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200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这是中国政府自1991年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以来第7次发表白皮书阐明中国的人权状况和观点。该白皮书以大量的事实,令人信服地阐述了过去一年里中国政府为促进和保护人权所作的努力和所取得的进展,是对美国散布的所谓“中国人权倒退论”的有力驳斥和回击。
一、中国人权主流是进步而不是“倒退”
近一个时期以来,美国政府在国际上大肆鼓吹“中国人权倒退论”。2月26日,美国国务院发表的《2003年国别人权报告》中国部分用大量的篇幅,指责“中国政府的人权纪录仍然糟糕,继续大量和严重地侵犯人权”,“本年度在一些关键的人权领域出现倒退”。3月23日,美国国务院宣布决定在联合国第60届人权会上提出反华提案时,再次指责“中国人权状况在过去一年出现退步”。3月24日,美国代表在联合国人权会上又一次老调重谈,攻击中国人权状况“倒退”。一时间,所谓“中国人权倒退论”已成为当前美国政府利用人权进行反华的一个主要“依据”。
俗话说,事实胜于雄辩,公道自在人心。中国的人权状况是进步还是“倒退”,事实最有说服力。美国攻击中国“在关键的人权领域倒退”,我们就来看看“关键领域”的事实。
首先,最“关键的领域”是宪法和法律领域的变化。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民主政治的基石和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人权领域的一件大事就是,在历史上首次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正式载入国家的根本大法,并在宪法中增加了完善土地征用制度、完善对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的保护、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促进政治文明发展等许多与人权有关的内容,确立了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国家法律体系和发展战略中的突出地位,丰富了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规定的内涵,进一步完善了人权的宪法保障。这无疑是中国在人权领域取得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进展。
与此同时,中国通过了包括行政许可法、居民身份证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在内的10部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废止了沿用多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代之以更加符合法治精神、体现人文关怀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各项法律法规处处突出了为民、便民、利民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精神。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了451件法律和法律性文件,国务院制定了966件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8000多件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制定了480多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现已初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比较完整的法律体系和人权法律保障体系,社会生活各领域和公民各方面基本权利的保障已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其次,带全局性、根本性影响的“关键领域”莫过于国家权力机关的执政思想和治国理念的变化。在过去一年里,中国政府提出了“执政为民”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思想,形成了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确立了确保宪法实施、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政治文明的治国理念,并在实践中采取了有力措施予以贯彻实施,对中国整体人权状况的改善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如此,从长远看,这种新的执政治国和社会发展理念的确立,无疑还将对中国的社会进步和人权发展产生极其深远的重大影响。
再次,从事关全国人民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的领域来看,在过去的一年里,一方面,中国政府大力发展经济、社会、文化事业,使全国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200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4.3%;农村未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由改革开放之初的2.5亿下降到2900万;全国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县(市、区)覆盖率达到86.6%,全国青壮年文盲已降到5%以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局2003年公布的全球过去10年扫盲最新统计数据表明:在所统计的40个国家中,中国在扫盲教育方面取得的成绩最大。今年3月25日,联合国驻华机构发表的《中国实施千年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报告宣布,“中国在实施千年发展目标方面总的说取得了巨大进展”,在消除贫困和饥饿、减少达不到最低食物能量消费的人口比例、减少体重不足儿童的比例方面均已提前实现了目标,在普及初等教育方面已经超前,在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改善产妇保健等方面进展顺利,“整体情况非常乐观”。
