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推进形成消费和投资良性循环的提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一半以上,扩大民间投资对于调动各方投资积极性、稳定市场预期、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居民收入增长和消费预期增长,进而推动形成消费和投资良性循环至关重要。近年来,国家出台系列有针对性的举措,但民间投资仍存在信心不足、增速低位运行等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企业发展信心不强,投资意愿有待提升。当前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国内经济回升向好仍需要克服一些困难和挑战,对民营企业发展预期产生一定冲击。调研显示,当前民营企业对经济预期、市场需求和国内投资等信心指数仍然偏低,投资预期不稳定,投资信心分化明显。
二是政府服务有待加强,隐形门槛挫伤积极性。政府管理效能还有待提升,行政审批事项偏多、程序复杂、耗时较长等情况仍不同程度存在,无形中增加了制度性交易成本。隐形门槛尚未完全破除,一些地区或部门设定或变相设定的准入障碍仍需进一步扫清。
三是融资难问题仍然存在,投资要素保障不到位。民营企业分属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实际融资需求千差万别,加上普遍缺数据、缺征信、缺担保的现状,虽然近年来民营企业融资持续量增、面扩、价降,但目前仍存在首贷难、长期贷款难、低息贷款难等问题。受消费不振影响,中小企业去库存压力加大,应收账款余额增长、周期变长与被拖欠账款情况交织,导致企业经营压力持续增大,影响未来投资预期。
为此,建议:
一是加大政策宣讲力度,坚定发展信心。推动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政策宣讲,让各级干部和广大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关于“两个毫不动摇”“两个健康”“三个没有变”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增强发展的信心和底气。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旗帜鲜明、大张旗鼓地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家,持续提高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加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形成全社会尊重、关爱、支持民营企业家的良好氛围,引领民营企业家大胆投资、安心发展。
二是加强政府主动服务意识,推动投资政策落地。加快落实经济活动中的政府主体责任制,提高政策的可预期性、稳定性和一致性,有针对性地消除民营企业顾虑。优化民营企业法治化营商环境,倡导精准立法惠企、柔性执法护企、畅通司法助企,建立有效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进一步破除地方保护,加快清理各类隐性门槛,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地,保障竞争性领域的公平性。健全政策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价机制,构建民营经济法治获得感监测指标体系,及时收集跟踪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和各地营商环境情况。
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着力缓解融资难问题。完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机制,降低民营企业贷款利率水平和与融资相关的费用支出,鼓励银行提供差异化放贷政策,支持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技术创新适合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模式。加大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清理拖欠账款工作督促力度,把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倒逼责任落实、政策落地,加快建立惠企政策实施评估机制,推动一揽子政策从“纸上”落到“地上”。
四是激活投资和消费热度,提升市场活力。支持民营企业深度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规范发展,支持民间资本在文化医疗养老等领域加大投入。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汽车、家电、家装等消费,多轮次发放消费券、惠民券等,加快发展智慧商圈、“文化+美食+旅游”等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提振企业投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