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达地区县级民主党派加强和规范民主监督工作的机制创新研究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民主监督工作。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强调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作为一种协商政治的重要形式,民主监督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而且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作为一种政治监督,它既不同于执政党的监督、人大的权力监督、政府的行政监督,以及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也不同于一般的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它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和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紧密相连,具有自身的特征。
一、经济发达地区县级民主党派组织加强和规范民主监督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
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合作定位是中国政党制度的核心价值原则。毛泽东同志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八字方针,并明确“长期共存”的目的是“互相监督”,“主要是民主党对共产党的监督” ,即民主监督,这是民主党派存留最重要的价值所在,也是一党执政、多党参政体制度合理的逻辑所在。民主监督是共产党巩固执政地位、跳出历史周期率的自主选择,是共产党不断自我完善、永葆革命青春的迫切需要,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大创造,这完全符合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实际,也深得广大人民的拥护。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民主监督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也走过一些弯路。在新的历史阶段如何总结提升民主监督成为摆在实际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工作有自身的特征。相比其它方式,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优势来自于三个方面:首先是组织优势。各民主党派自成立以来便以追求民主为目标,积累了丰富的政治监督经验,在开展民主监督的实践中,善于选择监督的形式,把握监督的力度,提高监督的针对性,以各民主党派组织名义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往往更具力量,能够较为有效地监督相关实权部门正确地行使职权。其次是地位优势。一方面,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他们与中国共产党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直接参加国家管理,在许多领域与执政党合作共事,知情渠道更广、更畅通,监督更为直接;另一方面,作为参政党,各民主党派与国家各级权力中心及核心决策层有一定距离,所处的社会位置相对超脱,具体的利益牵绊更少,并且各民主党派组织成员的身份亦官亦民,组织活动气氛相对宽松,往往敢于说实话、讲真理,有助于广泛而真实地反映社情民意,民主监督更具客观性。最后是人才优势。民主党派成员大多是中高级知识分子,拥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又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政治阅历较丰富,活动能力和影响力较大,因而具有较强的监督能力,能够胜任对中共的权力监督和对共产党重大方针政策的决策、执行以及工作作风等多方面的广泛监督。
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独特作用体现为:一是维护稳定。一方面,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能够为成员及其所联系的社会阶层与社会群体提供利益表达的有效渠道,有利于党和政府全面了解人民群众的各种利益要求,实现利益整合和利益协调。另一方面,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还具有警示功能,民主党派及其成员对法律、政策、决策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对社会热点、难点等,提出意见和批评,从而引起党委和政府重视,就能防患于未然,提前化解社会问题的淤积,避免出现社会动荡。二是推动改革。改革是一种利益的调整,涉及社会各阶层利益。目前,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还不够顺畅,制度化程度也较低,公民个体以及整体的参与意识、知识与能力都明显不足。因此,民主党派所具有的相对独立的地位,较高的参与能力,一定的参与渠道,就能较好地发挥监督与制衡的作用,确保改革不偏离正确的方向。三是促进发展。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具有咨询、督责、反馈等功能。所谓咨询功能,就是各民主党派在重大决策的协商过程中履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使决策科学化。督责功能是指各民主党派及成员对党政机关、党政领导干部履行职责、遵纪守法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推动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反馈功能则是指各民主党派及成员对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等情况进行反馈,为国家监督体系提供信息,督促问题的解决。
