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霞:书法里的“格伯簋”
中国书法通过简单的笔触和墨色,创造出千变万化的图案和意境。格伯簋(guǐ)铭文就是中国书法中的一种,它以优美的线条和独特的风格,展现了中国古代人的艺术才华。
“格柏簋”这一不可貌相的盛食物器具,是国家一级文物,现收藏于故宫博物院及其他藏馆。北京东直门内小吃街“簋街”因“簋”这一盛食器具而得名,街头那座醒目的青铜雕塑“伯簋”成了北京文化新地标。
然而,若想深入了解“格伯簋”及铭文,需要知道“格”字本义,以及一个叫格伯的人物。
《说文解字》对“格”字是这样解释的:格,木长貌,树木枝条长的样子。由枝条之间交错引申为木栅栏。杜甫《潼关吏》曰:“连云列战格,飞鸟不能逾。”又引申指横栏、方框、方格,也代表标准、规则、尺度,进而引申为风仪、品质,如“格调”。当枝条交错进行抵触,就是不局限于一种规则或标准。
“格”并非格除,是精细推究。通过对事物的“格”的推究,如“格物致知”,即穷究事物原理,从而获得知识,掌握事物的“格局”,而这个“格局”运行的规律就是“格律”。“格律”是词牌这个事物背后的游戏规则。如果拿到书法领域来说,无论是篆书、隶书、楷书、行书和草书,共同特点即:以汉字为对象、以笔墨为工具、以线条为基础、以结体为支撑、以节奏为韵律、以技法为手段、以精神为寄托、以自然为追求。这个规律就是书法的“格调”。
有诗云:“人言格调胜玄度,我爱篇章敌浪仙。”诗句中的“格调”其实就是指艺术风格。但就书法艺术的“格调”而言,明代书论家赵宧光在《寒山帚谈·格调二》中有这样一段话解释得最为清晰:“夫物有格调。文章以体制为格,音响为调;文字以体法为格,锋势为调。格不古则时俗,调不韵则犷野。故籀鼓斯碑,鼎彝铭识,若钟之隶,索之章;张之草,王之行,虞欧之真楷,皆上格也。”
然而,就书法艺术的风格而言,“格调”二字不能完全独立,其关系紧密相连。如果说“格”指书法艺术的基本骨架,那么“调”就是书法艺术的完美肌肤,只有高古健全的骨架与晶莹剔透的肌肤完美结合,才能形成书法艺术的高尚风格。
循着这个思路,继续推究中国传统文化里的“格律设计”,就能找出不同“格律”特点的事物来。
在推究中发现,“格”这个汉字包罗万象。在其演变过程中,“格”曾用于划分土地作为标记。后来伴随社会的发展,“格”字逐渐演变成为代表职称、身份等的符号。在古代官制中,格字是一种官职等级称谓,后被用于封爵、赐名等仪式中。霸国(西周诸侯国,后称格国)国君霸伯之弟格伯的名字就有这层意思,“格伯簋”记述的就是关于他的故事。
当2007年“格伯簋”在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大河口霸国墓地出土后,考古学家发现了一个未见于史册记载的西周时代国家——霸国。“格伯簋”这件西周的盛食器,旧称“倗生簋”。据《攈古录金文》中为“青州所出”,是一件中原器物。西周格伯簋传世共四件,现分别收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上海博物馆、故宫博物院,另一件下落不详。
西周格伯簋在故宫博物院和中国历史博物馆藏品皆有器无盖,上海博物馆藏品器盖皆全。簋圆腹,圈足,下有方座。二兽头耳,耳下端似象鼻卷曲。器颈前后正中各铸一凸起的兽头,兽头两侧饰夔纹和圆涡纹。腹部和方座四壁中心饰竖直纹,圈足饰连续的四瓣花和圆涡纹,方座四壁边缘饰圆涡纹和窃曲纹,方座顶部四角饰兽面纹。
“格仲簋”之所以是国家一级文物,主要原因是上面的铭文。簋底铸有9行83字铭文,记录了格伯这个人与另一位贵族之间的土地交易详情:格伯用4匹良马与倗生交换土地30田,双方剖券为凭,并实地勘定田界,具结交换事宜。
这篇铭文线条流畅、优美,字形工整、匀称。其所使用的书法风格以粗细相间、顿挫有致的线条为主,给人以力度感和节奏感。它还运用了各种中锋、侧锋、提按等不同的笔法,使得整个铭文更加丰富多彩,因此这篇铭文也成为了书法爱好者临摹篆书的范本。
(作者系民进会员、黑龙江省作家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