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中央:关于促进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的提案
残疾人职业教育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残疾人的生存发展和社会融合、推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等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残疾人职业教育整体水平仍有待提高,尚不能满足残疾类型不同、残疾程度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及融合教育发展需求,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残疾人职业教育资源总量供给不足,支持保障政策不足且未能全部落实。2021年,我国有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161个,在校生17934人;独立设置的残疾人高职院校4所,在校生8172人;全国有一半以上的省份还没有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院校。2020年初中应届残疾毕业生中接受中职教育的不足20%,且以视力、听力和肢体残疾为主。残疾人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有待改善,针对残疾学生,尤其是盲聋学生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亟须加强。“每个省(区、市)集中力量至少办好一所面向全省招生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的目标已提出多年,《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也为学校建设提供了基本依据,但落实到位仍需时间。
二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理念还没有在残疾人职业教育领域普遍落地。残疾人职业教育本身以庇护式、准备式职教模式为主,多数实践课程教学在校内完成,残疾学生在职业适应和社会融合方面仍有欠缺。残疾人接受职业培养周期长、回报率低,残疾毕业生的就业层次不高,无法满足企业用人需求问题突出,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低。
三是师资队伍建设滞后,教师专业能力建设与激励机制亟待完善。残疾人职业院校普遍师资不足,特别是专业教师和“双师型”教师数量不足,有的甚至以劳务派遣教师为主。从继续教育和职业成长看,“国培”“省培”都缺少对残疾人职业教育教师的培训内容;从待遇上看,残疾人职业教育教师普遍身兼多职、超负荷工作,收入与付出不成正比,无法吸引优秀人才从业。
为此,建议:
一是完善残疾人职业教育支持性政策,扩大资源总量。加大对残疾人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力度。在高中阶段教育的结构性调整中,扩大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数量、招生规模,集中力量建好每省一所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加大对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倾斜性政策支持,积极推进残疾人在普通职业院校开展融合教育和残疾人职业培训,构建特教特办、普特融合、职特融合的残疾人职业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动残疾人职业教育院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
二是积极构建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发挥社会力量在残疾人职业培训、实习实训和就业服务中的重要作用。督促地方政府将残疾人职业教育发展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引导残疾人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教育内容与当地经济发展、企业需求相适应。鼓励职教院校做好残疾学生的实习实训、就业见习、就业创业规划与指导,推动残疾学生集中就业,不断提高残疾学生岗位适应性和稳定性。完善企业支持残疾人职业教育、残疾人就业的荣誉奖励机制。落实残疾人按规定免费享有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优先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纳入当地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并根据不同行业特点、不同岗位要求以及培训绩效,对接受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或用人单位予以补助。
三是配齐配足残疾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加强专业化的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抓紧配足配齐相关教师,不断优化师资结构。落实《职业教育法》有关规定,提高残疾人职业教育教师的待遇和社会地位,稳定师资队伍。合理确定残疾人职业教育的生师比,通过内培、外引的方式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完善残疾人职业教育教师管理制度,制定完善考核标准、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健全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