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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江苏省委呼吁:从关爱女婴入手,切实扭转性别比失衡问题

发布时间:2005-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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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进江苏省委通过对苏北部分地区的调研发现,目前影响江苏人口发展最大的、最直接的问题当属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衡问题。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江苏省出生婴儿男女性别比一直处于失衡状态,而且有不断加剧的趋势。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男女性别比为100:116.51(1990年为100:114.4),其中城市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0:113.01,镇为100:121.74,乡村为100:123.16。出生婴儿性别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35个市县区,占全省的32.41%。 最高的为苏北的宿迁市、徐州市和连云港市3个地区,分别达到11:123.36、100:126.79和100:141.82。造成出生婴儿性别比高的现象是多方面的: 1.生育上的“重男轻女”观念直接影响出生子女的性别。农村中生有女孩的家庭往往发生再生育的情况,是构成出生性别比升高的主要成因; 2.二胎及以上的出生婴儿中,女婴瞒报的现象严重。;3.少数地区依然存在非法鉴定胎儿、产前性别选择终止妊娠的现象、弃婴,及出生以后漠视女婴健康。江苏1990年、2000年死亡婴儿中,女婴占47.5%、49.7%,比女婴正常情况下的死亡率高9.2%、14.3%。 

    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衡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是长远的。它将造成婚姻竞争加剧,产生大量终身未婚人群,增加性犯罪的可能性,加重社会保障负担,影响社会的和谐与安定。 

    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民进江苏省委的部分政协委员建议,除了人大立法外,还应实行:1、农村计划内二孩如果是女婴的,则女婴母亲生育费用减免30-50% ;2、农村女婴个人3岁以前医疗保健费用减免30-50% ;3、农村女孩上小学期间杂费用减免10-30%,以提高女孩入学率;4、农村凡是男方婚嫁到女方落户的,并协助照顾女方老人的,宅基地的分配应该优先,税收适当减免。将“关爱女孩”工作落到实处。
   
                    
                 
作者:沈 钢
责任编辑:qichunl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