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新型公共阅读空间建设 共享高品质文化生活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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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公共阅读空间是推进全民阅读的载体,相比于传统图书馆,新型公共阅读空间不仅提供公共阅读服务,还具有文化展示传播、休闲、文创、研学、活动交流、便民服务等功能,对于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有着重要意义。当前,各地新型公共阅读空间建设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需要解决以下问题:

  一是新型公共阅读空间准入机制不够完善。新型公共阅读空间的建设和运营往往通过引入社会组织、小微文创企业等主体,采取共建共享的方式,嵌入到社区、文创街区(园区)、旅游景区、古建筑、老街、企事业单位中。但社会组织、企业参与新型公共阅读空间建设的制度设计不够完善,考核、奖惩和激励机制缺少标准。一些社会组织、企业等建设和运营新型公共阅读空间的资金缺口加大,一旦出现经济困境,新型公共阅读空间会出现“烂尾”“空壳”等问题。

  二是新型公共阅读空间活动开展不稳定。民间阅读组织和阅读注资企业经费来源较为单一,开展阅读活动的场所比较局限,活动开展不定时、不持续,影响力不强。

  三是新型公共阅读空间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难平衡。部分参与新型公共阅读空间建设的企业未能很好地把握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平衡的原则,参与空间建设往往是为了冠名、推广企业品牌,活动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不强。部分企业在开始参与时热情较高,认为新型公共阅读空间能给其企业增值、引流,但在后续图书的流通更新以及阅读空间的运营、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存在不足。

  为此,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的保障机制。出台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新型公共阅读空间建设、运营和管理。明确社会化运营管理主体的准入资质条件,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的政策措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新型公共阅读空间建设。建立新型公共阅读空间社会化运营管理的经费测算办法,建立起社会化运营管理的政府托底机制,探索建立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优惠收费机制。

  二是制定新型公共阅读空间建设和评价标准,规范阅读空间运营。规范新型公共阅读空间的选址、规模和布局,推动设施布局更加均衡、资源投放更加精准、城乡服务更加均等。建立运营长效合作机制,明确合作双方的权责和分工,制定好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活动章程、财务制度、人员管理等。加强对委托承办的公益性活动的绩效考核评价,开展评奖创优活动,形成社会力量参与的长效激励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应充分考虑政府和社会的需求,把牢“目标一致性”原则,不断协商优化合作方案。

  三是探索新型公共阅读空间运营新模式。政府应加大对参与新型公共阅读空间建设和运营的资金扶持力度,在阅读活动场地、阅读品牌创建等方面借助企业、公共图书馆、书店、城市书房等各方力量,形成联动效应,探索建立政企合作新模式。开展品牌书房创建工作,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合作共建的城市书房给予一定支持。推动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整合跨界资源,形成各具特色的主题书房和智慧书房。鼓励媒体加大对新型公共阅读空间相关政策、建设效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力量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作者:
责任编辑:邵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