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 高度重视低级别文物保护活化利用的提案

发布时间: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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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确立“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精神。

  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76万余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05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6507处,国保、省保单位共占比4.15%。可以说,市县级以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占我国文物资源的大多数。但是,文物部门重视国保、省保单位以及旅游景区内的文物古建的维修保养,对低级别的、比较零散、不易管护的文物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维修经费和管理人员,保护利用相对较差。即使已经保护修缮的低级别文物,由于体量不大、周边环境差,没有得到有效的活化利用。

  为此,建议:

  一是加大低级别文物保护维修力度。增强历史文物保护意识,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理念,统筹好、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避免出现把文化遗产视为“包袱”的短视化行为。将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作为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内容,增加经费投入,分期分批做好低级别文物的抢救保护工作,尤其是加强日常文物建筑的保养维护。鼓励市县利用政府一般债券对低级别文物实施全面保护,积极改善市县保单位及未定级、未登记文物等低级别文物的保存现状。在保护维修好文物的同时,要结合文物的类别、性质、特点及所处环境,统筹谋划、综合考虑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是因地制宜做好低级别文物活化利用。低级别文物分布呈现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应结合文物资源所处的周边环境和文化生态,充分利用好这些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结合城乡周边具体环境,结合城市文化和乡村振兴,利用现存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开辟小型博物馆、陈列馆、艺术馆、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场所。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可利用文物建筑开办民宿、客栈、茶社等旅游休闲服务场所,为社区服务、文化展示、参观旅游、经营服务、传统技艺传承和文创产品开发等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体现城市特色,彰显文化品位,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探索多元化方式实现文物的合理利用,着力破解低级别文物保护利用难题,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成果共享”的文物保护新机制,让散落在乡间田野的文物真正“活”起来。

  三是推动低级别文物融入大景区建设开发。鼓励地方将低级别文物保护利用与周边的景区开发实现捆绑、联动、融合,将其作为景区开发的重要资源和关键支撑,在青山绿水之间感悟历史文明,实现大景区带动低级别文物保护利用,低级别文物融入大景区开发的良性互动。把景区内的低级别文物资源纳入整体保护开发框架中进行修缮利用,实现与景区景点连成一线,资源整合,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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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邵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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