另一方面,中国政府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依法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应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国家领导人多次深入非典疫区看望慰问病人和医护人员,亲自到医院探望艾滋病患者,并和他们握手攀谈,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作出了巨大努力。国务院总理亲自为农民工追讨工资,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维护农民工权益专项行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环境恶劣、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并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减轻农民负担,有效地维护农民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法治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有序推进,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保障得到加强。在过去一年里,全国各级人民政府逐步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和相关的信息公开制度,新闻媒体加强了舆论监督,有力地推动了政府政务信息的公开透明,使公民享有了更多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司法机关加大司法改革力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在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强化对执法、司法各个环节的规范和管理的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清理超期羁押活动,逐步建立了严格的超期羁押追究制度和相应的纠正、防止机制,使超期羁押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有力地维护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国家进一步规范了法官与律师的关系,颁布实施了《法律援助条例》,强化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了公民、律师和有关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在推行人大选任国家机关官员任职宣誓制度、人民代表辞职制度、聘任助理制度和公民旁听人大会议制度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对法律实施和行政、司法机关监督的力度明显加大,在国家政治生活和实现人民民主权利方面发挥了越来越明显的作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全面推进,全国各地村委会换届选举平均参选率达到80%以上,90%以上的村建立了村务公开栏,基本做到了村务、财务、政务公开。
第五,从对外人权交流与合作方面来看,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领域的活动,至今已加入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在内的21项主要国际人权公约,正在积极研究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去年如期向联合国提交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首份履约报告及《儿童权利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相关履约报告;分别与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德国、荷兰、挪威、瑞士、奥地利、比利时和欧盟等国家和机构举行了人权对话、磋商或交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邓朴方荣获“联合国人权奖”,这是该奖第一次授予中国人,是国际社会对中国长期以来为促进和保障人权所作努力的肯定。
以上列举的事实表明,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在关键的人权领域不是如美国所指责的那样“倒退”了,而是取得了巨大的进展。中国人权的主流是进步而不是倒退,中国人民享受的人权是越来越广泛、越来越充分,而不是越来越受侵害、越来越受压制。这是任何不带政治偏见的人都不能否认的客观事实。
当然,中国的人权状况并非十全十美。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基础比较薄弱、发展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尽管中国政府为促进和保障人权作出了巨大努力,但是,受自然、历史和发展水平的制约,中国的人权状况的确还存在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重要的是,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正在采取有力的立法、司法、行政和政策措施,不断改善人权状况。可以肯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中国的人权状况也将越来越好。
二、美国指责中国人权“倒退”别有用心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可以自封完美无缺。客观公正地评价一国的人权状况,理应着眼于该国的总体情况和历史发展趋势,而不能只看一时一事。美国政府无视中国总体人权不断进步的客观事实和基本态势,热衷于搜集一些所谓“个案”肆意加以歪曲和夸大,甚至不惜杜撰所谓“事实”,攻击中国在“关键的人权领域出现倒退”,把中国的人权状况描绘得一团漆黑,并据此执意在联合国人权会上搞反华提案,显然是不负责任和不公正的。这说明美国并不是真心关心中国的人权,而是别有用心。
美国利用人权进行反华舆论战,是美国顽固坚持冷战思维的十足表现,其目的无非是想借口人权问题丑化中国的形象,破坏中国的稳定,遏制中国的发展。美国国务院发表的《2003年国别人权报告》中国部分攻击中国“人权纪录仍然糟糕”、“在关键的人权领域出现倒退”,所列举的主要理由是,中国是一个“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为最高权力核心的国家”,“当局迅速镇压被认为对政府权威或国家稳定构成威胁的宗教、政治或社会团体”。事实上,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容许颠覆合法政府、破坏国家稳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都会对此类行为依法予以惩处。《美国法典》第十八章第2381至2391条就对此类行为规定了极为严厉的刑罚。令人深思的是,美国国务院《2003年国别人权报告》中国部分长达数十页,通篇关注的是极少数违法犯罪分子有没有推翻中国合法政府和共产党领导、有没有改变中国现行政治制度的“权利”,并将此作为“关键人权领域”来评判中国的人权状况。按照这种逻辑,只要中国仍然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只要中国不允许极少数违法犯罪分子有危害国家安全、破坏中国稳定的“权利”,那么,不管中国在促进和保障人权方面作出多大努力、取得多大进展�
作者: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董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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