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木轩:罕为人知的皖籍民进创始人
谈及中国民主促进会的创始人,马叙伦、雷洁琼等先贤的名字与事迹,早已为世人所熟知。26位发起人中,有三位来自安徽,分别是赵朴初、梅达君和马木轩。其中马木轩的身份与经历,可以说鲜为人知。这位马木轩便是出身于安徽涡阳,在二十世纪中国法政界与艺术界均有卓越建树的马寿华先生。他在大陆与台湾的司法实践、民主探索和文化传承中,都留下了许多印记。基于现有史料,笔者尝试对马木轩先生的生平进行梳理与探析,以期呈现这位历史人物更为完整的面貌。
从书香门第到法政先驱
马木轩,原名马寿华,号小静,木轩是他的字。1893年,马木轩诞生于安徽省涡阳县的一个书香世家。他在翰墨丹青的熏陶下度过童年时光,自幼便对中国书画艺术有着浓厚兴趣,为他日后成为艺坛名家埋下了最初的种子。1898年,他入私塾接受启蒙教育,打下了扎实的国学基础。
据马木轩回忆,涡阳当地“文风不盛,设县治后,未曾出翰林进士”,但他的家族以耕读为业。祖父马骥才系晚清时期的贡生,在当地很有声望,作为地方缙绅,曾经参与捐助学宫、赈济灾民等活动。也曾资助族亲,一代名将马玉昆幼年落魄之时,马骥才便出资助其投军。伯父马朴仙系拔贡,曾修编民国《涡阳县志》,是马木轩的启蒙老师。父亲马静仙重视国文,亦雅好书画,收藏颇丰。马木轩在京求学期间,父亲即命其拜通家之好、任职宫中的袁励准为师,学习国学与书画之道。马木轩回忆,其父曾有家训:“一人难无嗜好,能屏弃声色犬马而嗜书画,固已高尚,但以不碍事业为主。”“不碍事业”而“兼善书画”的准则,成为马木轩日后平衡法政与艺术人生的重要圭臬。
然而,马木轩成长的年代,绝非一个可以安放书斋的太平盛世。彼时的中国,正经历着空前剧烈的内外冲击,民族危机深重。废科举、兴新学、练新军、筹实业的清末“新政”艰难启动,“变法图强”与“教育救国”成为激荡在知识界的最强音。对马木轩这一代人而言,个人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从一开始就紧密地捆绑在一起。传统的“学而优则仕”的道路已被截断,如何在全球化与现代化浪潮中为国家寻找出路,成为他们必须面对的时代命题。

晚年的马木轩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1906年,年仅13岁的马木轩做出了人生中第一次重要选择。他告别家乡,与堂兄马寿南一同北上京城求学,其知识结构得到了根本性的更新,视野也从乡邦扩展至全国乃至世界。
在北京时,马木轩常于课余前往琉璃厂各大南纸店观赏古今名家书画。他见过指画家刘锡龄的作品后,引发了对指画的兴趣,其父马静仙即购刘氏指画四幅屏,备其研习。他对国剧的嗜好以及与书画的不解之缘,均在此时奠定基础。
辛亥革命前夕,随着预备立宪的推行,“法政救国”思想蔚然成风。各类法政学堂在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它们被视为培养现代国家治理人才的摇篮。马木轩敏锐地意识到,国家的沉疴积弊,不仅在于船不坚、炮不利,更在于制度的腐朽与法治的阙如。建立一套能够保障民权、规范公权、促进社会公平的法律体系,是国家走向现代化的根本途径。于是,他再次做出关键抉择,毅然投身于方兴未艾的法政学习,进入当时在中原地区颇具影响力的河南法政学堂深造。
河南法政学堂的教学内容,以介绍西方资产阶级国家的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为主,同时兼授中国固有法制源流,旨在培养“学贯中西”的法政通才。在这里,马木轩系统研习了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以及国际公法等核心课程,初步构建起现代法律知识体系。1911年,他以优异成绩毕业,而这一年,武昌城头的枪声宣告了中国两千余年帝制的终结。这段系统的法政教育,不仅为他提供了安身立命的专业技能,更重要的是,在他心中牢固树立起了崇尚法治、追求公正、以法报国的职业信念。这一信念,成为贯穿他一生事业的主线。
