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雷:翻译经验点滴
罗曼·罗兰《约翰·克利斯朵夫》初译本第一册至第四册书影(一九四六年骆驼版,书名题签系马叙伦墨迹)
《文艺报》编辑部要我谈谈翻译问题,把我难住了,多少年来多少人要我谈,我都婉词谢绝,因为有顾虑。谈翻译界现状吧,怕估计形势不足,倒反犯了自高自大的嫌疑;五四年翻译会议前,向领导提过一份意见书,也是奉领导之命写的,曾经引起不少人的情绪,一之为甚,岂可再乎?谈理论吧,浅的大家都知道,不必浪费笔墨;谈得深入一些吧,个个人敝帚自珍,即使展开论战,最后也很容易抬出见仁见智的话,不了了之。而且翻译重在实践,我就一向以眼高手低为苦。文艺理论家不大能兼作诗人或小说家,翻译工作也不例外;曾经见过一些人写翻译理论,头头是道,非常中肯,译的东西却不高明得很,我常引以为戒。不得已,谈一些点点滴滴的经验吧。
我有个缺点:把什么事看得千难万难,保守思想很重,不必说出版社指定的书,我不敢担承,便是自己喜爱的作品也要踌躇再三。一九三八年译《嘉尔曼》,事先畏缩了很久,一九五四年译《老实人》,足足考虑了一年不敢动笔,直到试译了万把字,才通知出版社。至于巴尔扎克,更是远在一九三八年就开始打主意的。
我这样的踌躇当然有思想根源。第一,由于我热爱文艺,视文艺工作为崇高神圣的事业,不但把损害艺术品看做像歪曲真理一样严重,并且介绍一件艺术品不能还它一件艺术品,就觉得不能容忍,所以态度不知不觉的变得特别郑重,思想变得很保守。译者不深刻的理解、体会与感受原作,决不可能叫读者理解、体会与感受。而朋友:有的人始终与我格格不入,那就不必勉强;有的人与我一见如故,甚至相见恨晚。但即使对一见如故的朋友,也非一朝一夕所能真切了解。想译一部喜欢的作品要读到四遍五遍,才能把情节、故事记得烂熟,分析彻底,人物历历如在目前,隐藏在字里行间的微言大义也能慢慢咂摸出来。但做了这些功夫是不是翻译的条件就具备了呢?不。因为翻译作品不仅仅在于了解与体会,还需要进一步把我所了解的,体会的,又忠实又动人地表达出来。两个性格相反的人成为知己的例子并不少,古语所谓刚柔相济,相反相成;喜爱一部与自己的气质迥不相侔的作品也很可能,但要表达这样的作品等于要脱胎换骨,变做与我性情脾气差别很大,或竟相反的另一个人。倘若明知原作者的气质与我的各走极端,那倒好办,不译就是了。无奈大多数的情形是双方的精神距离并不很明确,我的风格能否适应原作的风格,一时也摸不清。了解对方固然难,了解自己也不容易。比如我有幽默感而没写过幽默文章,有正义感而没写过匕首一般的杂文;面对着服尔德那种句句辛辣,字字尖刻,而又笔致清淡,干净素雅的寓言体小说,叫我怎能不逡巡畏缩,试过方知呢?《老实人》的译文前后改过八道,原作的精神究竟传出多少还是没有把握。
因此,我深深地感到:(一)从文学的类别来说,译书要认清自己的所短所长,不善于说理的人不必勉强译理论书,不会做诗的人千万不要译诗,弄得不仅诗意全无,连散文都不像,用哈哈镜介绍作品,无异自甘做文艺的罪人。(二)从文学的派别来说,我们得弄清楚自己最适宜于哪一派:浪漫派还是古典派?写实派还是现代派?每一派中又是哪几个作家?同一作家又是哪几部作品?我们的界限与适应力(幅度)只能在实践中见分晓。勉强不来的,即是试译了几万字,也得“报废”,毫不可惜;能适应的还须格外加工。测验“适应”与否的第一个尺度是对原作是否热爱,因为感情与了解是互为因果的;第二个尺度是我们的艺术眼光,没有相当的识见,很可能自以为适应,而实际只是一厢情愿。
