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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完善电子政务管理机制的思考

发布时间:200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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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电子政务网络和各类应用建设在各部门、各地区都得到了普遍的高度重视,推动了业务流程的优化重组,进而影响到很多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变革,但电子政务自身管理机制的不足和矛盾也日益明显,重复建设、信息孤岛、条块不顺等电子政务的种种问题都促使我们对完善电子政务管理机制进行思考。
    完善电子政务的管理机制,应该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决策、执行、协调和评估机制,以约束和引导电子政务向既定的目标发展。
在决策机制方面,要避免多头管理带来的决策不明、效率低下,提高决策的及时性和科学性。首先要充分发挥信息化和电子政务领导机构的决策功能,科学、及时的对电子政务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和共性问题如规划标准、重大项目进行科学的集体决策。有的地区如上海浦东新区,还专门成立了电子政务建设联席会议,在保持决策权威性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决策的专业性。其次,要充分发挥规划和标准规范作为决策工具的作用,及时把各项决策固化下来。电子政务规划关键要做实,在顶层设计,描绘总体框架的同时,建立层次清晰、相互衔接的规划体系,使规划能够落地;标准规范关键要做细,尽量使各项要求统一化、可操作化。
    在一些省市,信息化高层领导机构已经开始研究一些关键问题,并以文件权威化其决策结果。比如,湖南省信息化领导小组不仅研究制定了关于全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还研究制定了网络技术规范和应用规范,在进行宏观指导的同时,通过详细的规范标准,给与权威、明确的微观约束。
    正确的决策需要正确的执行。在执行机制方面,关键有两点,一是理顺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兄弟部门信息化工作机构的工作关系,形成一致协同的执行主体,避免作用互相消耗;二是管好电子政务项目的建设,使其成为落实决策的有效载体,而不是成为“乱花钱的孩子”。在第一个方面,主要是分清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各部门在推进电子政务方面的各自责任,使这两类执行主体之间建立良好的配合互动关系。建立CIO制度是一个有效的举措,通过设置CIO职位,在各个部门都确定了有职有权的高层负责人,通过双重管理等方式,在规划、标准的约束下,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各部门的CIO能够形成理念一致、行为统一的执行共同体。
    在第二个方面,主要是构建面向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机制。在这个方面,许多地方和部门出台了有关管理制度,在规划设计、立项审批、招标采购、集成监理、测试验收、绩效评估等管理环节提出管理要求,覆盖项目从设计、建设、运维的整个过程。在实践中,理顺资金来源的管理机制、实行“归口”管理是实现有效管理、有效投入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说,政府机构可以作为预算单位由财政部门直接安排预算用于信息化方面的支出,另一方面也可以从投资主管部门、信息化部门等拥有财政资金二次分配权的部门争取到信息化的投入。在这种情况下,一稿多投、重复建设的现象就很难避免了。因此,对不同资金渠道的项目实行“归口管理”和专业管理,才能从源头上避免资金浪费。
    协调机制是确保决策和执行能够相互统一、不同执行主体之间和项目之间互相协调的机制,目前电子政务推进和管理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主要因素就是协调不够。新加坡被公认为是电子政务管理模式上最具成功典范意义的样本,从新加坡的经验看,至少建立了四个协调机制,才保证了决策和执行的一致性:一是群策群力,由信息通信发展局与多个兄弟部门共同编制新加坡政府ICT指导手册;二是在信息通信发展局和各兄弟部门间建立经常性的对话沟通机制;三是成立公共领域ICT指导委员会和审查委员会,制订政策、核批项目;第四是向各部门派出人员担任各部门的CIO。仿效新加坡的模式,建立高效的协调机制,对电子政务的决策、执行都极为重要。
    电子政务需要全方位的监督和评估,在评估机制方面,一是要拓展评估的范围,从项目前期的必要性、可行性评估论证逐步向项目的全过程评估进行扩展;二是要增加评估监督的力度,通过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专家乃至社会公众进行评估和监督,三是要提升评估监督的频率,使监督评估成为电子政务推进过程中的经常性控制措施,而不仅只是事后的评估和监督。
    以上只是对建立电子政务管理机制一个大致的考虑,在实践中需要对以上四个方面统筹考虑设计、分别深化和细化,形成可以操作的制度和规则,才能使电子政务有高效协调的管理机制,保障电子政务的健康发展。(2007-12-28)

作者:白 柠
责任编辑:qichunl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