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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本会纲领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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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一九四九年九月,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是全国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地区、人民解放军、各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分子的代表,在毛主席与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共同制订的。这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共同纲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与建国的根本大宪章。

  通过这个纲领的实施,中国人民建立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联合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与其他爱国分子的人民民主专政,以贯彻反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与官僚资本主义的胜利,将革命进行到底。

  通过这个纲领所规划的轨道,不但可以有计划的进行新民主主义的各项军事、政治、经济与文化建设,并且将奠定将来进一步走上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大道的巩固基础。

  这个纲领指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倒向以苏联为首的国际民主和平阵营一边,以保障世界的持久和平。这是中国历史上空前的划时代的人民大宪章,是全国各民主阶级与党派,各民族与一切爱国分子一致奋斗的目标。

  中国民主促进会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成分子之一,本会政协代表曾参加了这一共同纲领的制订,这一切已经从事实上说明了共同纲领也就是本会的纲领,因此中国民主促进会代表大会特郑重地一致决议:

  (1)中国民主促进会热诚地、全心全意地,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本会的纲领。并郑重表示本会将尽一切努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与各民主党派和全国人民为彻底实现这一共同纲领而奋斗。

  (2)大会号召本会全体会员热烈拥护共同纲领,认真学习并体会共同纲领的全部文字与精神,把这一纲领当做我们一切努力的最高准绳,把它贯彻到我们每一具体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去,成为拥护人民民主专政与参加新民主主义建设的积极分子。

作者: 中国民主促进会
责任编辑: 张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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