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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加强政治建设之现实必然与意义

发布时间:201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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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共政治建设历时共时的成功实践与借鉴

  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中共中央2019年1月发布《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旨在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目的是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聚焦党的政治属性、政治使命、政治目标、政治追求持续发力,不断强化各级各类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中共中央在世纪之交的2000年12月召开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强调统一战线作为党的一个重要法宝,绝不能丢掉;作为党的一个政治优势,绝不能削弱;作为党的一项长期方针,绝不能动摇。2015年,党中央第一次召开在我国统一战线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统战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必须全党重视,各级党委要把统战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形成大统战工作格局;强调要搞好多党合作,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2008年适逢“五一口号”发表60周年,国务院新闻办2007年11月首次公开发布《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白皮书的发表是一项创举与标志,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进一步走向成熟。各民主党派是中国的参政党,是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内在要求和各民主党派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实际作用,决定了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民主党派要充分发挥参政功能,内在要求与时代形势都彰显民主党派必须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建设。

  中共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守党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保持政治定力,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共最鲜明的政治品格与最大优势。中共十八大尤其是十九大以来,中央频繁颁布出台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和工作条例制度,涉及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纪律建设等方方面面。这些重要法规、文件的制定发布,充分说明作为执政党的中共,在不断注重和加强执政能力和执行能力建设。

  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地位和性质被确立以来,关于统一战线、民主党派、多党合作、政治协商,中共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从1989年《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到1996年《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1999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加强自身建设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2004年再次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纪要》,连续出台三个《纪要》,以指导和规范民主党派组织建设与发展。2005年,出台《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2006年接着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2012年又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急迫性得到中共的高度重视,纳入政党建设国家宏观战略考虑。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使多党合作制度建设迈上新台阶,多党合作制度框架更加完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是中共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意义异常巨大。2019年,中共中央着眼未来,又出台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有关意见等三个划时代意义的最新文件。进入新时代,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昭示着民主党派迫切需要加强自身建设。


  二、民主党派加强政治建设的现实必然性

  我国的多党合作,是执政党和参政党建设互相促进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中国人民共同的政治创造,它是在中国的土壤中特有的一种新型政党制度。这个制度是独特的,是其他国家政党制度无法比拟、也无法模仿的。这一制度以“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为基本特征,在形成高度政治认同的基础上,通过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参与提供制度化的渠道,实现了政治资源的优化配置,维护了和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在中国目前的政治架构和语义预设前提下,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两对关系可以完全互划等号。在中国政治语境中,由于共产党是执政党,简称或略称“党”无疑专指中国共产党,意即“党”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专有名词,不指代民主党派。“党”指称中国共产党,“党派”指称各民主党派,“政党”涵盖执政党中共和参政党各民主党派。按照约定俗成原则,有必要厘清这些政治术语的外延与内涵。从历史角度看,各民主党派,多在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成立,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经历了反复的权衡比较和长期的思想博弈,最终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郑重选择多党合作,在政治上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中国是一个超大规模的社会,要求政党制度必须具有强大的社会整合力。共产党是社会整合的中坚力量,各民主党派的合作扩大了社会整合的边界与张力。中国的政局要稳定,多党合作这个政治格局必须稳定;中国的社会要和谐,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必须和谐。实现我国政党关系长期和谐,根本在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在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多党间形成核心与合作模式而非竞争模式是中国政党制度的特点,长期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的突出特色。如何进一步优化党际关系模式,如何在中国政党制度的框架内保持执政党和参政党之间的适度的张力,实现共产党的领导与民主党派的独立性之间的相互平衡,是一个非常现实而又十分重要的问题。

  多党合作制度体现了执政党和参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亲密团结、合作共事的关系。一是体现在有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础,即坚定不移地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二是体现在有合作的制度保证。民主党派不是国家权力机关,开展监督不是靠强制约束力,而是靠政治影响力。三是体现在有合作的人才支持。人才支持是动态发展的,是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和履职建设而不断提高和优化的,从而达到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