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在县级层面又具有自身的特点。首先,县级层面民主监督的层次上不像国家大政方针那么宏观,表现为具体,有针对性,能更加有实效地推进工作。其次,县级层面民主监督的形式更加务实高效。县级层面民主党派在县级层面大多数以支部形式活动,人员较为稳定,在监督内容上更加接地气。第三,县级层面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在内容上更加清晰明确。县级层面的民主监督的内容更加贴近民生,不仅仅局限于政策制定层面,还可拓展到政策落实层面。
民主党派开展民主监督在县级层面是最基本、最接地气的民主监督。既是民主党派上级组织调研的抓手,也是民主党派发现监督内容的窗口。县级层面的民主监督如果能够做实做好,对于上级民主监督工作就能提供鲜活的监督工作成功案例,也能形成民主监督规范的程序和方法,更能构建科学的民主监督的整体机制。这种规范的民主监督机制一旦建构成功,就成为政治协商制度的科学有效组成部分。
经济发达地区的县级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机制构建,在以后社会发展过程中更具有的示范作用。由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都走在全国前列,面临其他同级县域没有明显显露出来的新现象、新问题。研究梳理经济发达地区县级民主党派开展民主监督的新经验,探索新途径,尝试运用新方法,对于全国县级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工作提高水平具有很强的示范和借鉴意义。
二、加强经济发达地区县级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工作的整体机制创新
民主党派开展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三大职能之一。如何将局部的机制创新上升到整体的机制创新,就是制度创新。制度固化就可能成为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提炼整体创新机制就是为中国特色的政治协商制度贡献力量。
第一,加强和改进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需要执政党和参政党这两个合作共事主体的共同努力,需要在落实好已有的民主监督形式和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机制建设等方面推陈出新。在当前我国社会发展阶段,推进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创新机制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首先毫不动摇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基本方向。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一些重要政治准则。这些重要政治准则既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共识,也是民主监督必须遵循的原则,其核心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其次,以发展和谐的政党关系为政治基础。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必须突出团结、民主、和谐的精神,具有合作、参与、协商的特点,因此构建和谐的政党关系既是我国政党制度的一个显著特征和巨大优势,也是坚持和完善我国多党合作制的内在要求。开展民主监督着眼于发展和谐的政党关系,不仅有助于不断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的和谐政治关系,而且有助于推进我国民主政治现代化发展进程。第三,以营造宽松的政治环境为基本保障。宽松和谐的政治环境为民主监督提供一个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基本保障。中共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真诚地、自觉地接受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切实保护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正当权利,营造宽松稳定、团结一致的政治环境,支持和鼓励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对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工作实践提出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以此营造一个宽松和谐的政治生态环境,从而保障民主监督的实效性。以上这个要素,不能以经济发达地区而讲特殊,不能打折扣。
第二,以实行监督程序公开化为基本方式。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要共同遵循基本的规范程序,实行民主监督程序公开化。这样既能减少被监督者因随意性而降低监督质量甚至故意设置障碍阻挠监督的现象,也能防止监督者因某种原因造成监督失范带来社会负效应。民主党派具有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社会联系广泛的优势,能够代表大部分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因此,在监督程序上保证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公开化和透明化,是健全民主监督的基本方式。目前民主监督在相关文件上已有着原则性的体现,但在配套的程序设计和操作性规定方面则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等方面都缺乏必要的制度保证,也缺乏科学合理、协调有序、全面稳定的长效制约机制。制度设计方面,最突出的是民主党派的知情渠道有限、知情范围受限。在现行体制下,民主党派只有与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的协商机制,而与各级政府部门的沟通都是一种间接的和非正式的,且缺乏建构于法律基础上的互动平台。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往往造成民主党派对政府行为的计划、过程和结果知之甚少或者一无所知,导致监督无从下手,也抓不住关键。而调研工作作为监督中的重要环节,也因为没有具体的规定而经常受困于经费紧张、部门不配合等问题,无法深入。从反馈机制来看,民主党派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在制度上还不能保证一定到达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的手中,对于批评如何处理、建议是否采纳、意见如何使用等也没有制度性的规定。此外,作为民主监督重要形式的特约人员制度,也存在一定缺陷,如缺乏一个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相关的培训不到位,对监督对象的知情权缺乏保障等。
