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四川省委会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在近日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民进四川省委会因其在四川省民族地区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民族地区繁荣发展所做的突出成绩而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助理巡视员杨国辉代表民进四川省委会出席表彰大会。据悉这是民进四川省委会继1999年后第二次获此殊荣。
自1998年民进四川省委会开始全面实施“进康合作”以来,在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县先后援建了6所希望中、小学,并为该县培训中小学教师3200余人次,举办学术报告、专题讲座102期(场);在先后多次组织捐赠活动的基础上,还为 2003年该县顺利通过“普九”验收提供了具体的帮助。在凉山彝族自治州,省委会积极争取民进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在金沙江干热河谷推广种植西蒙得木,此项工作被国家科技部列入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并得到了国务院温家宝总理的批示。现在,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已将西蒙得木的种植纳入该县的“十五”发展规划及“希望之光”工程。此外为帮助民族地区改善医疗卫生条件,2001年民进四川省委会等四个单位共同发起“促进民族地区卫生技术发展工作”。“促卫工程”开展以来,截止2004年底,共组织了22批医疗队伍分赴“三州”以及乐山市的两个民族县、卧龙熊猫保护区等10个县的3个县级医院、12个乡镇卫生院进行医疗支援,免费接收培训进修医务人员50多人,赠送救护车4辆、捐赠各种医疗设备价值达几百万元,深受少数民族同胞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