持各自独立。3月20日,《华商报》第一版刊登《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中国民主促进会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深伦等前代表香港、上海两地之中国民主促进会以名称无异,旨趣亦同,会商合并;嗣经双方在超党派之原则下,取得协议,声明合并;当荷海内外各界共鉴。惟原有香港之中国民主促进会,本名“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为国民党内一部分主张实现民主政治者所组织,本年一月,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成立,原有香港之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多数加入民革会,以是原有双方立场,不能尽同;为求对于民主运动各尽厥职起见,复经双方会商,原有香港之“中国民主促进会”恢复原名为“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原有上海之“中国民主促进会”亦仍保持独立组织。此后精神合作,庶为两便。业得协议,用特联合声明,敬祈公鉴。


  
         
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代表  李济深  蔡廷锴
          中国民主促进会代表  马叙伦 王绍鏊 徐伯昕
                    三十七年三月二十日

  
  1947—1948年间两个“民进”合并的全过程即如上所述。有人说历史是死的,其实并不完全正确,历史有时很“活”,需要人去判别,去正确理解,而尊重史实则是治史者必须具备、同时也是最应讲究的学识。

 

(责任编辑:戴海荣)

作者:沈 镜 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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