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会员中的全国政协委员建言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 全国政协委员霍勇:
落实家庭医生签约制度 保障基本医疗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责任不明确、激励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建议——
一、明确家庭医生的责任,为签约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方案,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加大财政投入,推进基层医疗信息化建设,实现家庭医生与上级医疗机构的信息互联互通。明确家庭医生执业范围,保障其在基层医疗机构的独立诊疗权。完善家庭医生的继续教育体系。
■■■ 全国政协委员张伟滨:
完善医疗纠纷鉴定制度体系 公正保障医患各方权益
医疗是我国重要民生保障,医疗纠纷常导致医患矛盾加剧。建议——
一、完善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程序管理;充分尊重医疗专业性,在保障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完善损害鉴定专家库建设,确保“内行人”说“内行话”。以司法鉴定规则为基础,将目前医学会与司法鉴定二元化的医疗损害鉴定并轨为统一的鉴定机构设置,制定统一的医疗损害鉴定标准和方法。
二、保证医疗损害鉴定机构非营利性公益性质,建立统一的鉴定收费、鉴定程序规则,充分体现司法程序公正性。
三、加强司法鉴定的审查监督机制,加强对鉴定机构、鉴定专家、鉴定结论的监督;杜绝法院法官“以鉴代审”,尽可能让鉴定结果得到患方、医疗机构、医生多方认同。
■■■ 全国政协委员卢天锡:
加强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当前,县乡村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乡村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建议——
一、加强农村地区医疗资源的动态调整,因地制宜合理配置乡村两级医疗卫生资源。
二、提升农村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全面加强全科和特色科室建设,增强急救和传染病防控能力。鼓励开展中医、康复、老年护理等特色医疗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就医需求。
三、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围绕增加农村居民医保的“含金量”。强化农村就医购药的便利性和有效监管,优化偏远地区药品配送体系。
四、建强乡村医卫人才队伍,推进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建立符合乡村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及考核机制。
(摘自《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案摘编・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