第三,加强和规范民主监督工作的程序创新。开展民主监督必须建立在规范的程序基础之上,不是挑刺,不是找茬,更不是抹黑,如何发展存在的问题,科学开展民主监督,就必须研究开展民主监督的程序。用程序的合法性、合规矩性保证监督内容的正确性。在新的形势下,如何优化新流程,建立新程序,就变得很重要。
第四,建立健全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相关制度和运行机制。《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指出,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内容包括: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的工作和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要落实这样重要的任务,光有原则性的规定显然不够,必须细化、具体化其内容,强化操作程序。一是要尽快制定《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工作条例》。二是要抓好知情、沟通、反馈环节等制度建设。在知情环节,建立完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和相关信息通报制度,在沟通环节建立完善多方联系制度,在反馈环节建立完善党政有关部门吸纳、落实、反馈来自民主党派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的制度。三是要明确程序规范,要就知情的内容和范围、情况通报的预先时限、沟通渠道和方式、监督信息的受理与办理、反馈流程与要求等一系列细节加以具体的明确规范。
第五,要增强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主体认同机制。民主监督既是民主党派存续的最直接、最根本的历史缘由和现实需要,又为民主党派自身发展提供了内在动力。只有增强民主党派作为监督主体的独特优势及其民主监督职能的比较优势,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实效性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创建凸显民主党派主体地位和社会责任感,增强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主体认同机制是提高民主监督有效性的重要路径。中共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把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提高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来认识,提高到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基本政治制度的高度来对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的有关政策措施,使民主监督真正发挥作用。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要从政治的高度提高自己民主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升自身的理论修养和政治觉悟,要深刻认识民主监督的性质,正确把握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和主要形式,不断提高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能力和水平。长期以来,作为我国整个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党派在监督过程中,尚未呈现出作为一个政党组织的独立性和整体性。对此,应建立长效机制,为民主党派以独立主体的形象开展民主监督提供更大空间,为民主党派在民主监督中发挥群体优势和组织优势提供更多机会。同时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其社会影响,使民主党派通过履行民主监督职能获得更广泛的主体认同和社会支持。
第六,在县级层面健全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工作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工作保障机制。首先,建立健全党同民主党派的民主协商会议制度,使民主党派对党委的全年工作了然于心。民主党派可以根据自身监督的内容权限,制定全年的或分阶段的实施计划,做到重点突出,目标鲜明,成效显著。其次,建立健全民主党派同政府部门的工作议政制度,使民主党派对政府工作有全方位的了解和掌握。民主党派可以发挥自身的智力优势,对政务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建立健全民主党派知情渠道制度,使民主党派监督既切实又到位。监督的科学性、正确性来源于丰富的信息资源。因此,党务、政务、事务的公开化和透明化十分重要。第三,建立健全民主监督的反馈制度,使民主党派的监督不流于形式。有关部门对民主党派监督提出的问题应如实地反馈落实,使民主监督主体和客体处在一个良性互动过程中,这样民主监督的效能就可以提高。
