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中央: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
案由:在当前经济形势下,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是提振民间投资的有力举措。但从工作实际看,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建议:一、尽快出台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规范指引。规范和明确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适用领域、参与模式、运营管理、投资回报机制、退出机制等,厘清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与PPP新机制之间的区别和关联,为各地实质性开展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操作指南。
二、加强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向民营企业推介项目的标准和规范,对推介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管理运营机制、财政金融支持政策、推介时间范围等提出具体要求。建立部门联合推介常态化机制,按照标准和要求,滚动筛选、分级公布适宜民营企业参与的重大项目清单。建立项目推介跟踪服务机制,有效提升项目推介成功率。
三、推动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向民营企业实质性开放。在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资金等政策支持文件中,明确提出民营企业能够参与申报的方向,给予地方政府和民营企业稳定的政策预期。加大铁路、电网等垄断领域的改革力度,完善增量改革的配套制度,科学合理筛选适合吸引民营企业投资的项目,不断优化市场化收入机制,降低企业对政府补贴的依赖。
四、提升民营企业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要素综合保障能力。对成功吸引民营企业参与的重大工程项目,与纳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的项目同等对待,从国家层面推动保障项目实施的各类要素需求。对目前开展的融资对接、重大工程用地保障等工作,建立跟踪回访机制,确保各类核心要素保障取得实质性进展。定期摸排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及时排除项目落地的各类障碍,为民营企业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提供更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