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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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地共同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是,一些区域和领域的生态环境治理仍面临严峻挑战,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导致环境污染累积效应显著,一些工业园区结构性、布局性风险突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有发生。加之环保意识增强和自媒体快速发展,突发环境事件社会公众关注度升高,易演化为重大舆情事件或社会事件。因此,当前亟需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调研发现,当前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有:

  一是环境污染风险的多样性与不确定性逐渐增强。长江等重点流域分布了大量化工企业和工业园区,部分取水口、排污口布局不合理,给居民饮用水安全和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带来巨大隐患。新污染物种类增多,且传统处理手段难以实现对新污染物的及时监测与高效处理。此外,气候变化引起的极端天气频发、污染物传播路径不确定性增强等也增加了应对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复杂性。

  二是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高。一些地区存在应急监测设备配置不足、技术不完善或难以满足新型风险监测需要等问题。基层生态环境应急处置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专业人员。企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预案普遍流于形式,公开程度较低,应急处置能力较差。一旦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难以及时有效应对。

  三是跨部门跨区域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信息共享及联动机制不足。个别地方数据标准化程度低,企业提供的信息不完善,数据共享水平低,制约生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协同。跨部门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不顺畅,会商研判和信息共享落实不到位,缺乏实时有效沟通,权限难以统一,无法迅速响应并处理风险情况。应急部门主要负责保障居民生命安全,生态环保部门及其他部门难以及时联动处置,易错过生态环境风险最佳处理时机。

  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对各类生态环境风险的预警和评估。加强环境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全面调查典型新污染物,完善新污染物检测方法和环境标准,建立新污染物监测预警平台和风险评价体系,推动实现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管控。优先、从严对国家重点流域范围内化工企业进行分类整治,建设覆盖生产装置、企业、园区、流域的多级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持续推动生态湿地修复工程,提升流域气候适应性与生态环境韧性。

  二是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持续强化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以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为主线,着力提升应急保障、应急准备和响应处置水平。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调拨和配送机制,加强动态管理,使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发挥最大的保障效能,积极探索多元化环境应急资源保障体系。根据不同区域面临的突出环境风险问题,针对典型场景,建立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技术库,开展重点风险企业隐患治理技术帮扶,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复盘总结机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并注重与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的衔接。

  三是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以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应急管理数字化信息共享平台为抓手,加强信息化支撑,促进上下游、左右岸、部门间的协调沟通,打通环境信息壁垒。常态化开展跨部门跨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和应急演练,组织有关重点领域企业参加,强化应急意识,及时识别风险点,有效提升突发事件联合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确保重点时期随时能战。

作者:
责任编辑:邵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