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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协商会议”名称的六次转变(下)

发布时间: 201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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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由政治会议到政治协商会议

  1945年8月29日至10月10日,国共重庆谈判正式举行。在重庆谈判期间,中共中央虽然一度放弃了“联合政府”的主张,将谈判目标定为为自己及其指挥的军队取得平等合法地位上,但仍然主张通过召开党派政治会议,协议解决和平建国问题。

  8月30日,毛泽东致电刘少奇并转告中央,下月初准备向国民党提出十一条意见,其中的“(九)政治民主化的必要办法”内容为“由国民政府召集各党派及无党派代表人物的政治会议,协商国是,讨论团结建国大计、民主的施政纲领、各党派参加政府,重选国民大会及抗战后复员善后等项问题”。

  9月28日,周恩来、王若飞同张群、邵力子谈判达成两项协议。关于参加军队整编小组名单,中共方面为叶剑英,国民党方面为林蔚、刘斐。关于政治会议,双方同意在结束训政、实施宪政以前,设政治会议,由国民政府召集之,各党各派及社会贤达推荐代表出席,协议和平建国方案与召开国民大会问题。

  经过艰苦谈判,1945年10月10日,国共双方代表签订《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纪要提出:“必须共同努力,以和平、民主、团结、统一为基础,并在蒋主席领导之下,长期合作,坚决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和富强的新中国,彻底实现三民主义。”关于合作建国方式问题,国民党方面不得不同意通过召开合作会议的方式进行,但是仍然要求不用党派会议或政治会议的名称。国民党谈判代表王世杰适时提议会议名称以政治协商会议为好。中共方面认为实质性的问题既已解决,在会议名称上就用不着过于坚持。于是,政治协商会议的名称及其任务便正式商定下来,并写进了纪要。纪要第二条写道:“关于政治民主化问题:一致认为应迅速结束训政,实施宪政,并应先采取必要步骤,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集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

  关于重庆谈判期间,政协会议名称是谁提出的,目前大体有四种说法:

  其一,王世杰提出的。在最近的出版物和网络信息中,一般都是这样认为的。2011年10月8日《重庆日报》刊登的《中国“政治协商”在重庆诞生》一文称:1945年10月10日,国共两党在重庆经过43天艰苦谈判,最终签订了这份具有历史意义的协议。《双十协定》中明确规定,由国民政府召集举行中国各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人士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政治协商”一词,就是在这次谈判中,由国民党谈判代表王世杰在原来“政治会议”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它得到了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各民主党派的广泛赞同,重庆由此成为“政治协商”一词的得名地。

  2014年9月29日《北京日报》发表郝在今、王凡的《共襄盛举:协商民主发明的踪迹》一文称:“这‘协商’二字,其实是个共同发明。1945年8月,漫长的14年抗日战争终于取得胜利,全中国的老百姓殷切期盼和平,中国政坛的两大力量国民党和共产党也开始谈判。与此同时,除原有的中国民主同盟外,重庆、上海、广州等地,又新建多个党派。一时间,召开党派会议,推动民主政治,成为舆论主流。开会总要有个名目,时称‘政治会议’。政治会议召开时,国民党代表王世杰提出加上“协商”二字,颇得各方赞赏。于是,中国有了‘政治协商会议’。”

  2005年4月28日“博客中国”发表傅国涌的《呼唤法的精神——法学家王世杰》说得更具体:重庆谈判时,王世杰是国民党方面的首席谈判代表,亲手签署过著名的《双十协定》;“政治协商会议”这个名称还是他起的,据周恩来说,重庆谈判其中的一个重点就是召开政治会议讨论建国方案。王世杰在“政治会议”中间加了两个字——“协商”。双方接受了这个说法,以后,大家就都叫“政治协商会议”了。虽然那次会议并没有什么结果,但“政治协商”这个名称却一直被沿用了下来。

  2012年3月7日“凤凰网博客”发表徐贲的《话说“政协”》说得有些历史感:从历史上说,“政治协商”这个名词本身就是政治协商的结果。而这个名称是由国民党,而不是共产党提出的。1945年10月重庆谈判,国共两党在商议时,共产党代表周恩来认为谈判重点就是召开政治会议讨论建国方案,便提出召集党派会议的协议草案。国民党代表王世杰不同意“党派会议”或“政治会议”的名称。他从民主与法制的角度,为充分尊重各方意愿,提出在“政治会议”中加入“协商”二字,双方均接受了这个建议。

