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窦瑞华先生共事
每天打开电视机,几乎都会听到“壮丽的长江三峡;精美的大足石刻……”的广告词,并看到大卧佛、千手观音等图像,总会令我顿生兴奋,同时思绪万千,往事涌现。
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大足石刻,各种媒体争相报道,不说家喻户晓,确实已名扬五洲四海,游人云集,车水马龙。这景象来之不易啊!非亲历者难知其艰难与曲折。
上世纪“文革”期间,大足石刻被认为是封、资、修“四旧”的典型,不仅未对外开放,甚至动议炸平宝顶大佛湾,连重庆市民也鲜有人知。改革开放后,大足石刻在北京、深圳等地办展览,拍电影、拍电视、上报刊,但究其提高知名度效果,皆不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之意义深远,今昔对比令人兴奋。
重庆市申报大足石刻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委员会首任主任,是时任副市长的窦瑞华同志(民进重庆市委会主委),故每当兴奋之际就难免想起他。
敢于担当
大足石刻于上世纪80年代初对外开放,中外政要、学者接踵而至评价日高,称其为“未开发的金矿”。上世纪90年代,市、县两级党政都明确提岀:“让大足石刻走向世界。”我时任重庆大足石刻艺术博物馆党组书记和馆长,更是日夜思考其事,后认定只有使大足石刻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得到国际权威机构认可,才算真正走向了世界,并能获得较多延伸效益。这一工作思路获国家文物局、市、县领导同意后,便全面开展了筹备工作。
1996年,国家文物局正式将大足石刻列入申报预备清单项目。12月,市政府成立“市申报委员会”,由副市长窦瑞华任主任,我们因此项工作而多有接触。
1997年2月和4月,窦副市长在大足和市文化局主持召开工作会议,与会者对“申报几山为宜”分歧较大。一是多人主张只申报宝顶一山,理由是:任务重、时间紧、资金少、业务生,只宜集中全力保一山,有一山成功作招牌就可以了。我不同意只报一山,因一山不能充分反映大足石刻的民族特征和全貌,也缺乏规模效应。我除在会上公开呈述我的意见外,会后还游说有关委员会成员,他们皆为权力部门领导,我深感阻力不小。我便向窦副市长进言,申报一山故然成功率会高一些,我们也少担风险,但缺点太多,我们也缺乏担当历史责任的勇气。我俩反复衡量得失利弊后,窦副市长拍案而起说:“我们也来个不以成败论英雄,担当生前事,何计生后评。大家多费点力,铁杵都可磨成针,我支持你的主张。”便加上了南山和北山,申报一律按“三山”布置开展工作。二是对申报时间有分歧。有人主张等云冈、龙门申报后,我们再申报,理由是一有经验可学习,二有时间准备。我和窦副市长都觉得若人家不申报,难道我们就不申报,有趣的是我俩同时说出:“农民都说,捡狗屎也要走前头。”遂得出了越往后越困难的结论。两事得到他的支持后使我如释重负。
4月17日,窦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和申报委在雾都宾馆欢迎为申报工作聘请的罗哲文、詹德华、傅连兴等专家。他说:“请几位专家对我市申报工作给予指导,对工作的不足要毫不留情。重庆市政府对申报工作很重视,这项工作在京、津、沪、渝中要争取做得靠前点,拜托!拜托!”三位专家被窦副市长之诚恳与虛心所感动,皆尽其所知进行指导和建议。
有了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申遗”工作步入了快车道。后见申报工作开展顺利,又加上了石门山和石篆山,最后是以“五山”为代表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
重庆直辖后,陈贻举副市长(民建重庆市委会主委)接任申报委主任,他也非常重视申报工作,多次亲到大足动员捐资,并带头捐款督促工作,大足石刻“申遗”终于1999年获得成功。从整个申报过程看,“申遗”成功也可谓是多党同志合作智慧和辛劳的结晶。
在评审中,无论在法国主席团会议或摩洛哥全委会上,大足石刻都是以技艺精湛、内容丰富,规模宏大为由,而获准列入《名录》的。继大足之后云岗、龙门也先后列入了《名录》。但至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中国政府都决定中国暂不再报批石窟项目。这才更感受到窦副市长主持申报时所作决策的重要意义。
平民市长
其实我与瑞华同志相识,在“申遗”工作之前。
1989年瑞华同志任副市长,分管文化、教育等,当时我任大足县副县长,也分管文化、旅游、宗教等工作。在他上任不久的一天,县府办张秘书告诉我:“接市府办通知明天窦副市长要来大足。”我等他继续讲,他却久久缄默不语。我问:“工作内容,开不开会,写不写汇报文稿,还有接待要求……”张秘书说:“没通知。”我说:“马上再请示。”张秘书请示后说:“市府办说窦副市长讲工作到了再说,其余没有要求。”我知道窦是非中共领导,心想接待绝不能怠慢,但请示两次答复一样,我也莫可奈何,自我安慰大不了多说几个“卑职该死”。