民国肇建,政局却并未如革命者所愿迅速走向稳定,反而陷入了更为复杂的军阀割据与南北对峙之中。法治建设在枪炮的喧嚣中步履维艰。即便如此,马木轩仍满怀热忱,投身于中国近代司法体系的初创工作,成为最早的一批现代司法官之一。
他的履历清晰地勾勒出一位青年司法才俊的成长轨迹。1912年,他凭借优秀的毕业成绩,初任河南开封地方检察厅检察官,后来调任河南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在当时的司法环境下,军阀政客视法律为无物,行政干预司法是家常便饭。作为一名检察官,既要面对盘根错节的地方势力,又要处理纷繁复杂的刑事案件,其难度可想而知。马木轩努力恪守法律准则,公正办案,很快以出色的业务能力崭露头角。1920年,他升任河南第一高等检察分厅监督检察官。1922年,调任山西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监督推事,并实际主持分厅审判工作。后又南下出任汉口地方检察厅检察长。
这一系列在不同省份、横跨审判与检察两界的历练,使马木轩对中国司法实践的困境,如法律条文与乡土社会的脱节、司法官员的生存压力、普通民众申诉无门的疾苦等,有了极为深刻和切身的体察。这些经历磨砺了他的心智,也为他日后进行法学思考、呼吁司法改革积累了无可替代的一手素材。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在形式上实现了国家统一。马木轩应好友魏道明之邀,出任“司法部”总务司司长,1930年,随着魏道明调任“南京特别市”市长,马木轩又担任了“南京市政府”秘书长的重要职务。在此期间,他参与了大量司法行政制度的规划与市政管理工作,展现出在法律专业与行政管理两方面的才华,深获同僚倚重。马木轩在回忆录中提及,在“司法部”总务司司长任内,是他“服务司法界最繁忙之时期”,因总务司当时分掌人事、律师审核、会计、庶务、统计等五科业务,他“每日核阅公文签稿不下百余件”。
然而,官场的应酬与政治的波谲云诡,与他内心对法治的纯粹追求存在差异。魏道明离任后,马木轩也于1932年又一次做出了出人意料的决定:辞去政府公职,移居上海,挂牌成为一名执业律师。20世纪30年代的上海,是远东冒险家、金融家、革命家与艺术家的乐园。华洋杂处的特殊环境,催生了远东最繁荣也最复杂的法律服务市场。马木轩自述,转任律师后,生活“较轻松,较舒适”。在这里,他凭借自己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在官场积累的经验,迅速成为一名成功的律师。
更重要的是,在上海这个文化中心,他广泛结交了许秋帆、夏敬观、李石曾等大批书画名家、文人雅士。紧张的法律工作之余,与这些朋友的诗酒唱和、翰墨交流,极大地慰藉和丰富了他的精神世界,其艺术才华得以充分释放,也为他日后成为一代画坛宗师,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民族抗战爆发后,上海租界沦为“孤岛”。马木轩几次想要到大后方去,都因为各种原因未能成行。面对敌伪的威逼利诱,马木轩效仿古代高士,选择了“闭门不出”的生活方式,谢绝一切“邀请”,以示民族气节。在与世隔绝的岁月中,他将全副精力投入书画艺术的研习与创作,与夏敬观、冯超然、黄宾虹等居于上海的艺坛耆宿切磋砥砺,共度时艰。于乱世中追求艺术,不仅是精神上的自我救赎,更是文化上的主动抵抗。正是这段时间的潜心修行,马木轩的笔墨技艺与艺术境界实现了质的飞跃,最终走向成熟。
参与民进创建的法学专家
1945年8月,全民族抗战胜利的喜悦迅速被内战的阴云所笼罩。国民党政府坚持一党训政,其“先统一后民主”的论调,令渴望和平、期盼民主的广大民众,特别是知识分子群体深感失望与忧虑。一批深具爱国情怀与民主理想的社会贤达,开始积极酝酿成立新的政治组织,推动中国的和平民主进程。中国民主促进会,便是在这样的时代呼唤下诞生的。
