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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化专项民主监督中不断提升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

发布时间:2026-06-23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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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好体现这项制度的效能,着力点在发挥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民主监督作为民主党派三大基本职能以及无党派人士履职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也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扎实做好民主监督,对于更好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着力提升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支持鼓励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务实履职尽责。其中重要一条,就是通过委托开展专项民主监督的形式,实现了民主监督新探索,开辟了民主监督新领域,取得了民主监督新成效,积累了民主监督新经验。在这一过程中,专项民主监督工作本身,也在守正创新中不断得以深化,持续助力提升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

  专项民主监督工作主体有效拓展,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政治互信性更牢

  专项民主监督的工作主体,即履行专项民主监督任务的责任主体,是决定专项民主监督工作效能的最大能动性因素。从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到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从民主党派到“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可以清晰看到专项民主监督工作主体在不断拓展。

  一方面,从制度演进角度看,在2015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明确了十种形式,其中就包括“受党委委托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专项监督”,这就从党内法规角度,进一步明确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专项民主监督的政策依据;在2020年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再次明确提出“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基础上,在政治协商、调研考察,参与党和国家有关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执行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受党委委托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专项监督等工作中,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等方式,对中国共产党进行民主监督”;在2021年6月发布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白皮书中,明确指出民主监督的形式“主要是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政治协商、调研考察,参与国家有关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执行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受中共党委委托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专项监督等工作中,提出意见、批评、建议”,进一步向全世界表明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拥有开展专项民主监督的权力,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敢于并乐于接受民主监督的胸怀。

  另一方面,从主体拓展角度看,2016年6月起,中共中央委托各民主党派中央对口8个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中西部省区,开展为期5年的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2021年6月起,中共中央委托各民主党派中央和无党派人士围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开展为期5年的民主监督,每个民主党派中央对口1至2个长江干流沿线省份,无党派人士面向全流域开展专项监督。今年4月30日,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总结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民主监督工作启动会召开,再次延续了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作为专项民主监督工作主体,受中共中央委托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格局。可以看到,在总结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特别是结合无党派人士在多党合作事业中价值定位不断明确的现实背景,将无党派人士纳入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并延续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民主监督,是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的一种现实呼应,也是对更加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种生动体现。这种拓展,既直接体现为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框架下,民主监督参与主体覆盖面的扩大,更体现了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无党派人士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价值定位不断明确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政治共识的持续巩固与政治互信的持续增强。

  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内容不断丰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功能实效性更强

  专项民主监督,其“专项性”主要体现在监督内容上,即实现民主党派对党和国家重大专项工作的民主监督。从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到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再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民主监督,可以清晰看到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内容在不断丰富,这也从监督主体发挥作用角度更好地反映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框架下,中国共产党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能力建设、务实履职尽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也在履职实践中不断实现能力提升,进而体现出更强的制度效能。

  一是从脱贫攻坚民主监督看,中共中央于2016年委托各民主党派中央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时,正值脱贫攻坚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是一个标志性指标。中共中央明确“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中国共产党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的民主党派,自然不能置身事外,而且要充分发挥好作为政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于是,中共中央委托8个民主党派中央分别对口8个省,围绕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情况、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情况等重难点问题,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在这个过程中,各民主党派中央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协助落实整改,并注重在专项民主监督中发挥民主党派服务社会的功能和作用,有效推动了脱贫攻坚工作进程,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使命与担当。

  二是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看,中共中央于2021年委托各民主党派中央和无党派人士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时,正值“十四五”开局之年,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进入深化实施阶段。同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更加凸显了新形势下深化做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于是,中共中央委托8个民主党派中央分别对口9个省、直辖市,无党派人士不作对口安排,开展全流域监督调研,围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垃圾处置、工业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相较于脱贫攻坚民主监督,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是第一次对具有流域性特点的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民主监督,因而更具系统性、复杂性、艰巨性。恰因如此,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不但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也实现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从监督具体治理领域问题向监督系统治理领域问题的跃升,进一步实现了专项民主监督制度化、组织化、专业化水平的大幅提升。

  今年4月30日,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总结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民主监督工作启动会召开,在对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进行系统总结的同时,科学部署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民主监督工作。从监督内容看,围绕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等开展专项监督,既包括“生态保护”这一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基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有所积累的领域,又包括“高质量发展”这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相关内容,可以说更为系统、全面、复杂,这既是在守正创新中不断深化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现实举措,也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继续发挥作用的生动体现,也必将更好助力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