  其二,张治中提出的。据台湾方面披露的资料,在国共重庆谈判中,张治中先生提出“此次会议可称为政治协商会议,不必称为党派会议名称”。另外,据《毛泽东年谱》记载,10月12日,毛泽东同张治中共进早餐。当张治中询问对今后谈判的意见时,毛泽东说,希望此次谈判中尚未获得协议的国民大会问题与解放区问题,早日商得共同意见,以便政治协商会议能及早顺利开幕。

  其三,国共代表和民主人士共同提出的。据《毛泽东年谱》记载,“9月29日,谈判休会。张群、邵力子在国民参政会宴请周恩来、王若飞以及张澜、沈钧儒、黄炎培、左舜生、章伯钧、罗隆基、张申府、王云五、曾琦、陈铭枢等,共商政治协商会议的组织等问题”。既然是“共商政治协商会议的组织等问题”,说明政治协商会议名称在此之前已经商定。

  其四,陈立夫、陈果夫提出的。据薄一波的回忆,在1948年8月召开的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谈到,“1945年去重庆,主张开政治会议。陈果夫、陈立夫说政治会议议权太大,应该加协商两个字。政治协商会议有很高的威信,决定了不少东西,后来蒋介石破坏了政协,反而提高了它的威信。协商组织过去就有,孙中山就用过,但是受时代限制太大,这次最完善”。

  上述各种说法虽然不尽相同,但都肯定政治协商会议的名称是在重庆谈判中提出并确定下来,而重庆谈判则是当时一个相对公开的谋取政治共识的协商平台,因此,在这样的协商平台上提出政治协商会议是十分自然的事情,加之中国历史上就有“有事好商量”的传统,比较容易接受政治协商的方式。尽管某人可能是最先表述者或建议者,但他也是根据当时的政治形势要求,综合与会者的意见而提出的。因此,政治协商会议名称的提出和确定,应该是重庆谈判中各方代表的共识,是与会者集体智慧的结晶,这一名称本身就是政治协商的结果。

  遗憾的是,重庆谈判虽然确定了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的合作形式,《双十协定》也使人们看到了和平、民主、团结的某些希望,但国民党只不过是借谈判之机以赢得内战准备时间,因此,即使在谈判期间,国共内争也是接连不断。有鉴于此,中国共产党不得不对内战危险作出相应部署。1945年10月29日,毛泽东在给重庆的中共代表团的电报中,提出同国民党谈判的补充意见。其中一方面提出“立即停止内战,撤退各区进攻军队”,另一方面提出“请向各界说明政府所谓和平民主都是骗人的,实际已经发动了全国规模的内战,双十协定不过是废纸,政府急于要开放政治会议之目的是强迫各党派承认旧代表及筹备登极大典”。鉴于国共摩擦事件和内战危机的加剧,国民党统治区内爱国民主运动迅速高涨起来,人们迫切要求停止内战、实现民主政治。1945年12月15日,美国新任总统杜鲁门也发表对华政策的声明,赞成中国召开全国主要政党代表会议,以谋早日解决目前的内争,以促成中国之统一,并派马歇尔将军来华调处国共冲突。12月25日,英、美、苏三国外长在莫斯科召开会议,发表关于中国问题的协议,要求中国“必须停止内争”。1946年1月5日,国、共、美三方代表组成的最高三人会议以解决两党军事冲突达成原则协议。1月10日,国共双方正式签订关于停战等协定。国民党也因准备不足在局部内战中连连失利,在美方敦促下也不得不考虑召开政治协商会议。

  1946年1月10日至31日,人们企盼已久的政治协商会议终于在重庆举行,到会代表共38人,其中国民党代表8人,共产党代表7人,民主同盟代表9人,青年党代表5人,社会贤达(无党派人士)代表9人。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在政协开幕式上致开幕词。周恩来在开幕式上表示对政治协商会议的希望:“政治协商会议,就要请各党代表及社会贤达,一起来订出如何实现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及党派平等合法的方案,并在此过渡时期中,我们提议要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之上,实现各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合作的举国一致的政府。”

