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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未成年犯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行列 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向监狱延伸

发布时间:200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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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犯罪是我国及全球面临的一个极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很多:如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学校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疏于管理、教育,不良的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等,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这就导致他们道德失落、心理失衡、行为失控,从而走上犯罪道路。据2002年统计,全国未成年犯的文化程度初中以下占8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第三十九条规定 “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监狱应当配合国家、社会、学校等教育机构,为未成年犯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和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配合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所在的少年犯管教所等单位,共同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基于法律的要求和现实的需要,必须对这部分群体实施义务教育,并将其纳入国民教育行列。

    为教育改造这些失足未成年人,各省(市)未成年犯管教所 (少管所)都在监内设立了特殊学校,对他们进行思想、文化、技术教育。但全国在2004年以前都没有将未成年犯的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行列,因而得不到国家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教学条件无法得到改善,领导体制、教育管理、师资培训、教学目标、教育内容等方面又难以得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评估,这些都制约了未成年犯义务教育的开展。阻碍这一问题解决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条块管理的分割,造成互相推诿,互不通气,未形成合力,再加上各地对这项任务的战略意义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致使这一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自1984年起,我一直担任江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启明学校的名誉校长。二十年来,我始终在关注着这所特殊的学校,关注着这部分特殊的受教育群体。这个群体的成员,正处于应该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年段,由于失足而服刑,失去接受在社会义务教育的机会,将来重返社会,在文化、技能、就业等方面不能很好衔接,可能重新犯罪,危害社会。为进一步做好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挽救工作,我多次组织民进江西省委就此问题到有关部门进行深入调研。经过调研我们认为,要解决好对未成年犯义务教育的问题,就必须将其纳入国民教育行列,这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需要;是提高未成年犯的文化技术素质和教育改造质量,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需要;是为这部分人将来重返社会,避免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将未成年犯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行列的条件已经成熟,一是在法律上有明确的依据;二是中央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到了十分重要的地位;三是近年来随着监狱体制改革的进行,国家对监狱的保障逐步到位,监狱的教育改造功能进一步强化,为在未成年犯中实施义务教育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为此,我曾多次在全国“两会”上提出这个问题,在去年江西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我又提出了《关于将未成年犯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行列的建议》。提案提出后,中共江西省委、省政府非常关心,省委领导对提案的办理亲自做了批示,省政协提案委、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监狱局等十二个有关部门的领导高度重视。经过十二个部门的联合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出若干政策上的建议,接着深入司法、财政、教育等厅(局)就各司其职进行充分协商,最后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未成年犯中实施义务教育的意见》,在全国率先将未成年犯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行列。《人民政协报》、《法制日报》、《江西日报》等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司法部获悉后希望江西先走一步,摸索出一套成功的经验以便在全国进行推广。

    江西省出台的《关于在未成年犯中实施义务教育的意见》对在未成年犯中实施义务教育的意义、领导和管理体制、经费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师资队伍建设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成立了以省司法厅厅长任组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分管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协调小组。在江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内设立了“江西启明学校”,学校实行省司法厅管理为主,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参与管理,省监狱管理局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通过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全面负责未成年犯的思想改造、习艺性劳动、恶习矫治,并具体负责学校的管理,担负对未成年犯实施义务教育的任务,按标准完成未成年犯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省教育厅负责将在未成年犯中实施义务教育列入全省实施义务教育的总体规划,在贯彻教育方针政策、课程设置、教师培训、教研活动、质量考核、学籍管理等方面对学校进行指导。省财政厅负责将未成年犯教育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对启明学校经费的管理,监督学校经费专款专用。目前,江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正在新建一所可同时容纳2000人上课的教学大楼,学校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开学。

    目前全国还有许多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需要接受义务教育。我呼吁全国都来关心支持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挽救工作,并建议:

   (1)各省(市)都将未成年犯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行列,理顺未成年犯教育的管理体制,实行以省(市)司法厅(局)为主,省(市)教育(厅)局、财政厅(局)参与领导的体制。

   (2)对未成年犯的义务教育要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育教学管理,不断提高对未成年犯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3)各级政法机关、关工委、妇联、团委、侨联等党政单位和人民团体积极组织劳动模范、老干部、知名人士、社会志愿者参与对未成年犯的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助教活动,为做好未成年犯教育挽救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化破坏力量为建设力量,共同做好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作者:刘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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