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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创制

发布时间:2018-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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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创造了新的政党制度类型、新的执政和参政方式、新的政党关系、新的民主实现形式和新的现代治理方式。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为世界政党政治和政治文明发展贡献了中国方案、中国路径和中国智慧,显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鲜明特色和独特优势,成为人类政治发展百花园中的一朵奇葩。

  关键词:新型政党制度;政党关系;执政方式;民主实现形式;现代治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D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378(2018)03-0000-08

  作者简介:杜俊奇,中国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专业博士;张献生,中共中央统战部原副秘书长、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

  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到今天,政党政治无疑是其显著标志和时代特色。从1832年现代政党在英国建立到1884年美国两党制逐步形成再到现时代,政党政治在全球范围内迅速蔓延,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政党制度,其最基本的制度模式就是一党制、两党制和多党制。近代以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也为建立符合中国国情和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进行了艰辛探索。辛亥革命后我国曾经仿效西方搞多党制、议会制,1927年国民党蒋介石上台后实行一党专政,但它们均以失败告终。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建立统一战线,实行国共合作和多党合作,最终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既不同于一党制,也不同于两党制、多党制,而是在现代政党政治中独辟新径、独创新制。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国政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符合中华民族一贯倡导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对人类政治文明的路径和制度进行了独到的创新。

  一、创造了一种新的政党制度类型

  政党是现代国家社会生活中重要的政治组织、政治支柱和政治力量。政党政治是现代政治的主要运作方式,从开展选举、组织政府到国家治理、国际交往等通常都是通过政党实现或推动的。目前,世界200多个国家中,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存在政党并实行政党政治,并且由于国情和政治文化传统不同,形成了多种类型的政党制度。对政党制度类型,各国学者从性质、功能、结构、特点等方面进行了各种各样的划分,目前普遍采用的则是比较简明的按照能够上台执政的政党的数量划分的一党制、两党制和多党制。

  西方一些政治家和学者出于政治偏见,往往视我国政党制度为一党制。国内一些学者在探讨中,有的把我国政党制度归属为一党制的亚类型,即“一党执政”与“多党共存”的结合,但本质上仍属于一党制;有的则认为我国政党制度是合作型多党制,属于多党制或社会主义多党制,并强调“为了使自己的政党制度不与西方国家混淆起来,划清与西方国家政党制度的界限,社会主义国家往往采取回避多党制的做法”。这些看法都失之于片面和表面。在一党制中,执政党能够与其他政党共存的主要是温和一党制,但其他政党仅仅是合法存在而已,并不允许其与参加国家政权,更不能对执政党一党执政造成威胁,否则就会被取缔,其实质还是一党独裁。我国政党制度中,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共存只是多党合作的客观基础,是发挥政党制度功能作用的前提,而合作与参与才是实质与特色。从合作上讲,我国民主党派作为亲密友党,与中国共产党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从参与上讲,我国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重要人选的协商,参与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参与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把我国政党制度概括为一党制的亚类型,只不过把我国政党制度从霸权一党制中分离和区别开来,并不能准确反映我国政党制度合作的性质和特色。相比多党制而言,我国存在多个政党,有中国共产党和八个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但多党并不等于多党制,多党合作也不是合作型多党制。因为,多党制的实质是多党竞争而不是多党合作,没有“竞争”这个核心要义,只能是“多党”而不能成为“多党制”。西方政党理论界定的两党制、多党制并非是国内两党、多党共存,而是依据能够在竞争中上台执政的政党的数量。因此,我国的政党制度既不是缺乏民主的一党专制、势不两立的多党竞争制,也不是一党制的亚类型、合作型的多党制,而是一党领导与多党合作的有机结合。

  共产党领导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根本特点。中国共产党在我国多党合作中居于领导地位,是中国革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各民主党派和中国人民的自觉选择,也是多党合作始终坚持正确发展方向、保持旺盛活力的根本保证。从历史发展看,共产党领导贯穿了我国多党合作的全过程;从政治作用看,在共产党领导下,多党合作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共产党领导是我国政党制度的独特政治优势,也是区别于西方两党制、多党制的根本特点。

  多党合作是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本质特点。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从进行多党合作的第一天起,就在共同的政治基础上为实现共同的政治目标团结奋斗,并在70年的实践中结下了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生死相依的亲密关系,并形成了长期稳定、全面发展的基本格局。西方的两党制、多党制中也有合作,但这种合作是暂时的、局部的、脆弱的,实质是一种政治妥协,起主导作用的还是竞争。因此,多党合作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基本特征和精髓,也是区别于一党制、两党制和多党制的显著标志。