第七,探索民主党派与权力部门内部监督的沟通协调机制。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其自身的独特运作机制。为了进一步发挥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可以将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与权力部门的内部监督的各个监督系统有机协调起来,从而可以形成一种强大的合力,相互配合,取长补短,扩大影响,保证各自的监督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在具体的监督协调配合过程中,首先要建立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制度,加强民主党派与执政党、政府、人大和社会群体的互相沟通、互通情报,及时了解各方面的信息。其次是要建立各级民主党派与各级党委、政府、人大的固定渠道的对口联系制度,互相列席对方的工作会议,互相通报监督工作的进展情况。此外,建立重大决策的征求意见制度。在关涉到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和民生建设等重大问题决策之前,各级党委、政府、人大应该主动邀请民主党派成员帮助决策、论证、调研,充分听取民主党派成员的意见。最后要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员和监督小组机制。民主党派要定期向有关部门派出民主监督员和监督小组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民主监督员和监督小组要加强对关涉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和社会问题进行监督,并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等有关部门反映。
最后,还要构建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监督评价机制。构建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社会评价机制不仅有助于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积极性,而且是完善民主监督制度的重要环节。提高民主党派监督的主体意识,一方面,需要扩大宣传,使党派成员真正认识到民主监督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另一方面,就是建构参政党民主监督责任制,发挥每个党派成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首先,建构党派监督评价机制。从制度建构的一般原则出发,任何个体与组织在行使监督权的同时,必须接受基于监督的制度考核。建构党派监督评价机制,就是由统战部门牵头,各民主党派参与,按照绩效考核的一般原则建立考评机制。其次,建构党派监督倒逼机制。目前,民主党派与政府各部门多建立了对口联系制度,但由于缺乏监督评价机制,一方面,相关单位表现不积极,采取敷衍态度,每年开一两次情况通报会即算了事; 另一方面,民主党派对对口联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少监督评价的勇气与动力。建立党派监督倒逼机制后,对联系单位出现的问题,要检查相关民主党派是否履行监督之责,使各民主党派从要我监督向我要监督转变。
三、经济发达地区县级民主党派建构遴选民主监督工作的内容设计
第一,通过民主监督的形式进一步推进县级层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民主、法治的政治环境,执政党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有效实施的前提。这是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最传统的内容,也是最基础的内容。多党合作的历史表明,什么时候党内民主生活比较正常,民主机器能够正常运转,民主党派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就能够得到重视,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也就能够比较充分的发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要按照中共十八大的要求,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在县级层面,民主政治的监督会塑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县级层面,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组织的形态发生了较大变化。如非公经济组织的力量强大,各种商会的影响力增加,外来新市民融入过程中产生的系列问题。如何公正公开实现新型力量的政治诉求,民主党派能否在这些方面实现监督,就成为重要的问题。首先是要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领导、依法领导和科学领导。中国共产党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要将党的一切活动纳入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范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等一系列的“透明政治”措施,保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其次是民主党派要发挥能动性,促进国家层面政治民主化的进步和社会民主氛围的形成。各民主党派要勇于担负起自己的政治责任,努力发出不同的声音,以民主监督促进执政党的能力建设,帮助执政党执好政,真正体现出参政党的价值,构建和谐的政党关系,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第二,通过民主监督的形式进一步推进县域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经济发达地区的重要特征是经济发展问题。经济发展模式的形成,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发展瓶颈的突破,都是考验地方党政的重要环节。如何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往往没有成熟经验可以借鉴。需要地方党和政府的谋划探索,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应该积极投身于地方经济建设中去,表现在民主监督方面主要有:首先要积极参与五年经济发展规划制定的科学规划中,规划是县级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如何推动规划制定的科学性就显得尤为重要。其次要积极参与经济发展的过程监督之中,把科学发展、绿色发展的理念嵌入经济常规运行中去。第三,积极参加经济发展的结构监督,促进产业健康发展,不走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发展道路。最后加强经济发展中的劳动保障监督,保障每位劳动者能够依法享受劳动保障。