  2013年2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并在讲话中首次明确提出,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2015年5月颁布《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明确规范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是对民主党派性质的最新界定,标志着民主党派的性质实现了又一次历史性转变。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是由多党合作的形势任务和民主党派的性质作用决定的。民主党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意味着我国的多党合作已经发展成为不同社会主义政党之间的合作,意味着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成为各民主党派的自觉自为,意味着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意味着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成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基本的政治水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执政党提出了党建新的总要求,强调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并对参政党建设提出了希望和要求。民主党派应以党为师,加强高素质参政党建设。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与党外人士共迎新春时,对新时代多党合作事业和参政党建设提出“四新”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多党合作要有新气象,思想共识要有新提高,履职尽责要有新作为,参政党要有新面貌。”希望各民主党派以换届为契机,继承和发扬多党合作的优良传统,深化政治交接,加强思想、组织、制度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水平,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希望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要做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增强责任和担当,共同把中国的事情办好。习总书记提出的“四新”要求是对多党合作制度的一种期待,也是对民主党派建设的一种期待。

  中共十九大吹响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号角。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需要各民主党派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共同担负起历史和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中展示新气象、展现新作为,筑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多党合作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既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也离不开各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各民主党派需系统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扎实推进领导班子建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能力,更好地承担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的责任担当。


  三、民主党派加强政治建设的方法路径研究

  民主党派的工作由履行职能和自身建设两部分组成,当前自身建设摆在了首要位置,它是履行好职能的基础。中共十九大明确提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重大命题,强调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这一思想也为参政党新时代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2019年颁布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有关意见,明确了参政党建设的五大目标: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作风优良、制度健全,完善了参政党建设的五大布局: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履职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

  在政党制度框架下,参政党必须有政治建设的责任和任务,既要参加党和国家的政治建设和政治生活,又要对自身的思想和行为提出更高的政治要求。参政党以政治建设的要求统领自身建设,就要把思想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把政治建设作为思想建设的核心要求。参政党的任务,本质上是政治任务。参政党的建设,本质上是政治建设。加强政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实现政治纲领的本质保障和根本要求,决定了自身建设和履行职能的方向和效果。政治建设也是参政党建设和发展的本质要求和根本保障,参政党要对自身的政治建设负责,全面领会执政党政治建设的经验和要求,跟上执政党建设的步伐,增强政治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自身建设的核心是坚定的思想政治建设

  民主党派五种能力建设把政治把握能力排在首位,就是要求参政党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重大政治考验面前要有政治定力。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和现实的必然选择。在当前新时代的大背景下,参政党的思想政治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为指导,在政治方向上引领同心、增进思想政治认同,在政治文化中涵育同心、扩大思想政治共识,在政治协商中凝聚共识、汇聚团结奋进的力量,不断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增强政党意识和参政意识,提高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能力。

  思想政治建设首先要增强政治共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参政党建设最重要的是要增强政治共识。对民主党派来说,坚定“四个自信”,坚固“四个意识”,坚守“两个维护”,这是首要的政治任务。新型政党制度发展过程中,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增进和凝聚政治共识至关重要。参政党要回答好“为了谁、我是谁、谁为谁”的问题。“为了谁”即立党为公、参政为民;“我是谁”即充分认识到民主党派的局限性;“谁为谁”即坚持和接受中共领导,以党为师。

  着眼提高政治把握能力。政治把握能力是民主党派的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形成思想政治共识、巩固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推进共同事业的根本保障。经过多党合作的长期实践和教育培训,民主党派的政治素质和政治把握能力不断提高,但新形势下如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仍在持续对民主党派的政治把握能力提出新的要求。要把提高政治把握能力作为思想建设的中心环节,通过基本理论教育,基本国情、政情、党情和基本路线教育,多党合作优良传统教育,形势、政策和任务教育,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等,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和实践活动,不断凝聚和增进政治共识,使多党合作始终具有牢固的政治基础和正确的政治方向。

