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丽娟:大力推动中西部地区教师教育体系全面跃升
但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和区域发展战略过程中,中西部地区教师教育存在明显的“中西部塌陷”,且中西部师范院校尤其是地方院校,受地理、历史、区域经济等多重因素的制约,发展相对滞后,在整体布局、发展水平、培养规模、结构层次、师资水平、办学质量等各方面均存在严重不足。尤其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亟待引起关注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举措。
第一,中西部地区教师教育对基础教育的兜底功能不足。当前832个脱贫摘帽县集中的中西部省份(如贵州、云南等)在农村师资供给上高度依赖“特岗计划”,现有教师教育体系的兜底保障作用未能有效发挥。调研显示,尽管部分中西部地方师范院校培养总量充足,但近年毕业生签约率较为低迷,有的甚至不足20%,难以有效输送教师至农村和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校,未能有效托底这些地区的师资供给。
第二,中西部地区师范院校整体办学层次和发展水平明显滞后。数据显示,中部地区虽拥有137所师范院校,但仅3所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2所部属和1所省属院校;西部地区102所师范院校中,仅有2所“双一流”建设高校,且均未涵盖地方院校。从培养硕士层次师范生的师范院校来看,西部地区46所省属和地方师范院校中仅有16所参与培养,占比仅34.78%;中部地区54所中仅有26所参与,占比48.15%;而东部地区34所省属和地方师范院校,却有21所参与,占比61.65%。这些差距表明,中西部师范院校在培养高层次师范生方面相较东部更显弱势。
第三,中西部地区师范院校师资力量薄弱与人才流失严重。师资队伍中硕士学位教师占主导,而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普遍低于20%。同时,许多中西部地方院校缺乏教育学科的博士点,导致高水平师资的“造血能力”不足。更为严峻的是,中西部师范院校教师教育者流失突出。如,海南师范大学近5年共有152位教师离职;宁夏师范大学则有36位教师离职。高层次人才引进困难、本地人才培养不足及教师流失问题的加剧,严重影响了中西部师范院校的教育质量和学科发展。
第四,高水平综合院校参与中西部地区教师教育的积极性不足。数据显示,参与硕士层次教师培养的综合院校,东部地区达94所,显著高于中部的66所和西部的64所。从“双一流”非师范高校参与情况看,东部地区有46所参与硕士层次师范生培养,而中部和西部则分别仅有17所和16所。这些对比结果明显反映,中西部综合院校不仅参与教师教育程度不足,而且更多集中于低层次培养任务。
综合实地考察与调研访谈表明,中西部师范院校在服务区域基础教育,特别是乡村教育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大批在中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尤其是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主要由地方师范院校培养的,这些院校的毕业生更能“下得去、留得住”。但中西部师范院校长期整体办学质量和水平较低、发展滞后问题亟待破解,服务区域发展需求的能力亟待提升。为此,特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着力优化学科布局,全面提升中西部地区师范院校办学层次与发展水平。首先,强化教师教育核心学科地位,单列国家专项计划支持广西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等基础较好的院校建设“双一流”学科,打造区域教师教育示范学科;优先支持中西部师范院校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心理学等核心学科布局硕士点和博士点,形成本硕博衔接的学科链条。其次,优化院校层次布局,大力支持高专层次师范院校升格为本科院校,填补区域布局空白;支持省属本科师范院校增设硕士点,增强高质量教师培养能力;并通过省部共建等方式,重点支持西北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等成为区域教师教育发展的核心力量,辐射带动中西部区域教师教育体系的整体发展。再次,在“双一流”建设评价中单列师范类学科和院校建设序列,聚焦教师教育体系高质量建设,推动中西部师范院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第二,聚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着力夯实中西部地区师范院校高水平人才基础。针对中西部师范院校长期存在的高层次人才短缺和人才流失的突出问题,亟须通过系统化、有力度的政策支持,构建“引育留用”一体化的人才保障机制。首先,设立“教师教育博士定向培养计划”,重点支持中西部师范院校选拔中青年骨干教师攻读博士学位,并通过专项资金实施学费减免,提供学习研究期间薪酬保障和职业发展支持。其次,优化职称晋升和人才评审制度,适当增加中西部师范院校中高级职称名额,探索单列专属评审通道,对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中表现突出的优秀中青年教师给予优先支持。再次,加大薪酬待遇和住房保障力度,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补贴,重点提高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薪酬、住房等待遇水平。第四,强化人才发展支持,建立中西部人才专项科研资助计划和高层次人才评审倾斜机制,优化中西部师范院校教师申报科研项目、成果奖励等的支持条件;并在国家级各类人才计划中设置专项名额,大力强化中西部师范院校人才发展空间,增强人才吸引力。
第三,强化财政保障,有力提升中西部师范院校的建设水平和兜底能力。作为中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师资稳定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支撑,教师教育体系全面高质量建设亟须制度化、更有力的财政支持。首先,设立专项资金,强化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师范院校教师教育的直接支持,精准投向服务欠发达地区的本科和硕士层次教师培养项目。专项资金应优先保障提升生均拨款水平,力争达到或接近部属师范大学生均基准定额(1.5万元左右),以提升办学与培养能力。其次,完善中央与地方分担机制,减轻地方尤其是市、县的财政负担。通过构建中央财政主导、地方财政支撑的分担模式,明确省级财政主体责任,逐步减少市、县级财政压力;同时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和奖补机制,健全建强乡村教师定向培养体系及其能力。再次,建立生均拨款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区域财力水平、发展需求、培养成本和政策效果,适时动态调整生均拨款标准,确保财政支持和培养需求相匹配,切实提升中西部基础教育师资的兜底功能。
第四,推动高水平综合院校和师范院校深入参与中西部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大力促进中西部地区教师教育体系质量全面跃升。首先,深化与中西部师范院校的协同合作,建立高水平综合院校和师范院校与中西部师范院校的密切协作共同体和联合培养机制,双方共同开展中西部教师教育体系质量全面提升的顶层设计,研究区域教师教育体系建设方案,针对地方基础教育高质量改革发展的实际需求,共同加强中西部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其次,深入实施“协同提质计划”,增加专业博士招生规模,推动东部“双一流”高校对口支援中西部师范院校,通过联合培养、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升中西部院校教师教育相关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能力。通过整合高水平综合院校和师范院校的优质资源,全面提升中西部地区教师教育体系的内生动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全力服务中西部教师教育体系建设质量的全面跃升。
(庞丽娟系民进中央副主席、北京市委会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