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倍增关键要藏富于民
最近朋友相聚,天南地北地聊天,聊起工资收入,又说起在各地的同学的情况,比较来比较去,几个原来觉得自己的收入算高的朋友,现在跟外地的同学一比,已是平平甚至低了不少。加上最近两年CPI高企,通货膨胀厉害,很多同学常常临到月尾都感觉紧巴巴的。
十七大报告提出“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表明中央实施民生为重的政策取向。不久前,广东省也出台有关方案,拟从今年起实施“工资倍增计划”等三大计划,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从2008年开始,全省职工工资每年递增14%以上,到2012年,比2000年工资水平翻两番,让职工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这确实是个令人振奋的计划。作为一个普通市民,闻者无不为之感到高兴。尽管不少人记不得自己2000年的收入是多少了,对于“翻两番”不是很有感觉,但是对每年收入递增14%的幅度,仍然是值得期待的。至少,它意味着收入增长跑赢了CPI。
现在,大家关心的是,这增长的14%从哪里来?在当前我国,居民收入的主体部分依然是工资,工资则主要由企业发给员工。但是在能源价格飞涨、企业各方面成本大增的情况下,企业的利润正被削薄,其状况也是不容乐观。现在看来,这种情况是比较普遍的存在。根据广州市企调队发布的数字,今年第二季度企业家信心指数走势回落,企业家对宏观经济发展持谨慎态度,同时,二季度全国企业景气指数同比也出现较明显的回落。在这样的情况下,让企业不计成本地提高员工工资显然是有很大困难。
要形成一个收入增长的良性循环,必须建立一个良性的企业运行环境,改变分配体制,最终实现藏富于民。所谓改变分配体制,主要是适当降低财政收入在GDP中的比重,提高工资收入在GDP中的比重。数据显示,在广东,1984年以来居民收入实际增长绝大多数年份低于GDP的增长,1995年后下降加快;2006年,在31个省区直辖市中,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从高到低排列,广东居倒数第八,但在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下降的同时,政府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却在提高。其中的问题不言自明。企业背上过重的税费负担,积重难行。
过去,我们经常把国家拿大头还是企业和个人拿大头这个问题称为“效率与公平”的问题,并由此进行过长久的争论。其实,并非如此简单。重要的问题是,政府拿了大头,未必对于全社会就是赢得了效率,在过去靠投资拉动增长的时代,也许可以;现在强调科学发展,尤其是要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头在政府的弊端就显现出来了。它首先导致企业活力不足,其次导致民间消费疲软。这样,不要说服务业难以发展,传统的制造业也难以为继,而且,居民收入增长缓慢,也不利于社会和谐与长治久安。
事实证明,过去那种“大河有水小河满”的思路有一定的片面性,唯有轻税减费、放水养鱼、藏富于民,形成企业和居民收入增长的良性循环,才能使经济发展获得长久动力。
(责任编辑:温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