  应该说,政治协商会议的成果,以曲折方式实现了中国共产党的联合政府主张。因此,共产党准备维护和遵守停战协定和政协会议通过的各项协议。2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经毛泽东修改审定的《关于目前形势与任务的指示》,指出:重庆政治协商会议“已获得重大成果”,“从此中国即走上和平建设的新阶段”。“中国的主要斗争形式目前已由武装斗争转变为非武装的群众的议会斗争,国内问题改由政治方式来解决。党的全部工作,必须适应这一新形势”。但当时毛泽东十分冷静,已经预测到中国民主化道路是长期的和曲折的。2月9日,他在与美联社记者谈话时称:“政治协商会议成绩圆满,令人兴奋。但来日大难,仍当努力,深信各种障碍都可加扫除。”“各党当前的任务,最主要的是在履行政治协商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立宪政府,实行经济复兴。”

  迫于内外政治形势的压力,国民党中央常委会也一致同意通过政协会议决议。在政治协商会议闭幕式的讲话中,蒋介石对会议及其决议给予相当高的评价,称政府对协议必然十分尊重,“一俟完成规定手续以后,即当分别照案实行”。然而,国民党对于政协协议并无诚意。政协协议墨迹未干,国民党统治集团就肆意诋毁政协协议,到处散布政协会议“系国民党的失败”的言论。1946年3月1日,国民党召开六届二中全会。全会通过的宣言和13项决议案几乎推翻了所有政协协议,包括关于国会制、内阁制和省自治制的协议,继续坚持国民党一党独裁和中央集权制。接着,3月20日由国民党主持召开的第四届国民参政会,在中共参政员不参加的情况下,直接通过了否定政治协商会议的决议和反对中国共产党的议案。

  与此同时,国民党的特务统治活动也在加剧,它不断加害维护遵守政协协议的民主人士,并先后发生了“较场口事件”“下关惨案”“李闻惨案”等。

  本来,按照政治协商会议决议,真正的国民大会应当是在全面停战的和平条件下,由改组后的民主联合政府召开。但是,国民党违反政治协商会议的决议,于1946年7月以国防最高委员会名义宣布将召开“国民大会”。尽管共产党、民主同盟等党派代表分别向国民党政府提出抗议,但蒋介石一意孤行,在国民党军队攻下晋察冀首府张家口的当天(10月11日),国民政府即宣布“国民大会”将如期召开。1946年11月15日,在没有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参加的情况下,蒋介石在南京单方面强行召开了“国民大会”,这样以国共合作共同建国为目标的政治协商会议即旧政协解体。

  五、由旧政协会议到新政协会议

  在这里特别值得提及的是,旧政协的大门被国民党关闭后,中国共产党并没有放弃政治协商会议,而是将政治协商会议继续作为党派合作的好形式,甚至是将政治协商视为党的政协路线(或精神)。明确这一点,对于深刻把握政治协商的内涵和实质十分必要。

  早在1945年12月5日,周恩来在向中共中央报告重庆谈判情况时就指出:“‘政协’被规定为政府以外的机构,实质上便是党派会议,各党派均保有否决权,一致通过的议案,政府须负责实施。这样,‘政协’本身并不能约束各党派,只有在各党派自己同意的决议上,方得约束自己。所以‘政协’较之在政府以下(如国民参政会),或在政府以内(如过去拟议之政务会议)的机构要好得多,但也还不是政府以上的机构,因为它本身并非党治的代替物,而是可以讨论和决定取消党治和改组政府问题。”1946年政治协商会议被国民党顽固派破坏后,周恩来再次指出:“政协就是党派会议”,政协“这个决议还要成为我们的奋斗目标。这个决议实际上也就是实现了毛泽东同志的路线,我们对此要有个深刻的认识,政协路线就是毛泽东同志《论联合政府》的路线,这将是今后长时期的奋斗目标。为什么我们现在的口号不叫政协决议而叫政协路线呢?因为政协决议已被他们破坏”,“所以决议是要变的,但路线不能变,党派协商、共同纲领、联合政府是不能变的。中国的事情对蒋介石来说签了字也是没有用的,但我们不管他将来谈得好谈不好,政协这一路线,我们还是不变的,不能放弃的”。