1945年12月30日,中国民主促进会在上海爱麦虞限路中国科学社(今上海市陕西南路235号明复图书馆会心楼)宣告成立。这是一次汇集了上海文化、教育、出版、工商、金融等各界进步人士的历史性集会。在马叙伦、王绍鏊两位主要创始人的感召下,马木轩以其在上海法律界的声望和对民主事业的认同,积极参与其中,成为民进26位创始人之一。这26位创始人,群星璀璨,包括了周建人、林汉达、雷洁琼、赵朴初、柯灵等日后在中国各项事业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杰出人物。马木轩的加入,标志着初创的民进,获得了来自法律界核心专业人士的重要支持。
在成立大会上,马叙伦代表筹备组,明确提出了民进的宗旨:“发扬民主精神,推进中国民主政治之实践。”鲜明地表达了民进同仁对国家前途的思考和对民主建国的热望。民进成立仅三天后,即1946年1月2日,便召开第二次会员大会,选举领导机构。在分发的44位候选人选票中,马木轩的名字赫然在列,这进一步证明了他在民进初创时期,是一位被同仁倚重的、积极的核心参与者。
马木轩在历史关头选择参与创建民进,绝非一时兴起,而是其长期法政生涯中形成的法治精神与民权思想的必然延伸和升华。这种深度的思想共鸣,清晰地体现在他公开发表的诸多论著中。
早在民进成立之前,马木轩就对中国司法积弊,特别是冤狱丛生、民权不彰的状况,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与反思。他在撰写的《吾国冤狱赔偿运动之回顾与展望》《冤狱赔偿运动今后应注意之点》等一系列重要文章中,用一位现代法学家的视野,疾呼建立国家冤狱赔偿制度。
他并未将此问题停留在对个案的同情上,而是将其提升至国家制度构建的高度,指出冤狱赔偿是“基于国家法人责任理论进展之当然结果”。这种对个体权利的尊重、对司法公正的执着、对国家责任的强调,正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要义。一个真正的民主国家,必然是一个法治国家,其标志之一,就是公民的权利能够得到切实的法律保障,在受到侵害时,能够获得有效的救济。可以说,马木轩在法学领域的深刻见解与民进的政治主张,在精神内核上是高度契合、相互呼应的。
此外,他的思想关怀还延伸至更广阔的社会民生领域。在其论著《社会救济事业的要旨》中,他前瞻性地指出,社会救济“不是一种慈善的事业”,而是“政府应尽的职责”,需要救济的人民“有权请求救济”。在《地方财政与国民教育》一文中,他强调“教育是国家的基础”,呼吁从制度上保障国民教育经费。马木轩不仅关注教育的根本地位,更从地方财政管理的实际操作层面,思考如何为国民教育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这些关注民生福祉、强调政府责任、重视公民基本权利的思想,同样与民主政治以人为本、服务人民的目标完全一致。
马木轩以其法学家的专业洞察,为初创的民进注入了坚实的法治内涵。他不仅是一位签名的发起人,更是以其思想和行动,诠释了民进宗旨的法学家代表。尽管后来因时局剧变及个人发展重心的转移,他未能长期参与民进的领导工作,但这段光荣的历史,是他一生民主追求与爱国情怀的集中体现,也是多党合作历史上值得铭记的一页。
台湾光复后的仕途与艺缘
1945年,全民族抗战胜利,台湾光复。为了参与对台湾的接收与战后重建,国民政府征调了一批各领域的专门人才陆续前往台湾。马木轩在回忆录中说,1947年,魏道明任台湾省政府主席,并邀请他为台湾省政府委员。这是他第二次转任行政界职务。尽管当时有朋友劝他留在上海继续当律师,但他考虑到“抗战期内未能赴重庆报效国家”,决定放弃律师业务,应老友之邀,赴台参与战后重建与稳定社会的工作。在当时的历史情境下,这并非对祖国大陆民主事业的疏离,而是许多爱国知识分子以专业能力报国的另一种选择。