  共产党领导与多党合作是有机结合在一起的。在多党合作中坚持共产党领导,保证了多党合作的正确方向和旺盛活力;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体现了奋斗目标和方向的一致、政治团结和参与的扩大。所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中,一党领导而不专制,多党合作而不竞争,互相监督而不反对。各民主党派的参政党作用发挥得越好,多党合作的成效就越大,对坚持和实现共产党领导和执政的帮助就越大。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国家重大问题上通过民主协商作出科学决策,通过互相监督促进共产党领导的改善和参政党建设的加强,能够有效避免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有效避免一党缺乏监督或者多党轮流坐庄、恶性竞争的弊端,有效避免囿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决策施政导致社会撕裂的弊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就在这里,同国外一党制和多党制的根本区别也在这里。

  二、创造了一种新的执政和参政方式

  政党是代表一定的阶级或阶层的利益,通过执掌或参与国家政权以实现其纲领的政治组织。因此,政党制度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国家政治制度结合在一起,其实质是对国家政权的参与和掌控。世界其他国家政党都是围绕夺取、维护和参与政权而进行政治活动的。政党与国家政权的关系、具体的执政和参政的方式,都是政党制度性质和特点的重要体现。一党制、两党制和多党制就分别反映了政党在国家政权中截然不同的关系。一党制是一党独占政权,即一党专政,是专制、独裁在政党制度中的反映;两党制是两个势均力敌的政党轮流执掌政权,其他政党则与政权无缘,也可以说是两党轮流专政;多党制是多个合法政党或组成政党联盟通过竞争轮流执政,以大党为主的联合执政是主要方式,实际上是资产阶级内部各利益集团及社会政治团体矛盾不能调和的产物。在政党与政权的关系上,其他国家的政党制度形成了执政党(联合执政的党)进行组阁执掌政权,在野党(反对党)对执政党进行监督和制约的格局。由于各政党都是以取得执政权为目的,所以“为反对而反对”往往成为这些国家在野党(反对党)对执政党监督和制约的常态。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政党与国家政权关系上,不是执政党一党独占、别无分店,不是多党竞争、轮流坐庄,不是执政党与在野党(反对党)势不两立、互相制约,而是执政党与参政党有机结合。中国共产党执政建立在各民主党派参政的基础上,即在多党合作中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是协商,而不是把各民主党派排除在国家政权机关和政治过程之外;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不以谋取执政权为目的,更不是通过制约、反对把执政党搞下台,而是通过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是协商,协助和支持执政党更好地执政兴国、执政为民,在国家政治结构中长期稳定地发挥作用。特别是我国的民主党派既不是在野党或反对党,也不是亚执政党或联合执政的党,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既是区别于世界各国政党的一个重要特征,也创造了我国政党制度中共产党执政与民主党派参政相结合的崭新方式。这对社会主义条件下如何确定非执政的民主政党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如何处理执政的共产党与其他民主政党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探索了一个新的政党制度和政治制度模式。

  共产党执政与各民主党派参政的有机结合,建立在对国家公权力深刻认识的基础上。20世纪40年代,毛泽东就深刻指出:“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因此,共产党员只有对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义务,而无排斥别人、垄断一切的权利”;我们党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原则“是固定不移的,是永远不变的”。基于此,抗日根据地普遍建立“三三制”政权。新中国成立时,中央人民政府56名委员,民主党派等党外人士占50%,政务院下属委、部、会、院、署、行34个机构的109名正副职位,民主党派等党外人士有49位。由此,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国家政权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成为我国多党合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共产党执政与各民主党派参政的有机结合,也是我国多党合作的内在要求。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既是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也是多党合作的初心和使命。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多党合作作为一项基本战略,既是长期的稳定的,又是全方位的。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既在政治上合作,又在政权中合作。所谓政治上合作,就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就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和互相监督;所谓政权中合作,主要是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国家政权和国家事务管理,在各级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与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中合作共事、兴国为民。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和谐政治关系,保证了国家政治稳定,避免了政治内耗,极大地提高了国家治理的效能。