第二天中午时分,窦副市长、张秘书和驾驶员三人来到县府,下车便连声说:“等久了!等久了!”我请他到宾馆食宿,他说:“你们现在用一招待所改建的宾馆,是用来接待外宾的。我们就不去凑热闹了。”又说:“路过街上时见有很多豆花饭店,时间不早了我们吃了豆花饭再说。”见他执意要吃豆花,我们在北街口吃了一顿豆花饭。
席间,他说:“我很喜欢川戏,郭县长今天能陪我看看川戏吗?”我忙说:“要得!要得!”他又问:“群众喜欢川戏吗?”我一时真答不上来,幸好张秘书接着说:“上点年纪的人还是很喜欢,东关茶馆下午或晚上常有群众自发‘打玩友儿’唱川戏。”窦副市长兴奋地说:“那好!我们去闯闯运气。”我便通知县川剧团,安排点现代戏和传统戏目的折子戏,晚上在工商联礼堂作一小规模演出。
饭后稍事休息,一行人便步行往东关去,出东关约200米,窦副市长第一个说:“你们听有锣鼓声,今天运气好。”寻声而至,在火烧埧边一茶馆内有十余戏友在打“玩友儿”,听众约20人,我们要了一张茶桌围坐边饮边听。他们唱《沙家浜》、《红灯记》、《秋江》、《白蛇传》等一些段子。窦听得很投入,时而隨腔哼哼,时而挥手击拍,真有点手舞足蹈。
戏友看在眼里,有认得我的人说:“大老爷,与民同乐,来一段怎么样?”我摇头指窦说:“我不会,他才是内行。”戏友邀窦来一段,窦副市长点头后定了戏。只听锣鼓声响,窦副市长起身放了一腔:“催坐马,只见二人走忙忙……”满堂叫好,接着又唱了《捉放曹》,只听掌声一片。窦副市长拱手连称:“献丑!”戏友又请窦“坐桶子”,他欣然应允,双手拿鼓签动作熟练,只听卡嗒声起锣鼓齐鸣,几位戏友合唱了《盗御马》。一位戏友对我说:“这坐桶子打小鼓就是乐队指挥,一般人不行,非内行不可。”窦副市长对其拱手说:“献丑、献丑!”但眉宇间的得意劲仍溢于言表。
时至下午五时半,我们告辞往回走。窦副市长对我说:“他们唱的内容还是很健康的。现在群众文化生活很缺乏,自娱自乐也是好事,我们可多参与,进行引导。”
晚上七时去看川戏,开幕观众约五六十人,先演出了“样板戏”移植的段子,后又唱《活捉王魁》。女主角年近五旬,脸多皱纹,腰腹粗大,指爪不灵。我说:“你看!你看!这个扮相。观众可能会说难怪王魁不爱你。”窦副市长忍不住放声笑了,接着说:“你说话莫这样刻薄嘛,这也难怪他们,十年光阴岂不夺去芳容,所以传统戏旦角最缺。不过你的笑话说明了演员扮相的重要,今后招演员要重视,艺术不能缺少美。”
唱《三岔口》时两名武生拳脚工夫较好,俩人从桌上翻筋斗着地轻稳。窦副市长说:“你看,也有宝刀不老的,对老演员要分别对待,不能上台的可改为教练嘛,培养接班人。”我们边看边谈演出团体,人员老化、青黄不接,经费不足,越演越亏,剧目缺乏,改革方案难定等存在的问题。窦副市长说:“这些情况市级剧团也有,我到处看看,以利研究对策。不过人总要吃饭穿衣,该养的还得养着,逐步改变大包大养的制度,但必须明确老的一套非改不可,否则文艺难以兴盛。”
看完戏我问:“还不到九点,是打牌还是跳舞?”窦副市长用手捂住我口,轻声对我说:“不来这个,我知道你也不会这一套,你就莫勉为其难了,今天我很高兴。过几天我还要陪我妈来烧香,到时请你给我讲石刻,千万别兴师动众,就我两人最好。”第二天清晨我赶去送行,人车皆已不见了。
兼听则明
一个多月后,窦副市长打电话给我说:“明天下午我陪母亲来大足,不要安排食宿,就你一人给我讲石刻。”第二天下午2时许,窦副市长和母亲、驾驶员三人到大足与我汇合,我乘他的车直去宝顶参观。我逐一介绍造像内容,窦副市长边听边问一些文物保护、管理机构,特别是文物部门与宗教部门争庙的情况,我也毫不隐讳地讲了我不赞成把圣寿寺交给宗教部门的政策和学术依据。我们还坦诚地探讨了一些佛学义理和民间信仰问题,双方都觉惬意。
当我们来到圣寿寺门前,窦副市长对我说:“你虽然分管宗教,但和尚与你不很融洽,你就不进庙了,我陪妈妈烧了香就岀来。”我说:“笑话!本县长检查工作总该进去嘛。”窦副市长又说:“话不投机半句多,你还是不进去为好。”见他坚持,我就没进庙。
窦副市长扶母进庙后,我想这样有失下级之责,便电话告诉宗教科,请他们通知庙上接待窦副市长,注意老人家安全。随后,我便去察看文物维修工程。
约一小时后我们在停车场相会,日头偏西我们下山。窦副市长笑着对我说:“我进庙不仅陪妈烧了香,还去客厅喝了茶,和尚说你这个县长一碗水没端平哟。我知道你坚持的办法是有明确政策依据的,你的无神论观点也是无可非议的。但是正如你刚才讲的,至今全世界都没有一个对宗教的统一定义。宗教形态很复杂,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很难统一。这方面的知识你了解得比我多,就不多说了。群众对宗教的态度和感情就更多样了,比如我妈,她对佛、菩萨并不明白,但总要来烧香,觉得烧了就心满意足了。我也不信天地间有救世主,但还得陪她来。”窦副市长又说:“政岀多门,政策打架,是我们地方政府和地方干部解决此事的一大困难,只能一面请上级统一口径,一面多劝导缓解矛盾,以求稳定。这个问题具有全国性,你在一线处理时,定要保持冷静。”
言谈间车至县城,我下车后,远望车影,方悟岀这位“窦大人”,可谓是善于假私济公,微服私访的高手。与他共事不仅免除了官场陋习,还增添了一派书卷味,他在我心中“学者”的比重渐渐大过了“领导”。亦感慨中国共产党能选用民主党派贤能之士为官,于国政实大有裨益。晚年有此美好回忆,也是人生一幸事,故为文以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