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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主要矛盾转化的哲学思考

发布时间: 201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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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既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直面当代中国乃至世界发展进程中的主要问题,指导全党全国人民行动的指南。因此,阐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继承性及其现实指向性,就成为理论工作者的重要任务。该组文章分别从思想的历史继承性、问题的现实指向性和发展的前景角度展开研究,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和把握。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的判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最重要的理论成果之一,也是理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部署的关键。因此,我们要准确理解其蕴含的深刻内涵,把握其深远意义,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分析党作出这一重大判断的原因和根据,以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的指导意义。

以矛盾论解读主要矛盾的转化

  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对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作出了与时代特征相匹配的判断,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没变,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为何发生了转化?对此,我们要从主要矛盾与根本矛盾的关系入手作深入分析。

  按照毛泽东同志的见解,事物发展过程的根本矛盾及其为此根本矛盾所规定的过程的本质,非到过程完结之日,是不会消灭的;但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各个发展阶段又往往互相区别。因此,不但要研究每一个大系统物质运动形式的特殊的矛盾性及其所规定的本质,而且还要研究每一个物质运动形式在其发展长途中的每一个过程的特殊的矛盾性及其本质。

  一个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有很多具体的小阶段,两者要依据主要矛盾和矛盾的特殊性进行区分,而主要矛盾则只是矛盾特殊性的体现,是小阶段上的根本问题。所以毛泽东同志在论述主要矛盾时,把其归类到矛盾的特殊性之中。按照矛盾理论,主要矛盾及其所起的作用是指在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矛盾,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毫无疑问,事物发展的各个阶段中,只有一种主要矛盾起着领导作用。也就是说,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个不同小阶段都是一个复杂的矛盾体系,而在诸多矛盾中,必有一种起着主要的领导作用,规定着这一小阶段的根本任务和特殊性质,其他的次要矛盾要围绕着主要矛盾规定的根本任务而展开。并且不同的小阶段有不同的主要矛盾,规定着那个小阶段的根本任务和特殊性质,因而随着小阶段性质的变化而进入另一个小阶段,主要矛盾也就必然发生转化。

  在根本矛盾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长的发展过程的性质不会变;但主要矛盾所体现的矛盾的特殊性却是可以变化的,随着具体阶段的不同而不同。这是我们正确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转化的关键所在。

从辩证关系认识主要矛盾的转化

  以矛盾理论分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转化,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这一时期的根本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使人民过上美好生活。在我国社会发展初期,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高,人民生活也不富足。正是根据这样的现实,党在20世纪80年代初对当时发展阶段的主要矛盾进行了概括,并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的根本任务。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尤其是近5年来取得的发展成就,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并使经济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在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科技创新的某些方面已居于世界前列,人民生活水平也得到大幅度提高。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继续停留在既有的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并以之来规划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任务,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

  我们已进入了新时代,应根据新时代的特殊性来概括我们面临的新问题,规划我们的新任务,以适应新时代给党和国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党的十九大概括了新时代的主要矛盾,这种主要矛盾的转化并不意味着对之前主要矛盾的根本否定,两者是继承和发展的关系,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历史发展过程中进行的。这一发展过程的总目标没有变,即要使国家繁荣昌盛,使人民生活幸福。因此,仍然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生产发展作为社会进步的基础。仍然要坚持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人民主体价值观,从人民的需要和需要满足的角度来认识新时代的主要矛盾,为人民群众更高质量的生活和更全面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变化了的只是根据不同阶段的历史条件去实现这一总目标的方式及其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上,为实现更好的发展而不断解决我们遇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的过程,是一个为了实现总目标而不断前进上升的转化,体现着从量变到部分质变再到根本质变的辩证法。只有从这种变与不变的辩证法出发,我们才能真正把握主要矛盾转化的意蕴。

以主客体矛盾分析主要矛盾转化

  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概括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同既有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概括相比,虽然仍是从需要和需要满足的主客体之间矛盾的角度来说明主要矛盾,但这种主客体的矛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却具有了不同以往的新内容。从主体方面看,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转变为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从满足需要的方式看,落后的社会生产转变为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这种需要和满足需要的方式的矛盾变化,体现着新时代的主要矛盾的特征。这里面有两个问题需要分析。

  其一,在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处在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时期,需要解决的是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尤其是物质生活需要的问题。而满足需要的方式是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其生产特征是尽快增加物质财富的数量。新时代,当温饱的基本需要已得到解决,国家开始从富起来向强起来转化后,人民需要的层次也有了进一步的提升,从基本需要转向发展需要,需要更好的条件来满足,“好”与高品位成为这种需要的特点。这就要求满足需要的生产方式从追求数量转向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在这方面,我们现有的生产方式的发展不够平衡、充分,这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在解决的问题。

  其二,美好生活的需要不仅表现在对需要层次的提升上,而且还表现在需要的全面性上。在开始阶段,人民的需要主要表现为对物质生活的需要;在物质生活需要基本解决后,人民的需要开始从单一性向多样性、丰富性转化,既要求经济富足,也要求政治民主、社会公平正义、精神生活丰富、自然环境良好、社会环境安定有序等。这是美好生活的另一方面内涵,因而在满足需要的方式上,新的主要矛盾表述把原来的“生产”,改为含义更广泛的“发展”。在这一层面上,目前还存在着一些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因此,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要求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统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

作者: 李楠明
责任编辑: qichun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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