  1947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蒋管区党的斗争方针的指示再次强调:“我们现在所坚持的是政协路线(或精神),不是政协决议,路线是指党派协商会议、联合政府而言。”这一主张不仅延续至1948年中共五一口号提出建立有各党派参加的新的政协会议,而且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创建之后,毛泽东、周恩来仍然多次强调,政协“是党派性的,它的成员主要是党派、团体推出的代表”,“就是一个党派性的联合组织”。

  当然,中共中央提出的“党派协商会议”是与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联系在一起的,或者说“党派协商会议”就是为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服务的。1947年7月,当人民解放军全面转入战略反攻后,中共中央又将“成立联合政府”的主张提了出来。1947年10月,毛泽东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中宣称:“联合工农兵学商各被压迫阶级、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少数民族、各地华侨和其他爱国分子,组成民族统一战线,打倒蒋介石独裁政府,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而正是在这转折关头,由于国民党一党独裁的面目日益显露,一些爱国民主人士与共产党不谋而合,纷纷向中共中央建议,希望成立全国政权机关。南洋华侨领袖陈嘉庚提议解放区应紧急成立联合政府政权机构;民盟中央负责人沈钧儒向中共中央提议解放区应成立产生联合政府的筹备机构,他表示希望中共考虑,可否由中共通电各民主党派,建议开人民代表会,成立联合政府,或由各民主党派向中共通电提出此项建议。

  1948年上半年,国内军事、政治形势发生了有利于人民革命的巨大变化,人民解放军在各个战场上取得节节胜利,解放区土地改革深入进行,国统区爱国民主运动蓬勃发展,革命胜利指日可待。1948年3月20日,中共中央发出由毛泽东起草的《关于情况的通报》,毛泽东预言,“本年内,我们不准备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因为时机还未成熟。其时机大约在1949年”。4月1日,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又一次谈到准备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各民主阶级联盟的民主联合政府”。当时,毛泽东审时度势,认为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建立新中国的各项事宜,时机已经成熟。

  4月30日,中共中央为动员全国各阶层人民实现建立新中国的光荣使命,专门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共二十三条,最引人注目的是第五条。其内容是:“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值得注意的是,“五一”劳动节口号原稿中并没有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的内容,毛泽东在审阅这些口号时,专门加写了第五条的内容。这表现出共产党人对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诚意和决心,奏响了协商建国的华美乐章。

  在中共中央纪念“五一”节口号中,虽然提出了“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的主张,但当时是将政协会议作为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准备会议来看待的。这就是说,当时中共中央是将政治协商会议与召开人民代表会议视为一个整体,都是作为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组织形式或组织平台的。

  5月1日,毛泽东致函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主席李济深和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常务委员沈钧儒,认为“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加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相互合作,并拟订民主联合政府的施政纲领,业已成为必要,时机亦已成熟”。“但欲实现这一步骤,必须先邀请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代表开一个会议。在这个会议上,讨论并决定上述问题。此项会议似宜定名为政治协商会议”。毛泽东在信中还提出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的地点为哈尔滨,会议的时间在秋季。

  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联合政府的号召得到了多数民主党派的响应,各党派负责人分批秘密北上,参与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的筹备。在中共中央和中共地下组织的精心安排下,从1948年9月到1949年3月,先后有4批从香港北上的民主人士秘密地平安到达中共中央东北局所在地哈尔滨。从上海和平津等地来的民主人士大多经石家庄集中在中共中央城工部(后改为统战部)所在地河北省平山县李家庄。

