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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忆中的鲁迅与许广平

发布时间:201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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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鲁迅日记》中第一次出现我的名字是在1927年10月5日,上边写道:“夜小峰邀饭于全家福,同坐郁达夫、王映霞、潘梓年、钦文、伏园、春台、小峰夫人、三弟及广平。”全家福是一家本地菜馆,座落在四马路( 今福州路)上。李小峰是北新书局的老板,当时鲁迅除将自己大部分著译交其出版外,又为之编选、校阅书稿,介绍作品,编辑丛书。这天请客吃饭, 是因为鲁迅10月3日从广州抵沪,李小峰为他接风洗尘。李小峰平日不善言词,每到一处总要拉着夫人蔡漱六同行,他俩以前是同学,后结为夫妻。

在座的不是鲁迅的亲属,就是鲁迅的朋友,我在这儿特别要提到的是孙伏园兄弟俩。孙伏园是鲁迅任山会初级师范学堂监督时的学生,1924年以记者身份与鲁迅等同赴西安讲学,1926年、1927年又随鲁迅去厦门和广州。孙伏园的弟弟叫孙福熙,字春苔,鲁迅日记中常把他写成孙春台,是个留法学生,1926年至1927年间任上海北新书局的编辑,曾为鲁迅设计过《野草》及《小约翰》的封面。兄弟俩只相差四岁,但孙伏园看上去比弟弟大好多,因为吃留着胡子。鲁迅到上海的第二天,即10月4日,就和许广平、周建人、孙伏园、孙春台、林语堂一起合影,人们常称这张是鲁迅和许广平的结婚照。人民美术出版社于1981年7月出版的《鲁迅画传》、上海教育出版社于1981年8月出版的《鲁迅在上海——活动旧址图集》、文物出版社于1977年3月出版的《鲁迅》中都收了这幅照片,但《鲁迅》画册中的这幅照片上只剩下四个人,孙春台和林语堂均被涂去。

1927年10月6日鲁迅在日记中写道:“上午郁达夫、王映霞来。元庆、钦文来。午达夫邀饭于六合馆, 同席六人”。鲁迅10月8日抵沪时,在爱多亚路长耕里(今延安东路158弄) 共和旅馆下榻。鲁迅和许广平住在二楼,那是一间20平方米左右的木结构房间, 朝南有二扇小窗,还有两扇落地窗直通阳台。屋内陈设很简单,一个方桌,一个写字台,四个凳子,两个沙发,东西两侧各放一只单人床。我们进去时,鲁迅和许广平正在说话,见我们夹了,立即起身迎接我们。只见鲁迅身材不高,和蔼可亲,身着一件旧的灰色袍子,说话时常带着浓贡的绍兴口音,热情地和郁达夫打着招呼。当郁达夫向他介绍:“这是密司王”时,鲁迅马上和我亲切地握手,并把许广平拉过来,说:“这位是密司许。”接着我们就坐下来聊天。后来陶元庆和许钦文来了。谈到中午,郁达夫提出请鲁迅吃饭,于是我们一行同去六合馆吃饭。六合馆大约是座落在六合路上的一个饭馆。

饭后,服务员端上咖啡,每人一杯,鲁迅朝许广平看了一眼,说:“密司许,你胃不行,咖啡还是不吃的好,吃些生果罢!”语气是热情的,语言却是告诫性质的,充满了柔情。我第一次见到鲁迅这样对待许广平,确实有点好奇,但后来见得多了,也就习以为常。


有一次,我们一起吃饭,上来一个北方菜,叫爆双翠,内中含有肚子和猪肝,许广平刚吃了一块,鲁迅就要她少吃点,说:“多吃会不消化的。”口气中,除了对妻子的爱,似乎还有种父爱。1927年11月2日鲁迅在日记中写:“ 达夫及王映霞来”。鲁迅和许广平于1927年10月8日上午,从共和旅馆移入位于横洪路的景云里23号。景云里是单幢的石库门住房,鲁迅租了一幢。楼下是会客室,前楼一大间是鲁迅和许广平的卧室兼书房,一张黑色的半新不旧的中号铁床,安放在东南向角上,床上挂着帐子和帐沿,这白色十字布绣花的帐沿,不用说一定是许广平的手艺了。

这次看到鲁迅,我不象第一次见到他时那么拘谨了。鲁迅除示意许广平倒茶之外,他还希望许广平能坐下来陪我说说话。鲁迅这天穿的几一件深灰色的厚呢长袍,头发有些长,到上海后大约还没时间去理发,而旦鲁迅的鬓脚又低,耳前耳后都遮关在他白色的面孔和颈子上,这样一来,教人看了似乎愈显得苍老,其实,这时候他还未到五十岁。

鲁迅叫许广平为密司许,称我为密司王,若有三个以上的人在座,他从不讲日语或其他国家的语言。他虽然中式打扮,却极懂得西式礼貌。例如在一同走路或进出汽车时,总要让我和许广平先行,而且,他也极尊重密司们谈话的主题,从没有在我和许广平闲聊时他突然走过来插进别的话题。反正,他是极尊重女性的人。

我和郁达夫住在嘉禾里1442号时,我曾代郁达夫写信给鲁迅,约他来玩,那天他来后,就与郁达夫天南海北地聊天,我则到厨房里去做菜。从这次起,我才知道鲁迅爱吃火腿,后来许广平也学会吃火腿,并喜爱起来。1956年许广平到上海来参加鲁迅迁葬活动时,我约她一起到采芝斋去,买了二只火腿送给她。从这件事也可看出许广平对自己的丈夫爱得有多深。

鲁迅在给妈妈写信的末尾,总写上“儿迅”,或者是“广平同叩”。这说明他在写信时,没有忘记在他的小家庭里还有一个妻子广平,这些情形实令我感动。鲁迅定居上海之后,在和北新书局打官司之前,因为开销大,许广平想出外教书借以补贴家用,鲁迅知道后,说:“如果你出去教书,我不是又将过我的独身生活了么?(大意如此)”许广平听后,非常理解鲁迅的心意,放弃了想出去教书的念头。鲁迅手指缝中夹着一支香烟,微微地向他的妻子一笑,这是一种会意的笑,满足的笑。鲁迅在日记中有三十多次记到我的名字,其实在日常生活中还要多些往来。我尊敬鲁迅,佩服鲁迅,值此回忆往事,以示纪念。

                                             1987年8月31日初稿9月3日修改

作者:王映霞    整理  丁言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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