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早报报道,被称为“中国首家民营慈善医院”的上海慈爱医院,因持续亏损不得不转变管理思路,试图通过“赚钱搞慈善”让医院“活下去”。另据报道,民政部11月20日发布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指出,未来五年中,民政部将推动制定便利捐赠人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全面落实法律法规中关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无偿为公益事业捐赠财产,按规定应享受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这两则让人一忧一喜的消息,透露了目前中国慈善事业的困境与可能的解决之道。
据分析,慈爱医院陷入亏损困境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他们既无权接受来自社会的捐赠,也得不到来自政府的补贴,在缺乏稳定的公益基金的条件下,单靠医院从正常收入中提取“慈爱基金”,时间长了遂难以为继;二是由于“把关”不严,让不少并非贫困的病人钻了免费的空子,致使经营成本急剧上升。现在慈爱医院决心从“以病养病”转向“赚钱搞慈善”。
按照正常估计,慈爱医院在短期内很难大幅度改善经营状况,也很难通过自身赢利积累更多的慈善基金。这样,即便通过严格核定贫困病人身份,减少慈善基金的支出,仅凭他们自身的努力,或者说他们仅仅通过调整经营思路,仍将很难走出眼前的困境。
上海慈爱医院的困境,其实可以视为中国慈善事业困境的一个缩影。一方面,中国人并不缺乏行善之心,并不缺少悲天悯人的情怀,但国人资助慈善事业的渠道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宽,国人行善的热情还有待于进一步弘扬。11月21日《北京青年报》有报道说,由于捐赠后申请减免税的手续过于复杂,许多捐赠者不愿意耗费时间精力申请减免税,更挫伤了许多企业和个人捐赠慈善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今年民政部共收到捐赠额为17亿元,但捐赠者获得的减免税额度几乎为零。
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政府对慈善事业的政策支持,主要表现为对企业和个人的慈善捐献给予相应的免税待遇,承认慈善组织的独立社会地位,并对有关慈善组织或机构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同时对个人所得或遗产征收超额累进税,引导富人在“财产约半数被征税”与“捐赠慈善事业留下美名”之间选择后者。美国目前有120万家免税慈善基金组织,可支配基金高达6700亿美元,资金规模占美国GDP的9%;而2004年中国100多家慈善组织获得的捐助总额约为50亿元人民币,仅占当年GDP的005%。这之间的巨大差距,与我们的财政税收政策对慈善事业的支持保障力度不够大有关系。
另一方面,由于慈善组织不够发达,慈善组织发挥“特殊社会中介机构”的功能不够完善,慈善事业的组织、运行缺乏必要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管理,其结果是一些慈善组织公信力不高,吸收社会资助、履行慈善义务的能力薄弱,而另一些企业或个人却不得不像上海慈爱医院那样,以非慈善组织的身份代行慈善组织的功能,无形中陷入“赚钱”与“慈善”两难兼顾的尴尬。
要培养成熟的民间慈善组织,当然还需要由政府依法对慈善组织进行监督。美国联邦法规定,税务局机关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对慈善机构实施监督:一是调阅慈善机构提供的年度报表,包括年度收支明细账,其付给董事、执行官、骨干雇员和五个收入最高的员工的薪酬等等;二是通过审计慈善机构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三是通过评估对违规的慈善机构给予处罚或罚金。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政府对民间慈善组织要一手抓保障支持,一手抓监督引导,只有两手都硬起来,慈善组织才能逐步趋于规范和完善。
我们相信,只要政府坚持积极的政策保障,并辅之以正当的监督引导,中国的慈善组织将在发展中日臻成熟,中国的慈善事业也将尽快走出“慈爱医院”式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