  切实发挥基层组织主体作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民主党派成员整体素质的中心环节。当前,基层组织建设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共性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思想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程度欠缺。二是基层组织活动方式单一、活力不足、能力欠缺及无经费、无场地、无保障“三无”现象等问题仍然存在。三是组织发展质量需要提高,代表性人才有待扩充。党派组织发展达到一定规模后,最重要的不在人员数量的叠加而在成员质量的提升。解决上述共性问题,要跳出传统思想政治工作模式,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理念,探索新的思想政治工作模式,以更开放的视域高质量推进思想建设。要有效破解在思想建设中组织引导覆盖面不够、自我教育吸引力弱化软化等问题,助推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全面提升,加强横向、纵向工作衔接,不断增强基层组织“五力”建设,即领导力、凝聚力、向心力、感召力和保障力。

  (二)政治建设的基础是坚实而充满活力的组织建设

  2018年7月,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面规范党支部工作,推动政治建设向基层延伸,民主党派要学习中共党建的思想、经验和意义,增强党派基层组织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强力推进党派基层组织建设。现行体制下民主党派的组织架构为中央组织和省级地方组织、市级地方组织三级架构,基层组织包括基层委员会、总支和支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首先要研究党派组织的特征与差异。支部是组织的细胞,是成员所在,要针对它的基础性特征加强建设,使它们在成员工作、群众联系中发挥重要作用。基层委员会在地方组织领导下,按业务系统设立,要针对它的行业性特征加强建设,使它们在基层统战、行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中共党建五化要求:支部设置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党员管理一体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值得借鉴并用以指导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

  着眼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加强组织建设。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的集中体现。新时代新形势新环境,对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组织建设作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基础,不仅关系到民主党派的自身特色和整体素质,而且从成员结构和素质上为民主党派提高参政议政能力提供了组织保障。近年来,有的党派主体成员不断减少;有的党派发展成员存在交叉重复、渠道变窄现象;有的党派在参政议政中求全面,争相发展主体界别以外的人才。这就需要民主党派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坚持以相关领域代表人士为主的成员构成,对多重身份的成员在各党派发展中进行科学规范、有序发展;在参政议政中要各有侧重、突出特色,实现保持界别特色与发挥功能优势的统一;要加强上下联动,各尽其责,形成并发挥整体合力,提升党派工作效能。

  推进政权中合作加强组织建设。1989年和2005年中共中央制定的两个关于多党合作的纲领性文件,都有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规范,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等党外人士在政权中合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在政权中合作共事,既是中国共产党不搞一党专政的本质体现,也是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内在要求,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色和独特优势。目前执政党与参政党的政权中合作有三个方面的问题值得重视和研究解决,藉此促进和深化民主党派的组织建设。一是党外干部的政治安排与多党合作制度面临新挑战。新形势下,中共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担任行政正职在省、市政府部门合作共事,将由过去个别现象、特殊情况成为新阶段多党合作的新常态,形成新格局,这种新格局将逐步稳定化、常态化。党外人士担任副职,过去主要是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在党组和行政双重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工作。如今,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担任行政正职,成为政府部门的行政负责人以后,接受行政领导变成了在支持党组发挥核心领导作用条件下进行行政领导。因此,如何处理党外行政正职与中共党组负责人的关系、行政领导和党组核心领导的关系,就成为政权中合作必须解决的一个新的重要课题。二是民主党派省市级地方组织的架构设置与建设面临新课题。基于人民共和国建国、联合政府建政、人民政协建制之初多党合作基本政治制度与“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政治方针,民主党派的组织体系与组织架构在宏观上已从制度层面予以确立。之后由于历史和现实双重原因,中观和微观两级层面未具体细化设计和统筹规划确定,现各民主党派省级、市级地方组织普遍存在省委会、市委会的内设机构名称不统一、部门数不统一、人员编制数不统一、职能职责不统一、职务职级不统一,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职能履行与效能发挥,与执政党的组织架构、职能定位、机构级别、部门规模等不对等、不对应、不匹配,因而不便于民主党派开展各项履职工作,从长远看无疑不利于多党合作事业的健康发展。三是民主党派组织建设与成员发展与中共的关系面临新问题。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民主党派与执政党政权中合作的政治基础和政治保障。民主党派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主要是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体现为党的领导而不是部门领导,是集体领导而不是个人领导。需要厘清和明晰以下几个具体问题。其一,需要明确民主党派省委会、市委会机关的性质、地位及定位。其二,中共党委统战部相应与各民主党派省委会、市委会应为工作指导与联系关系而非直接组织领导关系。其三,交叉政治身份应予以规范,民主党派成员被中共发展接纳为党员,中共党组织事前或事中应与其党派相应组织征求意见听取反映,事后应书面通知或函告其党派相应组织或机关,以真正体现多党合作制度性与“长期共存、肝胆相照”之相互尊重,也更利于党派成员的教育、管理、成长与发展。总之,参政党组织建设的微观层面无外乎事与人两个方面,解决和理顺了宏观、中观、微观的各种问题,民主党派组织建设才更有利于向健康、高效、高质量、可持续方向发展。