此后,他曾短暂代理财政厅厅长职务,后又出任台湾土地银行董事长。其后,他重归司法系统,于1951年出任“司法院”秘书长,并自1952年至1965年,担任“行政法院”院长。“行政法院”是处理“民告官”案件、监督行政权力的关键机构,他在此任上,为中国台湾地区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倾注了大量心血。此后,他又出任“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直至退休,并受聘为“总统府国策顾问”。
身在台湾的数十年,虽然公务繁忙,但马木轩对中华传统艺术的追求从未懈怠,反而进入了个人创作与艺术活动的巅峰期。
在绘画上,他以墨竹独步画坛,赢得了“马竹”之美誉。竹,在中国文化中是君子气节、高风亮节的象征。马木轩画竹,不仅是技艺的展现,更是其人格与精神的自我写照。他笔下的竹,无论是风、晴、雨、露,皆枝叶繁而不乱,竿竿挺拔,墨色层次丰富,气韵生动,竹的自然形态与文人的精神内涵完美融合。1954年,他的墨竹精品《一枝独秀》被美国著名的史都邦水晶公司选中,由顶尖技师精工镌刻于水晶瓶上,并在华盛顿国家美术馆展出,时任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亦赞不绝口,成为中美文化交流史上的一段佳话。除了墨竹,他的书法融汇二王、颜、米诸家之长,温润秀雅,自成一格;其指画则朴拙苍劲,别具生趣。指画是中国画中一种独特的技法,以指代笔,难度极高。马木轩自幼即显露出指画天赋,伸指蘸墨,在纸上创作梅花、喜鹊等题材,尽得其神,令长辈及画坛宿耆刮目相看。

马木轩画作
马木轩曾撰《国画的意义》一文,系统阐述其艺术观点。他认为,所谓“国画”,是近代为区别于西方油画、水彩画而产生的名词,其本质是“取自然的美点依智慧加以整理,用毛笔作线条写出,使之更美而有完全生命”的艺术。他强调国画“外师造化,中得心源”,绝非纯粹写实模仿,而是“将胸中造化吐露笔端”。他推崇国画六法中的“气韵生动”,认为即“神情活泼”。马木轩尤为重视艺术与人格修养的关系。他引用古人“画品之优劣关乎人品之高下”之说,认为人格高尚者,其画品亦高;学识渊博者,其画必有书卷气。他所追求的,正是这种文人画的最高境界。
作为一位有担当的文化领袖,马木轩更致力于在台湾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 他与陈方、陶芸楼、郑曼青、刘延涛、高逸鸿、张谷年这六位同样由祖国大陆赴台的画坛名家,共同发起成立了“七友画会”。这七位艺术家,在当时台湾画坛坚守中国传统绘画的理念与技法,他们的雅集与展览,在西化思潮涌动的背景下,成为弘扬国粹、赓续文脉的重要阵地,影响深远。马木轩的艺术成就与文化声望,也赢得了画坛巨擘张大千的推崇,张大千曾让其夫人徐雯波拜马木轩为师,学习兰竹画艺。
此外,马木轩还长期担任台湾多个重要文艺团体的理事长,并积极参与台北故宫博物院等文化机构的管理工作,不遗余力奖掖后进、提倡艺术教育。
2005年,故宫博物院颁发了第一份正式收藏证书,收藏的是马木轩的书画作品。很巧合的是,海峡对岸的台北故宫博物院收藏的第一位当代书画家作品也是他的书画。2005年,马木轩之子马汉宝捐赠其父三幅书画作品给故宫博物院永久收藏,由时任院长郑欣淼主持受赠仪式,所捐赠书画也参加了故宫博物院80周年庆特展。故宫博物院院刊《紫禁城》杂志指出,二十世纪四十至七十年代,台湾艺术界在马木轩先生的引领下,文人画的地位得以延续发展,两岸文化同源正当性的维护也得以在当时奠基。
马木轩晚年回顾,其画室名为“小静斋”,取父亲马静仙之“静”字,以示追念;又号“自宽阁”,取孔子“善乎,能自宽者也”之意,于世事纷扰中,求内心之宁静与宽解。另有自署“小静齐王”,并非指王侯,而是寄寓其艺术上追比东晋书圣王羲之,希望效法古人的心境。可以说,他以自己的创作、活动与影响力,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台湾的薪火相传,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马氏昆仲与两岸文化传承
