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多数路段限速80公里/小时,有些路段甚至限速60公里/小时,福建高速公路因此被一些司机称为“罚款路”。“高速不高速,罚单满天飞”的现象在福建引起了广泛争议。(9月13日《北京青年报》)许多司机喜欢开快车,但从行车安全的角度来考虑,车速过快必然会带来安全隐患的增加。如果要找到一个平衡点的话,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限速。福建省高速公路制定出的“设计速度”,只要有足够的理由说明这种标准符合当地实际情况,那就是有理有据的。而且更为关键的是,既然标准已经出台,就应该得到司机的遵守。但是他们做到了吗?
记者在调查过程中所接触到的司机90%以上都有被罚的经历,如此多的司机受到处罚,一方面是缘于对规定的不了解,另一方面则是长期的“超速无意识”所致。因为在相当一部分司机看来,高速公路就是用来高速行驶的,否则还算什么“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行车安全,而超速驾驶的“集体无意识”使得限速规定沦为一纸空文,难免会给道路安全埋下隐患。
不过,单纯地指责司机并不公允,因为当越来越多的司机被同一条制度拉下马来的时候,不是制度本身出了问题,就是制度的执行者出了问题。
超速车一辆一辆地过,罚款单一张一张地撕。但是直到违章司机接到罚单,他依然不知道自己究竟错在了哪里,甚至不清楚到底哪些路段是应该限速的,因此才会陷入“超速———罚款———再超速———再罚款”这样一个怪圈而不能自拔。如果说司机的长期违章肇始于“超速无意识”的话,交管部门此举则类似于一种“罚款无意识”。
罚款作为行政执法的手段之一,其本意是通过惩戒使违规行为得到纠正,并且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但是当罚款在某个领域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时,那就说明罚款本身已经失去了它的实际意义,因为它既不能纠正违规行为的发生,也没有起到应有的防范作用。这就难免会使人怀疑起罚款背后的真实动机———司机们怨声载道,甚至认为交通管理部门“以罚代管,以罚生财”,正是处于这样的怀疑。
要想清除司机的“超速无意识”,先要杜绝交管部门的“罚款无意识”。如果司机在每一个限速路段都能清楚地看到提示,如果违章信息能够及时地反馈给司机,类似的违章数量必定将会大幅减少。多一些提示,少一些处罚,或者是提示与处罚并存,让司机不再带着情绪上路,交管部门的工作是不是也能因此而收到更好的效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