  三、创造了一种新的政党关系

  现代政党政治中,有政党就有政党关系。从世界各国的政党关系看,大体有三种基本模式:一是互相竞争模式,如两党制和多党制中的执政党与在野党(反对党)的关系;二是一党专制模式,如一党制中的执政党独霸政权或与允许存在的不危及执政党地位的小党的关系;三是既联合又竞争模式,如多党制中的政党联盟和执政联盟中的政党关系。这些政党关系模式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一党制的政党关系是唯我独尊、一党独霸、你死我活,其他政党都是非法的,受到限制和取缔甚至消灭。两党制和多党制的政党关系往往彼此对立、势同水火,互相倾轧、攻击诋毁,甚至大打出手,无所不用其极;处处压制排斥是执政党的惯用手法,为反对而反对是在野党(反对党)的常态作为。联合执政中的政党关系是又联合又竞争,为了取得议会多数,大党会联合其他小党结成政党联盟,胜选后组成执政联盟。由于席位数和权力配置不同,各党都以维护本党利益为核心,所以联合是形式是暂时的,竞争是本质是长期的。对大党而言,是联合小党与其他政党竞争;对小党而言,有利就联合,无益就分手。联合执政的对象也因彼此需要而定,经常发生变动,属于不固定的利益共同体。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是一种合作与和谐关系。这种合作建立在共同的政治基础上,遵循共同的政治准则,具有国家宪法和政策保障,通过政治协商、参政议政、互相监督,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团结奋斗;这种和谐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合作共事中生死相依、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境界和状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不是中国共产党的对手,而是亲密友党。中国共产党执政积极为各民主党派参政创造条件,各民主党派参政积极协助执政党更好兴国为民;执政党和参政党的互相监督不是彼此倾轧,而是作为挚友和诤友提出不同意见和批评。这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也是合作型政党关系的独特优势。合作和谐的政党关系促进形成执政党一心一意谋发展、参政党同心协力助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政治局面。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从站起来、富起来到逐步强起来,与合作和谐的政党关系是分不开的。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建立合作与和谐政党关系具有稳固的基础。一是政治方向的一致性,即在政治发展目标和方向上达成共识,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巩固和发展,为我国合作和谐的政党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根本利益的共同性,即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民族振兴的根本利益,生死相依、荣辱与共的共同利益,执政党照顾同盟者利益,为我国政党合作与关系和谐提供了不竭动力。三是党际关系的平等性,即尊重民主党派的组织独立性、实行互相监督、提供发展空间,为我国政党合作和关系和谐创造了必要前提。四是基本理念的合理性,即坚持和而不同、求同存异、互利共赢等,为我国政党合作和关系和谐确立了实践原则。

  当然,西方竞争性政党关系中也不是没有合作,但这种合作只是竞争的一种手段、一种政治妥协、一种暂时状态,本质上还是对立和排斥。一个党一旦具备独立掌控国家政权的能力,与其他政党的合作便宣告结束;执政党与在野党(反对党)遇到共同危机和挑战、涉及共同的根本利益时,相互之间也会进行一定程度的合作与妥协,一旦危机渡过则利益冲突又起,便竞争和斗争依旧;执政联盟中的政党,这届是合作者,下届就可能成为竞争者。因此,合作和谐的政党关系只能存在于合作型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之中。

  四、创造了一种新的民主实现形式

  民主作为人民的统治和专制的对立物,是人类社会的普遍价值和不懈追求。政党制度既是民主政治的产物,也是现代社会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西方国家建立在代议制基础上的两党制和多党制,是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产物,虽与封建专制相比是一个历史性进步,但其实质仍是资产阶级少数人的民主。在政治实践中,西方国家的政党制度往往被利益集团和资本操纵,偏离“人民统治”的初衷,成为政治精英谋求权力的工具。毛泽东指出:“所谓两党制不过是维护资产阶级专政的一种方法,它绝不能保障劳动人民的自由权利。”邓小平也明确提出:“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有什么好处?那种多党制是资产阶级互相倾轧的竞争状态所决定的,它们谁也不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

  选举是民主实现的重要前提条件。两党制、多党制所体现和实现的民主,就是通过总统选举和议会选举等投票选举实现的,所以也称为选举民主。选举作为一种基础性的制度安排,在当代西方民主理论和民主实践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被一些国家的学者视为政权合法性的来源和现代民主的标志。不可否认,选举投票是一种重要的政治参与和基本的民主形式,但并不是政治参与和实现民主的全部和唯一形式。无论是两党制还是多党制,人民的政治参与和民主的实现,主要体现在几年一次的周期性投票上,投票后的政治运作则是选举获胜的执政党及政治精英的事。这样的选举民主难以代表和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难以体现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管理国家的权利。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