第三,通过民主监督的形式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机制、科技转化机制。在县域经济发在地区,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一般在2%-3%,由于经济总量大,科技投入巨大,这种情况下,从科技创新的总体规划、科技项目的鉴定、科技经费的作用、经费效能的评定等面广量大的具体事务都需要有民主监督才能保证有关科技政策落实。仅由县级科技局、经信委、县级纪委来完成显然是不完美的,科技局专业性强、但人员少、监督手段有很;纪委有监督特长,但专业一般都不对路,而民主党派却刚好可以弥补二者的缺陷,一方面民主党派成员都是以中高级知识分子,特别是科技人才比较多,另一方面民主党派成员人数多,分布在各行各业,地位超脱,更容易发挥作用。在县级地区,民主党派领导同时担任科技局领导的情况也是比较常见。
县域经济发达地区一般都和大专院校建立着密切的联系,校企合作紧密,有些县级市域本身有高等院校在属地办学。这一方面为地方经济建设、特别是科技创新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大学的科技能力、民主精神、严谨的学术氛围也为民主党派开展民主监督提供了支撑。
第四,通过民主监督形式进一步推进教育均衡机制、医疗均衡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县级教育均衡是国家层面均衡的前提,经济发达地区县域的教育均衡是关键,均衡涉及师资条件、学校建设、经费情况等方方面面,民主党派在这些方面的民主监督已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并有着更大的作为空间。县级市常熟,五年前宣布义务教育阶段“零择校”,五年来,确实做到零择校,这里有社会的监督,更有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从学区的划分、招生政策的制定,县级政协都要求教育主管部门公开听取政协会员的意见,向社会发布前先向民主党派传达,并形成制度。由于县域经济发达地区教育情况、教育资源相对大城市来说单一的多,所以民主监督更容易产生成果,比如县级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
经济发达地区县级市一般都是人口流入型城市,教学资源一般都比较紧张,某县级市2017年一年新建、改扩建的中小学幼儿园达25所,其中新建有13所,投资规模达21亿,这样多的项目、经费,没有好的一套制度肯定是不行的。这得益于该县市在利用民主监督方面的一些具体措施,纪委每三年聘请民主党派、无党派成员做“二风监督员”、“行风评议员”,定期开展行风政风评议,都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第五,通过民主监督形式进一步推进经济发达地区多元文化社区治理机制。社区是社会的细胞,社区治理的水平体现着国家治理的水平。民主党派因党派性质应积极参与社区治理。经济发达地区的社区已经快速突破传统意义上的社区。近年来快速的人员流动形成了多元文化社区。民主党派如何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监督社区治理,就成为重要话题。社区文化创新的要求也逐渐提上议事日程。习近平曾在多个场合提到文化自信,并指出“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十八大以来,弘扬传统文化、提高文化软实力事关国运等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民主党派集聚了大量文化人才,他们利用自身优势进社区、进军营、进学校为百姓丰富了社区文化生活,同时为民主监督创造了非常好的条件。与党委、政府的刚性监督完全不同,民主党派柔性监督更接地气,营造了良好的社区文化。另一方面民主党派成员本身是社区的一员、可以直接参与社区治理,有的本身就是社区业委员的成员、有的是党派社会服务组织的成员,组织服务小区居民。
四、加强和规范民主监督工作的形式创新
民主党派参与民主监督的形式是保证民主监督实施有效性的重要条件。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是内容的表现和实现形式。同样的内容表现形式不同,往往效果不同。作为表现民主监督这一内容的形式。不能仅仅拘泥于一种两种,要结合时代的发展不断探索新的有效形式。
第一,探索适合民主党派自身的监督形式。传统的民主监督形式主要有调研、视察、建议案、举报、参与性检查等。各个民主党派有根据自己党派的成员职业特点显示出不同的侧重。如有的侧重教育领域、有的民主监督侧重科技领域。但是这是内容的差异,关于监督形式的差异,本质上是为了实现监督有效性而进行的形式探索。
监督的形式应该在县级中共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顶层设计相关的监督内容,再研究监督工作开展的形式与监督情况的反馈表达形式以及监督效果的评价形式。民主党派的监督工作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监督,这一前提决定了民主监督的开展方式和表达方式。首先,中国共产党县级委员会和民主党派共同对监督内容和形式的总体顶层设计是民主党派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基本前提。没有这作为前提,民主监督工作必然走向歧途。
从监督的对象来看,既有对同级执政党执政政策合理性的监督,也包括对政策落实程序性的监督。同时又有对基层政权落实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的监督。
第二,经济发达地区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要走科学化、信息化的道路。在经济发达地区,每个基层乡镇的经济体量很大,经济发展速度很快,创新主体企业众多,外来人口数量庞大。民主党派对乡镇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是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工作的新情况。这种情况下,民主监督的就应该在县级党委领导下的对下监督。如乡镇工作程序监督、村务公开监督、环保情况监督等等。从监督的形式看,不仅仅包含着调研型监督,更多还可开展授权型监督。还有就是选择人民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办又靠自身无法完成的调研。但不管哪一种形式,务必调查的数据是准确的,方法是恰当的,结论是科学的,解决思路是合理的。