  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前景十分广阔,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运行科学性更强

  历经脱贫攻坚、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两轮系统性专项民主监督实践历练,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履职思路愈发清晰、监督经验日益丰厚、履职能力稳步提升,专项民主监督已然成为彰显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独特优势、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重要实践载体。立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民主监督全新履职起点,立足新时代统一战线与多党合作事业发展大势,要在过往实践经验基础上,立足理论本源、紧扣履职实际、着眼长远发展,从多个维度持续发力,不断推动专项民主监督走深走实、提质增效,通过持续放大监督效能,最大限度把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效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准专项民主监督的正确政治方向。政治性是专项民主监督第一属性,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是开展一切民主监督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更是专项民主监督行稳致远的根本保证。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必须始终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民主监督是践行政治使命、凝聚政治共识、夯实多党合作政治根基的重要政治实践,要始终秉持合作初心,精准把握民主监督协商性、建设性、助力性的性质定位,摒弃旁观者思维、片面化认知,始终站在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的高度谋划监督工作。在履职过程中始终做到与中共党委、政府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坚持寓监督于协商之中、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寓监督于助力之中,以坚定的政治自觉确保专项民主监督不偏航、不走样、不缺位。

  二是拓宽履职视野,构建全域统筹的专项民主监督履职格局。新时代国家重大战略布局覆盖面更广、关联性更强、系统性更突出,以往单一领域、局部区域、碎片化的监督模式已然难以适配新形势新任务。相较于此前专项监督工作,黄河流域治理涉及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文化传承、民生保障等多重领域,横跨多省区、涵盖多行业,治理难度更大、统筹要求更高。这就要求专项民主监督必须打破地域壁垒、领域壁垒、层级壁垒,主动跳出单一对口监督思维,树立全域联动、系统统筹、上下协同的大监督理念,注重发挥民主党派在地各级组织和专家作用,打通上下级履职沟通渠道,凝聚全层级监督合力。同时,也要加强横向合作,强化各民主党派之间、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之间的协同合作,整合各方界别资源、专业资源、人脉资源,围绕黄河流域治理重点难点课题开展联合调研、联合走访、联合建言,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成果共用,形成多元互补、同向发力的监督治理新格局。

  三是创新履职方式,提升专项民主监督精准化专业化水平。面对重大战略有效落实与实现精细化治理的现实需求,必须依托监督方式革新实现监督效能升级。一方面,要坚持守正固本,用好以往专项监督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深入田间地头、企业一线、基层一线倾听民声、体察民情,摸清一线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鲜活资料,让监督建言贴合实际、贴近民生;另一方面,也要坚持创新求变,主动顺应数字化、智能化治理趋势,善用大数据、遥感监测、线上舆情研判等现代化科技手段,赋能专项民主监督提质增效,大幅提升监督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与此同时,要持续强化专业化履职建设,依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中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独特优势,组建专项领域专家智库团队,聚焦流域治理、产业转型、生态修复等专业领域深耕细研,摆脱浅层化、表面化监督调研,推动监督建言从普遍性建议向专业性对策升级。

  四是健全闭环机制,打通监督建言成果落地转化“最后一公里”。监督重在发现问题,贵在推动落实。一方面,要持续健全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在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与党委、政府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工作、反馈问题的基础上,拓展搭建监督调研小分队等直接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常态化对接交流平台,畅通意见建议报送、研判、吸纳渠道,让合理诉求、务实对策第一时间直达决策层面;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建言督办、跟踪回访、成效反馈全流程闭环机制,对专项监督中梳理查摆的突出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分类建立台账,明确推进方向,跟进整改落实进度,定期开展“回头看”、再调研,紧盯问题整改成效,杜绝建言石沉大海、整改虎头蛇尾。

  大道之行,实干为要;制度之优,践行为本。新时代新征程上,专项民主监督肩负着助力国家战略实施、凝聚社会各界共识、完善多党合作事业的重要使命。唯有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坚守政治方向,不断在实践中探索新思路、总结新经验、完善新机制,持续推动专项民主监督走深走实、常态长效,才能持续释放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蓬勃生机与强大活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汇聚同心同向、携手奋进的磅礴统战合力。

  (作者单位:民进中央研究室)

作者:刘政
责任编辑:叶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