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府投资决策视角审视短命建筑
建设投入约8亿元,使用寿命却不到10年——6月3日,沈阳绿岛体育中心被爆破拆除。据沈阳媒体报道,这座曾经是亚洲最大的室内足球场被拆除的原因是使用率不高。沈阳各大媒体几乎都报道了绿岛体育中心被拆除的消息,遗憾和惋惜的语气见诸于报道中(6月5日《中国青年报》)。
这座曾被冠以“豪华、地标、最大”等字样的体育场,使用不到10年就被爆炸拆除了。明眼的人一看便知,这是一起典型政府投资决策失误案例:其一,绿岛体育中心地处郊区,交通不便;其二,与奥体中心、铁西体育场等大型体育场馆形成竞争关系,导致资源浪费,沦为一座仓库。
实际上,类似短命建筑事件,公众并不陌生。重庆市爆破公司成功完成“南川闹市第一爆”,占地4000多平方米的南川市电力公司大楼灰飞烟灭;耗资400亿元的西安大明宫遗址公园即将开园之际,部分已建成的各式建筑竟遭拆除;河南南阳在建的投资数千万元经适房,或拆除让位农运会;镇江“巨蛋”倒掉,被网友调侃为“生于2000年,卒于2010年,镇江全体小鸡敬立”……
在一座座短命建筑轰然倒塌的背后,我们从未看到过任何责任人被问责,大多会不了了之。鉴于此,在最近国务院提出启动一批事关全局、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的当下,我们必须反思政府投资决策机制。
据世界银行的估计,“七五”到“九五”期间,我国投资决策失误率在30%左右,资金浪费及经济损失大约在4000亿至5000亿元。从国内外对比来看,我国的决策失误率达到30%,西方发达国家却只有5%左右。按照全社会投资成功率70%计,每年因决策失误而造成的损失在1200亿元。另据媒体披露,2004年在对10家央企原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有两个对比数字耐人寻味:经济犯罪金额16亿元,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损失145亿元。对比之下,决策性失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往往比腐败严重得多。
预防政府投资决策失误,首先应建立领导决策失误终身追究制,才能迫使那些决策者杜绝个人专制、滥用权力,避免决策失误。所谓领导决策失误终身追究制,是指干部在实施重大决策后,无论升迁、调任或者卸任、退休,都要对自己实施过的决策负责,并承担无限期追究责任。倘若这项制度能建立的话,不仅能促使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科学决策水平,更能让领导干部对一项决策真正负起责任来。
与此同时,还应制定系列配套政策。如建立投资风险预警和防范体系,加强对投资运行的监测分析;建立项目支出的预算和听证制度,尤其对营利性公共设施项目投资建设的公众听证制度;在项目实施环节,应成立全国性工程调查委员会和各种专门巡视委员会,对工程进行调查和巡视。
最后,更为重要的是,投资项目要经各级人大通过。凡是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都必须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或者经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授权。其实,在这方面,有些地方已做得十分到位。比如深圳市在编制政府投资计划书之后,就提交人大审批,人大通过后,下达政府项目投资计划。再如,河南郑州市颁布《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在每年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该市的人大常委会都会履行职权,审议批准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责任编辑:赵天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