  二战后,西方民主国家的选民投票率大幅下滑,出现了严重的“选举冷漠”现象。英国的选民投票率由20世纪50年代的80%下降到21世纪初不到60%;美国的选民投票率则一直在 60%以下徘徊,过去26届美国总统选举的选民投票率平均仅为48%。特别是西方现代民主制度安排中代表人民主权的国会,逐渐沦为国会多数党控制或驯服的工具,从而形成了国会为政党把持,而政党又被领袖或少数精英政治家操纵的局面。这导致西方民主在很大程度上被虚化,背离了人民主权的基本价值。为以一种更理想的、能够体现社会公众直接参与的、对国家的公共权力活动有政治批判功能的民主形式,自20世纪90年代始,协商民主日渐成为西方民主理论研究的重要议题。协商民主作为反对精英主义的宪政解释,其基本含义是指公民通过自由、平等的公共协商参与决策,目的是通过强调公民对于公共利益的责任、通过共识形成决策的过程,以求矫正西方民主社会重视自由却使平等受到忽视的现实。但到目前为止,西方的协商民主还是一种理论探讨,尚未在国家制度层面进行全面实践。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在民主实现形式既不是西方式的选举民主,也不同于西方学者探讨提出的协商民主,而是中国式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有机结合。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紧密结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了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和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两条重要渠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主要通过选举和投票行使国家权力,使国家领导人选的确定、立法和决议真正体现人民意志。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主要通过政党协商和政协协商行使民主权利,使领导人选、法律和政策制定更加充分地体现社会各方面成员的愿望和智慧。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机衔接,形成了中国独有的“两会制”,实现了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有机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本质在中国政治生活中更加真实地体现出来。

  一是扩大了参与政权的广泛性。西方两党制和多党制中,参加国家政权主要是竞选中获胜的执政党(执政联盟);在野党(反对党)不能参加国家政权,其意愿很难在国家施政方略中得到体现和实现。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中,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和参政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都参加国家政权,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中担任领导职务,党外人士在各级人大的代表、常委、领导机构中都占有一定比例,从而使国家政权的构成更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人民性。

  二是实现了政治参与的全程性。西方两党制和多党制中,人民的政治参与主要体现在几年一次的周期性投票上,投票后的政治运作则与选民无关。我国多党合作制度既是有序政治参与的平台,也是科学民主决策的机制。参政党与执政党规范性的协商议政、共商国是,使包括党外人士在内的社会各界成员,在投票选举后能够继续进行实际的政治参与,促进和实现了人民的选举权与政治生活持续参与权的有机统一,人民民主成为名副其实的全程民主。

  三是展示了人民民主的建设性。西方两党制和多党制中,在野党(反对党)的监督虽然能够防止执政党对公权力的滥用,但又容易导致执政党与在野党(反对党)的零和甚至负和博弈,造成政治内耗。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中民主党派对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不是为了反对、打击和搞垮执政党,而是帮助执政党避免错误、减少失误,更好执政为民。它既体现了对执政党的政治监督,又体现了与执政党在共同事业上的合作,改变了监督权就是制约、限制、反对的单一作用,展示了更多的建设性的正能量。

  四是增强了民主实践的有效性。西方两党制和多党制建立在权力分割、互相制衡的基础上,烦琐程序和彼此制约在防止权力滥用上具有积极作用,但始终难以克服为反对而反对导致的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等弊端,基本上是一种低效民主。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集中指导下发扬民主,在民主基础上进行集中,在维护共同政治目标、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基础上,执政党鼓励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等积极发表意见建议,提出不同意见;在政党协商和政协协商中,执政党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充分吸纳合理意见,虚心接受批评意见,使决策更加民主科学。基于此,执政党在治国理政中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及时决策办成事、保持清醒少出事,使人民权力真正能够为人民谋福利。


  五、创造了一种新的现代治理方式

  现代社会政党政治中,国家政权主要是由政党执掌和运作,政党执政的过程就是国家治理的过程。这就决定了政党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主体,政党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来源。由于政党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核心,政党在国家政权和政治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及相互关系状况,其性质、特点、功能和制度化水平,都直接影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状况。

