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怀宁
鼓号齐鸣,彩旗飘舞,鞭炮声声,9月1日江西启明学校在江西未成年犯管教所新监舍内举行隆重的开学典礼。
这是一所特殊的学校、一群特殊的学生、一个特殊的开学典礼。1000多名在此关押的未成年犯从此在接受管教改造的同时,可以享受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共江西省委副书记彭宏松,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舒晓琴出席开学典礼,为学校揭牌。省政协副主席刘运来为“全省青少年警示基地”揭牌。
新建设的江西启明学校功能齐全,环境优美,一栋7500平方米的五层教学大楼可同时容纳1500人上课。配有普通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媒体电教室、语音室、图书室、阅览室、物理化学实验室、电视演播室、心理咨询室、超市等等。三栋全新的监舍每间房都配有彩电、电扇、卫生间。省财政厅为启明学校开办拨款100万元,添置了全新的课桌椅,省教育厅捐助20万元用于购置教学仪器;政府有关厅局和人民团体捐助了2个塑胶篮球场、3套室外体育健身器材、100台电脑、15台空调、150部彩电、大量的图书与学习用品这所学校堪称全国一流的未成年犯的义务教育学校。
民进江西省委会主委、启明学校名誉校长刘运来在开学典礼上作了充满爱心,热情洋溢的讲话。他说: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无论他们是在社会校园沐浴着知识的玉液琼浆茁壮成长,还是误入歧途在高墙内接受教育改造,将来都要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主人。为了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把失足者引上正道,在未成年犯中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行列,这是教育者的责任,在这方面,我们江西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开创了先河。
刘运来眼看着集学校和监狱为一体的现代化未成年犯管教所,望着操场上一片穿着崭新的刑服、理着平头、一双双渴望的眼睛,神情很是激动。是的,这个结果来之不易呀!经历的时间之长,过程之曲折,工作量之大,都可以说是充满着艰辛的历程。早在1983年,刘运来还是著名重点学校江西师大附中校长,江西首批特级教师、全国劳动模范,又是全国人大代表的时候,有关部门组织老红军、劳动模范到大墙内开展帮教活动。刘运来第一次来到不为外人所知的、给人以神密感的江西少年犯管教所(同时又称江西启明学校),一看到这群脸上充满稚气的失足孩子,听到他们一些骇人听闻的犯罪经历,刘运来感到无比痛心与震撼。监狱的领导对他说,刘校长,你那里的孩子是挑了又挑的优秀生,而这里是筛子筛下来的“渣子”呀!刘运来心里顿时涌起一股热浪,深感自己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有责任有义务来关心帮助这些孩子。他欣然接受邀请担当了启明学校的名誉校长。这一当,至今就是20多年。
20多年来,刘运来从民进一名普通会员成为了民进江西省委会一、二届副主委,三、四、五届主委;从师大附中校长,成为南昌市副市长,进而成为江西省政协副主席;从六、七届全国人大代表到八、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他工作变了,地位变了,但对这所特殊学校的关注,对这部分特殊的受教育的群体的关注丝毫没变。他每年都要到这个管教所去五、六回,利用各种场合与机会宣传介绍启明学校,组织邀请社会有关团体、各界人士到那里去参观考察,整合社会资源帮教,捐钱、捐物,去关心、感化和挽救那些失足的孩子。民进江西省委更是在刘运来的带领下对江西未成年犯管教所倾注着极大的关怀。开展了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专题调查;组织会内艺术家为监狱干警进行慰问演出,组织会内教师和法律工作者担任管教所的监督员,对未成年犯进行帮教,强化“启善、明法、育德、好学”教育。
这些年来,刘运来一直在思考,这些因违法犯罪而被叛刑的未成年犯,不懂法、缺文化,收监时大多没有完成义务教育,服刑期间,正是他们应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年龄段,如果在服刑期间不能在劳动改造的同时接受义务教育,使他们学好文化、学好技术,将来重返社会将难以与社会衔接,很有可能重蹈覆辙,带来严重后果。如何让这些失足青少年在大墙内接受正规的九年制义务教育,这看似简单而又完全符合国家法律的问题,其实十分复杂,解决起来十分困难,关键在于管理体制的问题。启明学校就是未成年犯管教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监狱干警对未成年犯依法进行改造、教育,使之成为合法公民,归口由司法部门管理;对未成年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是属教育部门管理。部门分隔,没能形成合力,加上没有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完成义务教育谈何容易!
刘运来认为,将未成年犯教育列入国民教育行列,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监狱法,提高未成年犯的文化技术素质和教育改造质量、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基本要求。必须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确保国家长治久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看待这一问题。
刘运来带领民进江西省委搞调查、作研究、提提案、跑协商,锲而不舍,四处奔波,为此鼓与呼。他通过全国“两会”鼓与呼,民进省委通过省“两会”鼓与呼,一年年、一次次,不同部门各自办理的答复都很在理,但问题却一直没解决……
2004年在江西省政协九届二次全会上,刘运来再次提出了《关于将未成年犯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行列的建议》案,省政协提案委及时把它编入“重要提案”送省委省政府领导,并列入重点督办,引起了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作出批示,指示省司法厅牵头与教育厅、财政厅共同研究解决。
刘运来得知后,带着民进和省政协的同志与有关部门多次进行面对面协商沟通,各有关领导也非常重视,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司法厅、团省委、省妇联、关工委等12个单位的处级干部联合组成调研组,深入未成年犯管教所调查研究。众多部门,众多同志被刘运来的精神所感动。大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决心通力合作来解决这全国没有先例的问题。重点研究解决教育管理体制、经费保障体制、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体制和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起草了“三厅一局”的联合文件。刘运来又亲自分别走访相关领导,逐一进行协调。
2004年11月,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了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三家联合呈报的《关于在未成年犯中实施义务教育的意见》。《意见》规定“江西启明学校”实行以省司法厅管理为主、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参与管理,省监狱局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
省司法厅、省监狱局通过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全面负责未成年犯的生产劳动、思想改造、恶习矫治,并具体负责学校的管理,担负对未成年犯实施义务教育的任务,组织未成年犯参加学习,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省教育厅负责将在未成年犯中实施义务教育列入全省的总体规划,委托南昌市教育局在贯彻教育方针政策、课程设置、教师培训、教研活动,质量考核、学籍管理等方面对学校进行具体指导。
省财政厅负责将未成年犯教育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对江西启明学校经费管理,监督学校经费专款专用。
众人拾柴火焰高,数年奔波有成果。在刘运来执着精神的感召下,众多部门鼎力支持、配合,促成了这个善举,江西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工作从此掀开了崭新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