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中央: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案由: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乡村医疗卫生网络的“网底”,承担着农村地区大部分医疗照护责任和公共卫生服务责任。近年来,我国农村地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取得积极进展,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与城乡融合发展、人口结构变化、群众健康需求等还不相适应。
建议:一、加强人才培养引进。科学测算村卫生室人员缺口数量,实施乡村医生队伍专项培养计划。加强本土化人才培养,支持地方政府与医学院校合作,在当地生源中招收医学生,通过定向培养方式补充缺口。大力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薪酬津贴、职业发展、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激励措施,确保引得进、留得住。综合考虑城乡融合发展、人口结构变化、群众健康需求等因素,科学规划县域内村卫生室设置与布局,避免数量持续减少,推动村医队伍规模保持稳定,保障乡村医疗服务的可持续性。
二、完善乡村医生管理机制。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的人才交流机制,选派县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定期到村卫生室巡诊带教,安排表现优秀的乡村医生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挂职锻炼。强化医防融合,有计划地加强在职乡村医生培训,提高其医疗服务能力。有序推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过渡,探索建立专业化、职业化、可持续发展的乡村医生队伍。
三、提高乡村医生保障水平。落实“县招乡聘村用”制度,把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统一管理。完善乡村医生财政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数量、服务质量等因素,合理提高乡村医生绩效奖励,对在偏远、条件艰苦地区执业的乡村医生提供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福利保障。完善乡村医生职称评定制度,适当放宽评定条件,增加中高级职称名额,拓宽职业发展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