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好用好长江国家文化公园 加强长江文化保护传承的提案

发布时间: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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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长江造就了从巴山蜀水到江南水乡的千年文脉,是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标志性象征,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要把长江文化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要保护好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深入研究长江文化内涵,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建设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举措,是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实践。但这项工作仍存在诸多的困难:

  一是工作统筹力度不够。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涉及省份多、统筹难度大、工作要求高,是一个需要全面统筹协调的系统工程。当前,体制机制建设尚存在明显短板,有些地市尚未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纵向上省市县联动尚有不足,横向上相关行政部门工作职能尚不清晰。公园建设涉及宣传、发展和改革、财政、文化和旅游等十余家单位,以及长江沿线13个省区市,统筹部门间、区域间关系,协调政府、社区、社会组织和市场间的关系,仍面临挑战。

  二是主题内涵研究不够。目前,对长江所承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人文精神、时代价值的保护挖掘和阐释不够,对长江核心遗产和文化标识的梳理不细,中央层面呈现“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标志性象征”的路径尚不清晰,地方层面存在主题不突出问题,不少沿江市县规划的建设主题分散、模糊。

  三是资金保障不足。经费投入总体不足,省级及以下的配套资金较少;市场主体参与程度不高,有关政策部署多以内部文件形式发布,对社会公开不足,一定程度影响了社会参与度。项目回报周期长、运营管控难,不少项目地理位置远离消费中心,政府可投入、可引导资金有限,社会资本不敢投、不愿投。

  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工作统筹和资源整合。中央层面建立定期会商、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各部门和各级政府将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战略对接和区域统筹,引导地方将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长江经济带与长江生态文明建设相互协调作为重点内容纳入规划,把长江国家文化公园规划与长江流域保护发展规划、沿线各省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国土空间等多个规划统筹起来,将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与民生改善、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城乡建设、社会治理等更好地结合起来。

  二是加强内涵研究。梳理清长江文化脉络,在时间、空间和文化类型等维度上解读好长江文明密码,最后以整体形象、以国家文化公园的形态展示出来。在对长江文明与主要的文化遗存进行摸底基础上,编制实施流域型长江国家文化公园规划,协同好公园的“体”与文化的“魂”的关系、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国家目标与区域特色的关系、存量与增量的关系、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

  三是加强资金保障。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是中央和地方的共同事权,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分级管理、分段负责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多元投入体系,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机制。为实现国家代表性、全民公益性以及特定开放空间的公共文化载体的复合型建设目标,还需厘清中央与地方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财税优惠、投融资机制和公益组织捐献机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丰富资金来源。

  四是加强保护展示与价值转化,讲好长江故事。挖掘与展示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加强文化整体保护。加强宣传推介,聚焦长江题材,讲好长江故事。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国家主流媒体大力宣传长江国家文化公园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统筹利用各方力量树立长江文化品牌形象,推动长江文化品牌赋能沿江各类产业。

作者:
责任编辑: 邵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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