  在西方两党制、多党制国家,政党领袖担任政府首脑,成为国家治理的直接主体和重要推动力量;政党在议会内外发挥制约作用,对国家治理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执政党与反对党的政治博弈中,都实行具有包容性的政纲和政策以吸引中间政治社会力量的支持,并根据形势变化调整施政纲领,促进治理方略的优化。政党以不同方式联合执政的国家,也通过政府职位的相应分配,实施兼顾各方面利益的施政纲领和经济政策,实现利益协调和综合平衡。但由于多党竞争的作用,两党制和多党制在国家治理中往往会出现一些难以避免和克服的弊端,导致国家治理效率低下,甚至成为一些国家的痼疾。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作为保障国家政治社会发展的重要体制机制,与国家治理密切相关,两者之间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这种内在联系主要体现在国家治理与多党合作制度之间相互作用的互动上:国家治理的深入推进不断为多党合作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国家治理的重点、难点就是多党合作的着力点;多党合作制度则以独特优势和功能作用为国家治理提供动力和智力支持,促进治理目标和任务的实现。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在基本构成、性质特点、运行机制上形成的功能作用,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力量凝聚机制、政策优化机制、政治参与机制、增进共识机制和政治稳定机制,从而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资源和执政党治理能力的重要来源。

  一是聚合多方力量,推进合力治理。国家治理中存在许多由不同经济基础、生活条件、利益诉求、思想观念等人群构成的互相交错的力量。如何从这些不同的力量中找到最大公约数,把他们最大限度地凝结成一种推动历史前进的总的合力,是推进国家治理的根本要求。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为形成这种历史合力提供了制度化机制。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上致力于共同事业,并在合作共事中建立了协商、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各民主党派具有自我教育的传统,能够有效凝聚自身力量。因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具有强大的政治凝聚和社会整合功能,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为国家治理提供强大的力量支持。

  二是优化政策决策,推进科学治理。国家治理的关键在决策。执政党作为科学决策的主体和国家治理的领导核心,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其能否科学决策直接关系治理的成败。政府作为国家治理的行政中枢和执法主体,能否科学决策直接关系治理的成效。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在促进科学民主决策中具有特殊的功能作用。政党协商和政协协商既是政党合作的一个基本方式,也是科学民主决策的一个重要环节。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参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最重要的价值取向就是优化决策。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既能从协商、参与的角度扩展国家治理能力的外延,又能从建言、监督的角度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内涵。协商议政反映社会各方面成员的愿望和诉求,融合执政党和参政党的集体智慧,使国家治理决策具有更多的科学含量,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三是拓宽政治参与,推进民主治理。国家治理的本质不是治民,而是民治。没有人民群众的主体参与,没有人民群众的智慧凝聚,没有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的发挥,国家治理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善治和良政。从根本上讲,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要改变政府对民众管治的治理性质和政府单一实施的治理模式,形成以人民为主体的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以其特有的内部结构和运行机制,能够将社会各界人士吸纳进国家治理过程,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治理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成为国家治理各项任务深入实施、治理目标如期实现的重要保障。

  四是坚持民主协商,推进共赢治理。现代社会是多元发展,国家治理是多元共治。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单中心权威主体强制形成“一元话语”的集中治理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时代要求,传统的命令、强制、压制基本失灵,而包容、妥协、协商越来越重要。政党、政府、企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多主体互动,建立“多元话语”的共同治理格局势在必行。我国政党制度具有民主协商这个形成共识的合作机制与有效方式。政党间的民主协商开启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历程,开创了中国共产党治理国家的崭新时代。政党协商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确保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秩序和实际成效。

  五是健全制度机制,推进长久治理。国家治理作为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社会工程,必须标本兼治,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这是构建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根本着眼点、着力点和落脚点。着眼长治久安进行国家治理,最基本的是建设公平有效的国家政治治理体系,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和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体现了中国社会基本政治结构、政治关系和政治方向,与国家政权机关、社会团体、市场主体密切相关,嵌入中国政治发展全过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既为执政党和参政党长期合作、履行职能提供了制度规范,也为进行国家治理、实现长治久安提供了制度保证。

  六、结 语

  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突破了世界其他国家形成的政党制度和政治制度模式,既为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凝聚了共识、智慧和力量,又为人类政党政治和政治文明提供了中国方案、中国路径、中国智慧,作出了中国贡献,从而在世界政治发展和人类政治文明建设中独树一帜。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仍处于发展完善之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我国不照搬西方和其他国家的政党制度模式,也不排斥从西方政党制度中汲取有益的营养。我们既要坚持中国政党制度自信,也不能故步自封。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更好地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并与世界各国政党制度和政治制度互学互鉴,进一步彰显优势和特色,为促进人类和平发展和政治文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杜俊奇 张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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