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中央:关于健全金融支持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投入机制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6-04-15
【字体:

  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实施是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性工作,其研发与产业化过程需要多元化、全链条的金融服务支持。《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印发以来,中央及各地充分利用金融优势,加快推进科技发展。调研发现,金融在支持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多元化投入机制建设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金融支持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总体协调机制尚不健全。当前,科技、产业、金融等领域的管理职能分散于不同部门之中,统一协调机构与工作机制缺位,政策协同性不足,易导致政策目标、资源分配等方面出现偏差或重复。在国家科技重大任务实施、战略科技力量建设等关键环节,科技金融尚未形成系统化、协同化的支持机制。

  二是重大科技任务金融多元化投入体系联动不足。科技重大任务的资金需求贯穿基础研究、试验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多个阶段,不同阶段的资金属性、风险特征和资本偏好差异显著。目前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及社会资本之间缺乏明晰的功能分工和协同机制,尚未形成“前端财政引导、中端金融接力、后端资本退出”的闭环体系。

  三是‌风险分担机制缺位加剧投资谨慎性。专利、技术与人力资本等无形资产尚无统一评估体系,金融机构在科技投资领域存在认知壁垒,从而对早期股权投资持审慎态度。企业核心技术信息、研发进展及市场前景数据分散在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行业平台之间,形成信息孤岛,导致银行风控模型难以实现多维度验证与精准风险识别。

  四是尽职免责与容错纠错机制不完善。重大科技任务的探索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失败是科学过程的一部分。但当前金融机构在现有监管考核体系下仍“重问责、轻容错”,对风险的容忍度不足,导致创新项目普遍融资困难。

  为此,建议:

  一是建立中央层面的金融支持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统筹协调机制。协调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及国家控股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与金融支持沟通机制,实现科技金融的供给方和需求方的信息充分对接。探索建立重大科技任务识别甄选机制,结合技术、经济和安全等综合指标,甄选出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中对经济安全和国家利益至关重要的项目,以白名单的形式明确为资金优先保障对象。由有关部门牵头搭建基于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政府引导-产业需求-科研供给-融资支持”对接平台,健全协同创新融资机制。

  二是完善科技创新金融生态。按照“全体系、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思路,构建与重大科技任务多阶段金融需求匹配的金融生态。推动形成公共部门与金融部门联合出资的混合融资和市场化商业金融融资相结合的双层金融架构。构建与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以及科技创新业务特点相适配的差异化监管体系。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导向作用,加强业务分类指导,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将科技创新列为一类政策性业务并给予专项保障。支持设立公益性科学基金,对基础研究重点项目予以定向扶持。

  三是健全重大技术攻关多层次风险分散机制。战略层面上,建立覆盖不同技术成熟度等级的重大任务风险评估标准与操作指南,推行“核心-外围”的攻关任务分解模式,将系统性较强的重大任务拆解为“关键核心技术”与“外围支撑技术”模块,形成以国家战略力量为引领、多元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星形风险分散结构,健全多部门协同保障机制,打通风险治理关键环节,完善重大科技任务的保险与风险补偿机制。针对重大科技任务催生的新业态、新模式,由科技部门会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设立专门“监管沙盒”,明确在测试期间因技术不确定性导致的非主观、非恶意过失适用容错条款。

  四是落实金融支持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尽职免责机制。探索建立多部门会签的金融支持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尽职免责机制。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尽职免责清单,将国家战略性科技任务、政策导向型项目纳入免责范围。

作者:
责任编辑:吴桂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