马木轩的一生,法政与艺术并行,而其根始终在安徽涡阳。这份浓厚的乡土情怀,不仅体现在他个人的艺术追求上,更在他的家族中得到了延续,并成为连接海峡两岸文化交流的桥梁。
他在回忆录中开篇即明言:“生于安徽省涡阳县北门内文明大街路东第一家祖宅内。”他虽自13岁即离家赴京求学,但对故土的记忆极为深刻。他笔下的涡阳,武将辈出,亦是许多淮军家乡;马氏家族更是涡阳望族,聚居县城北门内外涡河两岸。这份深植于心的乡土认同,是他一生文人风骨与家国情怀的底色。
马木轩的堂弟马杰康(原名马寿俊)、马炳文(原名马寿炜),亦随他赴台工作。两人后来都成为台湾道教界的重要人物。
马炳文在台湾教授老子之道。但他对老子诞生地历经沧桑、几近荒废的状况,始终感怀于心。他在后来为重建天静宫而撰写的《海外募款序文》中认为,老子学说是“遗留给我中华民族后代子孙无价之宝贵资产”,而当今“儒、释、耶、回四教教主,皆有出生圣地之建筑……唯独道祖出生之地则一直存疑且少人论及”。他深感“心中无限恻然及愧疚”,亟待保护与弘扬这一文化圣地。
1989年11月,马炳文首次亲率考察团返回故里,考察了涡阳东太清宫,并赴河南鹿邑考察了西太清宫。在涡阳期间,他得知城北郑店尚有中太清宫(即天静宫),但已于1964年拆除。
为考证道祖故里,马炳文展现了极为严谨的态度。1990年2月至5月,他委托涡阳的马杰对中太清宫遗址进行了数十次实地考察。同年5月,马杰撰写《涡阳县中太清宫考察随记》寄往台湾,详述遗址情况。在考证过程中,马炳文亦数次与河南鹿邑方面通信。他于1990年7月致函鹿邑,表达了见老君台、太清宫“年久荒芜”,意欲“发起募款修护”的愿望,并询问修复估价。他提议“老子生地不管在何处,均应一体珍惜”,并告知鹿邑方面,他与海外道友拟于次年春“筹划涡阳中太清宫重建”。
1990年8月,马炳文在台北成立了“重建老子故里中太清宫筹备委员会”。1991年7月5日,他以申请人身份,向安徽省政府提交《重建老子故里中太清宫筹备委员会用地申请书》,恳请核准拨给土地以便重建。他在申请书中言辞恳切,并指出“承诺捐献之时机与人事稍纵即逝,不能持久以待”,表达了重建工作的紧迫性。
涡阳县政府迅速响应,于1991年7月24日成立了“涡阳县重修老子故里中太清宫(天静宫)筹备委员会”。同年9月23日,马炳文先生率队来涡,同涡阳县人民政府正式签订协议,承诺捐资100万美元,用于重建天静宫主殿老君殿。
此项义举得到了国家层面的支持。1992年1月10日,国家文物局下发批复,同意涡阳县接受捐资,重建涡阳老子故里的中太清宫(天静宫)。1992年3月10日,马炳文与香港实业家谭兆等人在香港正式成立“重建老子故里中太清宫(天静宫)捐款筹备委员会”,向海外发起募捐。
马炳文及其海外道友的这一义举,跨越了海峡的阻隔,不仅显示了对故土的深厚情感和对道教文化的虔诚信仰,更在20世纪90年代成为海峡两岸民间文化与宗教交流的一段佳话,深刻体现了皖籍台胞心系故里、致力传承中华文化的赤诚之心。
结语
1977年12月28日,马木轩在台北病逝,享年84岁。
在法政领域,他是一位坚定的法治主义者与民权思想的倡导者。参与创建中国民主促进会,是他毕生法治理想与民主追求在政治层面的最高实践。他以法学家的深刻洞见,与民进的民主宗旨产生了强烈共鸣,为民进的创建作出了贡献。
在艺术领域,他是一位承前启后的艺术大师。他继承并发扬了中国文人画的优秀传统,诗书画三绝。赴台之后,他更以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为己任,成为一位杰出的文化守护者与播种者。
马木轩是二十世纪中国知识分子在时代洪流中努力求索、奋力作为的一个生动缩影。他的法政思想与实践,他对艺术的卓越贡献,尤其是他与中国民主促进会的创建渊源,共同构成了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宝贵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