使我郑重将事的第二个原因,是学识不足,修养不够。虽然我趣味比较广,治学比较杂,但杂而不精,什么都是一知半解,不派正用。文学既以整个社会整个人为对象,自然牵涉到政治、经济、哲学、科学、历史、绘画、雕塑、建筑、音乐,以至天文地理,医卜星相,无所不包。有些疑难,便是驰书国外找到了专家说明,因为国情不同,习俗不同,日常生活的用具不同,自己懂了仍不能使读者懂(像巴尔扎克那种工笔画,主人翁住的屋子,不是先画一张草图,情节就不容易理解清楚)。
琢磨文字的那部分工作尤其使我长年感到苦闷。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西方人的距离多么远。他们喜欢抽象,长于分析;我们喜欢具体,长于综合。要不在精神上彻底融化,光是硬生生的照字面搬过来,不但原文完全丧失了美感,连意义都晦涩难解,叫读者莫名其妙。这不过是求其达意,还没有谈到风格呢。原文的风格不论怎么样,总是统一的,完整的;译文当然不能支离破碎。可是我们的语言还在成长的阶段,没有定形,没有准则;另一方面,规范化是文艺的大敌。我们有时需要用文言,但文言在译文中是否水乳交融便是问题;我重译《克利斯朵夫》的动机,除了改正错误,主要是因为初译本运用文言的方式,使译文的风格驳杂不纯。方言有时也得用,但太浓厚的中国地方色彩会妨碍原作的地方色彩。纯粹用普通话吧,淡而无味,生趣索然,不能作为艺术工具。多读中国的古典作品,熟悉各地的方言,急切之间也未必能收效,而且只能对译文的语汇与句法有所帮助;至于形成和谐完整的风格,更有赖于长期的艺术熏陶。像上面说过的一样,文字问题基本也是个艺术眼光的问题;要提高译文,先得有个客观标准,分得出文章的好坏。
文学的对象既然以人为主,人生经验不丰富,就不能充分体会一部作品的妙处。而人情世故是没有具体知识可学的。所以我们除了专业修养,广泛涉猎以外,还得训练我们观察、感受、想象的能力;平时要深入生活,了解人,关心人,关心一切,才能亦步亦趋地跟在伟大的作家后面,把他的心曲诉说给读者听。因为文学家是解剖社会的医生,挖掘灵魂的探险家,悲天悯人的宗教家,热情如沸的革命家;所以要做他的代言人,也得像宗教家一般的虔诚,像科学家一般的精密,像革命志士一般的刻苦顽强。以上说的翻译条件,是不是我都做到了?不,差得远呢!可是我不能因为能力薄弱而降低对自己的要求。艺术的高峰是客观的存在,决不会原谅我的渺小而来迁就我的。取法乎上,得乎其中,一切学问都是如此。
另外一点儿经验,也可以附带说说。我最初从事翻译是在国外求学的时期,目的单单为学习外文,译过梅里美和都德的几部小说,非但没想到投稿,译文后来怎么丢的都记不起来,这也不足为奇,谁珍惜青年时代的课卷呢?一九二九年至一九三一年间,因为爱好音乐,受到罗曼·罗兰作品的启示,便译了《贝多芬传》,寄给商务印书馆,被退回了;一九三三年译了莫罗阿的《恋爱与牺牲》寄给开明,被退回了(上述两种以后都是重新译过的)。那时被退的译稿当然不止这两部;但我从来没有什么不满的情绪,因为总认为自己程度不够。事后证明,我的看法果然不错;因为过了几年,再看一遍旧稿,觉得当年的编辑没有把我幼稚的译文出版,真是万幸。和我同辈的作家大半都有类似的经历。甘心情愿地多做几年学徒,原是当时普遍的风气。假如从旧社会中来的人还不是一无足取的话,这个风气似乎值得现代的青年再来提倡一下。
一九五七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