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研究制定《婚姻中介服务管理条例》
民进宁夏区委会反映,近年来我国结婚率呈现持续下降趋势,这一现象由多种社会因素共同导致,而婚姻中介服务行业存在的乱象是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如,预付费风险与机构失信、虚假宣传与服务不实、情感诈骗与经济犯罪、服务导向扭曲与价值观偏差等。不仅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造成财产和精神损失,还扰乱了婚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主要存在问题:
国家层面尚未制定专门规范婚姻中介服务的行政法规,仅在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有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可操作的监管细则。目前仅有上海、深圳等少数城市出台了地方性管理办法,法律效力有限,难以对跨区域经营的互联网婚恋平台形成有效约束,导致行业整体面临“违法成本低、合规成本高”的困境。
婚介服务以“促成婚恋关系”为核心目标,但该目标受个人主观因素影响较大,难以量化评估。目前缺乏针对匹配次数、见面成功率、服务响应时间等方面的统一服务质量标准,导致监管部门在判定机构是否履约尽责时缺乏依据,消费者维权时也缺乏明确衡量指标。
对婚介机构在会员身份、婚姻状况等信息的审核义务上目前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部分平台审核不严,导致虚假信息充斥,为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
为此,建议国家层面尽快研究制定《婚姻中介服务管理条例》。明确以下内容:严格机构准入条件,设定从业机构应具备的资质与设施标准;细化服务规范,包括信息审核义务、服务流程、合同内容、退费机制等;强化法律责任,对虚假宣传、诱导贷款、卷款跑路等行为设定明确罚则;将线下婚介门店与互联网婚恋平台统一纳入监管范围,实现全覆盖管理;建立行业信用评价与公示机制,提升法律威慑力与监管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