  在此期间,围绕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建立民主联合政府问题,民主党派领导人和各界民主人士积极与中共中央领导人交换意见和建议。对于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的积极建言和热忱支持,中共领导人都给予了高度评价。1948年8月1日,毛泽东在复民主党派与民主人士电中表示:“诸先生赞同敝党五月一日关于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建立民主联合政府一项主张,并热心促其实现,极为钦佩。现在革命形势日益开展,一切民主力量亟宜加强团结,共同奋斗,以期早日消灭中国反动势力,制止美帝国主义的侵略,建立独立、自由、富强和统一的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为此目的,实有召集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们共同协商的必要。关于召集此项会议的时机、地点、何人召集、参加会议者的范围以及会议讨论的问题等项,希望诸先生及全国各界人士共同研讨,并以卓见见示,曷胜感荷。”1948年11月25日,中共代表高岗、李富春与在哈尔滨的民主人士沈钧儒、谭平山、章伯钧、蔡廷锴、王绍鏊、朱学范、高崇民、李德全等举行政协筹备会第三次会议,对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的诸问题达成了如下的协议:一,由中共及赞成中共中央“五一”口号第五项(即召开新政协)的各主要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等共计23个单位的代表组成;二,新政协筹备会的任务为:负责邀请参加新政协的各方代表人物,负责起草新政协文件,负责召集新政协正式会议;三,筹备会组织条例由中共起草,经各方同意后,俟筹备会集会时正式通过;四,筹备会地址,预定为哈尔滨。关于新政协参加范围及任务,决定:一,新政协的参加范围,由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反对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压迫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代表人物组成,南京反动政府系统下的一切反动党派及反动分子必须排除,不许参加;二,新政协举行时间在1949年,具体时间及地点由筹备会决定;三,新政协应讨论和实现的问题有二:一是共同纲领的制定,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建立。

  进入1949年,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的一切条件均已成熟。1月22日,李济深、沈钧儒等56名民主人士在《我们对于时局的意见》中表示:中共去年5月1日提出的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的建议,“这一解决国是的主张,正符合全国人民大众的要求”[23-5]。3月5日,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报告中明确表示:“召集政治协商会议和民主联合政府的一切条件,均已成熟。”“我们希望四月或五月占领南京,然后在北平召集政治协商会议,成立联合政府,并定都北平。”“现在中国第一次在我党领导之下的政治协商会议即将召开,民主联合政府即将成立,革命即将在全国胜利,全党对于这个问题必须有认真的检讨和正确的认识,必须反对右的迁就主义和‘左’的关门主义或敷衍主义两种倾向,而采取完全正确的态度。”在这里,毛泽东已经明确地指出了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的时间、地点,并特别强调“中国第一次在我党领导之下的政治协商会议即将召开,民主联合政府即将成立”。这的确是中国近代政治史上的前所未有的大事变,中国人民自己安排的国家政治制度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形式,在经历了长期的政治风雨之后终于破土而出、化茧成蝶了。

  六、由新政治协商会议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北平开幕。参加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包括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等23个单位,134人。会议通过了《新政治协商筹备会组织条例》和《关于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的规定》,选出了以毛泽东为主任的常务委员会。当时所以叫做新政治协商会议,是为了区别于1946年1月在重庆举行的政治协商会议。

  毛泽东在新政协筹备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的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的筹备会,今天开幕了。这个筹备会的任务,就是:完成各项必要的准备工作,迅速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他还解释说,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在1948年5月1日向全国人民提议召开的。这个提议,迅速地得到了全国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的响应。大家一致认为:必须打倒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必须召集一个包含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的代表人物的政治协商会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选举代表这个共和国的民主联合政府,才能使我们的伟大的祖国脱离半殖民地的和半封建的命运,走上独立、自由、和平、统一和强盛的道路。

  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反映全体中国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因而得到社会各界的热烈欢迎和支持。1949年7月7日,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等22个党派团体代表共同签署发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各党派各团体为纪念“七七”抗日战争十二周年宣言》。同日晚上,北平各界人民在天安门广场举行了纪念“七七”抗战12周年并庆祝新政协筹备会成立大会,号召“召集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时至1949年8月,当新政治协商会议即将正式召开的时候,如何给新的政治协商会议以准确定名,成为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于是,新政协组织法起草小组经过讨论后认为,应该明确将新的政治协商会议与1946年的旧政治协商会议区别开来,因此提出将新政治协商会议改称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建议。

