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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献血年龄不是解决血荒的灵丹妙药

发布时间:201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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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正酝酿修改《献血法》,将献血年龄从18-55周岁,放宽至17-60周岁。(12月13日《扬子晚报》)

  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献血年龄是18岁至65岁,欧美一些国家的献血年龄上限则是70岁。与此相比,我国当前的献血年龄其上限确实偏低,修改也很有必要。但这里需要厘清的是,献血年龄的修改,是基于“献血增幅跟不上用血增幅”这样的困境,换句话说,就是希望通过献血年龄区间的扩充,来增加献血量,以此来解决血荒问题。不客气地说,指望改一改献血年龄,增加一些献血人群,以此来增加献血增幅,固然是个很美妙的初衷,但显然还是没有找到解决血荒问题的根本所在。

  当前一些城市之所以频频出现血荒问题,并非是献血人群年龄的限制所致,事实上,即使修改年龄,增加的献血人群也是有限的,何况,如从当前的55岁增加到60岁,尽管增加了5岁,但这部分人群,并不是献血的主力人群。有调查显示,献血人群中,职员(主要是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农民工占62%,大学生占25%。也就是说,即使增加献血年龄,其对献血增幅的贡献,是非常有限的。

  造成血荒的原因,一方面是社会对义务献血的宣传不足,很多人不愿献血,甚至不敢献血;另一方面,则是无偿献血制度本身存在的一些缺陷及现实中执行时的弊端造成的。这其中,尤以后者为重。

  按照《献血法》的规定,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在需要输血时,可以免费使用其献出血液量的3倍血液。不过,让人遗憾的是,受血者必须先缴纳各种费用,然后再凭借有关手续办理费用的减免,而整个过程之繁琐、操作之不便,让不少人“望血兴叹”。这样造成的后果就是,明明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可以得到免费或优惠用血,但在实际中,却是“献血容易享受难”,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公众的献血积极性。

  另外,无偿献血与输血费用的高昂,早已引致颇多诟病,按照《献血法》的规定,输血费用只是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测等基本费用,但这些费用如何分配,成本究竟为多少,公众无从知晓。事实情况却是“无偿献血,高价用血”,另外,血管工作人员不菲的收入和福利待遇,无形中消弭着公众对血站及献血制度的信任和支持。

  同时,血站工作和管理的滞后也是造成血荒的主要原因之一。除了献血点少、远之外,对献血者的精神和物质补偿匮乏也是献血者不积极的原因之一。在国内,献血所能得到的补偿可以说是微乎其微。在国外,如德国,凡是献血,就可以得到免费且最严格的体检;在马来西亚,献血者可以得到打折卡,可以在商场、餐馆消费时获得优惠。

  有关决策部门应该反思血荒中存在的种种弊端和不足,把血荒当作纠正献血制度缺陷的契机,从而找到相应的应对之策和解决办法,才能避免血荒不断的尴尬。这,恐怕也应该成为《献血法》修改的基本要义之一。否则,仅仅靠修改献血年龄,而不从体制上根本变革,“献血增幅跟不上用血增幅”的血荒尴尬和困境就无法改善和消除。

(责任编辑:夏传磊)

作者: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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