专项调研是民主党派常用的监督形式。民主党派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受委托或自选课题的调研工作,对某一领域某一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供部委办局解决问题的参考建议。专项调研的形式也是多样的。如深入一线的走访调研,查阅资料的文献调研,完全普查的统计调研,典型调研的抽样调研。在经济发达地区县级层面,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开展民主监督,对涉及到的问题既可以采取解剖麻雀式调研,又可以在采取数据采集集中建模分析处理的调研,还可以运用大数据进行纵向横向比较研究,这种调研的信度高,是开展民主监督的好方式。
要大胆尝试运用微媒体开展民主监督等等。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作用,拓展新媒体舆论监督渠道。民主党派要将新媒体建设成为民主监督的重要平台。以微博、微信为例,民主党派可以作如下努力。首先,各民主党派及其成员应开设更多的微博或微信公众号,让民主党派成为新媒体中活跃的一份子,也让社会各界通过新媒体来了解民主党派。发布的信息要持续更新,内容要有亮点,形式要灵活,要能不断创新持续吸引“粉丝”的关注。
创新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方式方法。要精心选择设计内容,突出特色。民主党派要摆正位置,善于从大局和全局出发,选择具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党政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充分挖掘和调动自身精英型人才荟萃的政治资源,组织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力求做到所提建议、意见和批评具有针对性、有理有据、可操作。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要在坚持党委领导的前提下,主动加强与人大、纪检、审计、信访、新闻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提供情况、交流信息,建立起经常性的联系,使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党内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密切配合,共同构建社会大监督网络。要注重创新,丰富形式与手段。要在坚持既有监督形式的基础上,吸纳新载体,探索新方法。如利用网络平台,宣传和扩大民主监督的影响,推动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的结合,变单一监督为复合监督。再如,重大决策之前,可由民主党派组织进行不可行的论证和可行性论证,决策执行之后,进行绩效评估,以此强化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权威性。
五、适应监督新形势,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基石
打铁还得自身硬。民主党派是民主监督的主体,其本身对民主监督的认识和把握程度直接关系到民主监督效能的发挥,所谓有为才有位,有位则能更有为。目前,各民主党派比较普遍地存在重参政议政而轻民主监督,在民主监督方面认识不足,能力建设欠缺。首先是不敢监督,认为民主党派在发展成员、组织建设、开展活动等方面都离不开执政党的支持和帮助,担心监督行为会得罪人,不利自身发展。其次是不愿监督,有的认为民主监督作用不大,可有可无,因而缺乏热情和责任心,有的因为对监督的期望太高,对艰难性估计不足,最终不能如愿而积极性受挫,还有的则是存在畏难情绪。最后是不懂监督,不能准确把握民主监督的性质、定位和途径,不了解监督的方式方法,不会创新,难以胜任。
不断加强各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民主监督是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创设的出发点,其功能的发挥是执政党与各民主党派能力水平提升共同作用的结果,这其中,各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是内因。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各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成员结构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也对各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经济发达地区县级民主党派要加强自身建设,首先要以不断加强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共识教育和引导,打牢思想基础,确保民主监督的方向正确。其次是要进一步强化民主党派的参政党意识,要提高成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熟悉监督原则、方法和程序,实现由业务专家向政治专家的转换,建设具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和监督能力的队伍。第三是在各民主党派内部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这既是民主监督作为各民主党派两大基本职能的重要体现,也是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基础。有了这样的机构,就能更好地开展相关理论研究,强化民主监督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充分体现民主监督的组织性特征,提升民主监督的层次与权威。
(本文为民进中央参政党理论研究会2017年课题招标成果之一,作者:民进苏州市委会课题组,组长:殷丽萍,成员:殷丽萍、朱 晞、缪晓东、强亦忠、徐志坚、朱建江、曾小君、王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