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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提案促成《宁波市地名管理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0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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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宁波老城区的门牌号比较乱,新城区的地名命名工作滞后,有些建筑物取名随心所欲、命名不规范等现象日益严重,老百姓出行时找不到路和门牌,极为不便,对此反映十分强烈。
               为民分忧    民进政协委员率先提出提案
    为了解决群众关心的这个难题,宁波市政协副秘书长、民进宁波市委会专职副主委陈叔虞在2000年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率先提出《城区门牌号应补缺和规范》的有关规范路名、门牌的提案,建议落实责任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在补缺的同时对各类建筑门牌的大小、位置等要素应有相应的规范要求,分期分批逐步做好城区门牌号标牌的补缺和规范工作。该提案得到了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宁波市民政局在提案答复中提及:“提案涉及的问题也是我们正在进行的重点工作内容——我们已对经过实地调查的路段,编定了地名门牌规划,并将结合旧城改造实施门牌整顿,逐步规范化。这项工作已在进行中。”2000年7月20日,宁波市民政局召开全市设置标准地名标志工作会议,就设标工作作了总体部署。会后,立即按国标规定的路名牌、楼(幢)、门牌标准式样作实样试制工作并应用。同年12月5日,市民政局邀请陈叔虞等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就《关于开展整顿路(门)牌,规范建筑物(群)名称,设置标准地名标志工作意见》进行座谈讨论。12月29日,宁波市人民政府批转以上《工作意见》。宁波市设置标准地名标志工作正式启动。
    2001年2月13日,《宁波日报》公布了经市政府批准的街道、居民区、建筑物标准名称,并发布了建筑物(群)名称规范整顿的信息。4月13日,住宅小区柳西新村按国标规定制作的楼(幢)牌更新完毕。沿百丈路、药行街、柳汀街两侧的二级道路按国标规定制作的路名牌正在陆续设置。
              跟踪督办    促进标准地名标志工作推广
    为了促进该提案的办理,宁波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与市民政局协商后,在2001年5月邀请部分政协委员在民政局召开座谈会,对该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陈叔虞和其他政协委员高度关注、积极配合,他们在视察后提出合理的意见,还吸收外地先进经验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大家一致认识到:设置标准地名标志是推广标准地名、实现标准地名化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地名行政管理水平、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是方便社会交往、更好地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市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要。以后,市民政局还召开全市设置标准地名标志工作现场会,以会带训,由市地名办组织全市地名干部进行现场观摩,讲解标准,掌握要领,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连续提案    市政协定为2002年重点办理提案
    在2002年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市民进宁波高专支部裘成源副教授就进一步推广地名、路名、门牌规范化和加强管理,再次提出提案。另外,也有政协委员提到有关地名、路名的提案。连续提出的提案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群众的广泛关注,宁波市政协把有关地名工作的提案列为2002年度重点办理提案。
    2002年8月2日,宁波市政协召开现场协商办理会,与有关部门进一步沟通情况并商议落实措施,陈叔虞、裘成源等多名委员参加。8月8日,市政协又特邀以上政协委员们到民政局参加现场办理座谈会。市政协副主席李秀琍、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市民政局局长及有关处室负责人出席会议。大家一致认为:整顿、规范、设置工作应本着“尊重历史,照顾习惯,符合规划,好找易认”的原则,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对地名标志进行彻底整顿,使宁波市地名标志真正走上规范化、序列化、一体化轨道,为社会提供方便和准确的交际工具,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交往服务。政协委员还就取地名、路名的指导思想纷纷谈了个人看法:一、地名、路名要体现时代特色和文化底蕴;二、地名、路名要充分反映出现代化港口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的特点;三、地名、路名要经得起时间和历史检验,经得起人们的推敲。李秀琍副主席对大家的建议予以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搞好地名工作发表了意见。
    9月10日,8位专家应邀参加宁波市民政局地名委员会主持的地名专家会议,就宁波发展的总体规划对新地名、路名的命名拟定了总体设想。裘成源委员在会上侃侃而谈。他认为,宁波的建设速度很快,一条条宽敞的路、街,一片片住宅区、一座座大楼、建筑物拔地而起。人们怎样给地名、路名以一个合适而又响亮的名称,其中大有学问。宁波是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和国家级旅游城市,要在一条路、街上囊括上述三张名片的内涵是断然不可能的,但要尽可能地反映出其中的一个方面内容。裘成源饶有趣味地说,宁波环城东路以东的路,接近或通往港口、大海;环城西路以西的路,接近或通往机场,飞向蓝天。在取路名上,不妨根据这东、西的地域、方位和功能来考虑,东面的路做“海”字文章,西面的路做“天”字文章。如把东面新建的大道称之为“碧海大道”;把西面大道称之为“蓝天大道”。这样“碧海蓝天”一东一西,遥向呼应。在谈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造的江东区南面的住宅区,大多以鸟名命名。如有黄鹂、白鹤、紫鹃、朱雀、丹凤——这些鸟是那么可爱,在鸟名前又加不同颜色修饰,可见命名者确实动了一番脑筋。可是,如果把这些住宅区的鸟名连在一起,使人不禁联想到动物园里的“飞禽馆”,是否成了一块鸟类栖息地?所以,取名还要经得起人们推敲,在思索中不产生另外的歧义。专家们各自发表独到的见解,最后形成统一意见:地名、路名要有前瞻性,可建立地名库,供选择;有权威性,应经地名委员会批准;有全局性,应通盘考虑。会上,大家初步草拟了宁波市地名规范化方案。
               政府公布    《宁波市地名管理办法》出台
    经过几个月的调研和准备,条件日趋成熟。宁波市金德水市长署名的第109号宁波市人民政府令于2003年公布,《宁波市地名管理办法》已经出台,并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政协委员的许多意见、建议已被采纳。2月20日,宁波市郭正伟副市长在市地名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讲了话。他指出:近年来,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地名工作提出了很多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对做好地名工作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对这些意见、建议和呼声,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郭副市长说:“今年,要特别加强对《宁波市地名管理办法》的宣传,力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他号召,对违反地名管理规定的行为,各级地名办要认真查处,城管等各个部门都要积极配合做好工作,确保地名管理的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3月3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宁波市城镇建筑物(群)名称管理规定》,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认真遵照执行。3月6日,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又发文,决定在各区建成区开展地名清理整顿工作。宁波市的地名清理整顿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
    民进政协委员肩负着重任,他们表示要协助地名管理部门,认真研究与解决地名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宁波市地名工作水平,使地名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和人们日常生活,为宁波市经济和社会的繁荣、进步做出贡献。
作者:陈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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