  8月18日,毛泽东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主任名义致电新疆伊犁特别区人民政府阿哈买提江,邀请他们派代表参加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电文中称:“我国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以及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反动统治的人民解放战争,即将取得全中国的胜利。包括全中国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人民解放军各野战军,各解放区,国内各少数民族及海外华侨在内的新的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经过慎重筹备之后,即将在九月内召开全体会议。”在这里,毛泽东已经使用了“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提法。

  8月26日,周恩来主持召开新政协筹备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讨论政协组织法草案时,周恩来正式提议,将新政治协商会议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他说:“毛主席说过,全体会议闭幕后要有一个经常性的组织。既然是统一战线,名称要固定一下……这曾经和第二小组商量过,就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个名称。”他还表示:“在人民民主国家中需要统一战线,即使在社会主义时期,仍然有与党外人士的统一战线。要合作,就要有各党派统一合作的组织,这组织就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要长期存在下去。”

  随后,在起草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新政协组织法时,起草小组已经将之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1949年9月3日至11日,毛泽东在审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时,又作了多次精心修改。

  1949年9月7日,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前,周恩来代表政协筹备会常委会向政协代表作了《关于人民政协几个问题》的报告。在这个报告中,他首先阐明了会前协商是新民主主义议事的特点。他说:“到开会的时候才把只有少数人了解的东西或者是临时提出的意见拿出来讨论决定,这是旧民主主义议会中议事的办法。新民主主义议事的特点之一,就是会前经过多方协商和酝酿,使大家都对要讨论决定的东西事先有个认识和了解,然后再拿到会议上去讨论决定,达成共同的协议。”

  针对一些代表对政协名称的疑惑,他具体说明了为什么要将新政治协商会议改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他说:“首先,应该说明政协这个名称有一个改变。原来叫做新政治协商会议,在第一次筹备会全体会议中也这样叫过。后来经过新政协组织法起草小组的讨论,觉得新政协和旧政协这两个名称的分别不够明确,便改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常务委员会同意这个修改意见,将来还要经过筹备会全体会议正式通过决定。”他还说明了当时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具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同时指出政协虽然沿用了旧的政治协商会议的名称,但它的组织和性质来说,决不是发源于旧的政协,而是源于五四运动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运动和党过去所主张的民族民主统一战线形式。它“是一百多年来民族民主革命运动牺牲奋斗的果实”,“是30年来新民主主义革命运动获得胜利的集中表现”,“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发展的必然结果”。“肯定地说,这一组织便是中国共产党过去所主张的民族民主统一战线的形式。它绝对不同于旧的政治协商会议,旧的政治协商会议已经让国民党反动派破坏了。可是大家都熟悉这一组织形式,所以今天我们沿用了这个名称,而增加了新的内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一个包含了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一切爱国民主人士的统一战线组织。既然是这样一个组织,就不应该开一次会议就结束,而应该长期存在。”

  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1949年9月17日新政协筹备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批准了周恩来代表新政协筹备会常委会所作的筹备工作报告;原则通过常委会提出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草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案)》;同意将起草大会宣言和拟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歌、国徽;通过常委会提出的大会主席团及秘书长名单。会议正式决定将新政治协商会议改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中国人民政协。

  经过3个多月的筹备,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时机成熟。1949年9月21日下午七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开幕。毛泽东在开幕词中解释说:“我们的会议之所以称为政治协商会议,是因为三年前我们曾和蒋介石国民党一道开过一次政治协商会议。那次会议的结果是被蒋介石国民党及其帮凶们破坏了,但是已在人民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现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在完全新的基础上召开的,它具有代表全国人民的性质,它获得了全国人民的信任和拥护。因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宣布自己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毛泽东庄严宣告:“我们的工作将写在人类的历史上,它将表明: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

  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正式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至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名称在经历了长达6年时间、历经六次转变之后最终被确定下来。由此可以看出,中国人民政协会议这个名称来之不易,它既是中国多党合作实践的产物,记录着中国人民为寻找适合自己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所经历过的艰辛历程;同时它也是解放了的中国人民自主的制度安排(世界各国政治体系中都没有类似的组织或机构),展示出中国共产党人构建适合国情的政治形式的高超政治能力和卓越政治智慧。

 

作者:虞崇胜,武汉大学政治文明与政治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周理,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作者: 虞崇胜 周理
责任编辑: qichun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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