  (三)政治建设的有力支撑取决于整体履职能力提升

  党的十八大后,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习近平同志在2015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把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四种能力”充实完善为“五种能力”,明确要求“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组织、制度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民主党派能力建设的“4+1”,既体现了多党合作新阶段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特别是能力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希望,也是着眼多党合作长期战略,增强民主党派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进一步提高制度效能的内在要求。能力建设既是政治任务,也是素质水平,又是艺术技巧。

  参政党中最大数量的是兼职为主的人才队伍,在现有的框架内,中共与民主党派成员的来源和结构越来越接近,民主党派传统的人才优势和智力优势日渐式微,使得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中提出独到见解的难度增加,这是不容回避的问题。民主党派最基本最重要的能力建设是民主监督能力建设。这也是执政党最希望参政党所为之的履职责任。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是我国多党合作制度所决定的任务使命,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职能,在静态意义上是指民主党派功能与任务的界定和赋予,在动态意义上是指民主党派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政治监督。民主监督要说“逆耳之言”,既需要执政党的“雅量”,更需要民主党派的“胆量”,中共的“肚量”决定民主党派的“胆量”。胆量不意味着蛮干,不意味偏激或极端之言,需要有时机、方式的恰当安排,还需要语言艺术之技巧和适当的政治妥协。从这个意义上说,提高民主党派政治素养和履职水平,是提高民主监督实效的一项重要内容。

  民主监督职能是一个“职”与“能”互为表里、相互依存的问题。其中“职”是职守,是责任。民主监督“职”守的明确,其实就是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体制,应有定性的具体依据,尽可能减少监督过程中的随意性、解释中的“弹性”。“职”是组织机制,是以硬性严格规定为主要特征,“能”则以灵活适应为主要特征。这种特征以良好的监督氛围和民主党派良好的精神面貌及心理状态、不断提高的监督质量为内容。就民主党派有效履行民主监督职能而言,“职”与“能”是互为条件、缺一不可的。

  从制度层面确保民主党派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功能和作用,畅通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途径,增强其监督能力。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首先,要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来保证民主党派监督职能的履行。通过相关法律明确执政党和参政党的权利与义务,使中共领导干部的日常行政活动处于被监督的状态,以实现科学、民主执政;同时明确规定参政党从事政治活动的法定权利和程序,包括对执政党的民主监督程序、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保障措施。只有用法律充分保证民主党派的监督权利,党际监督才能真正起到预期功效。其次,改革干部管理制度,增加民主党派担任实职的机会。各民主党派要想发挥积极作用,除了提建议、批评、意见,担任行政、司法机构特约人员外,更需要让自己的干部融入执政党的干部任命体系的考量范围之中。只有真正进入政治运行这一关键环节,才能深入到权力内部,通过自身影响力切实发挥对执政党的监督作用。第三,用党内纪律要求中共党员干部认真对待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土的建议。中共作为执政党,应自觉接受其他党派监督,认真听取并接受正确的意见和批评,树立民主意识,警惕忽视参政党的地位和作用、把与参政党的合作作为一种“摆设”的危险,要依靠制度建设来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保证民主党派对权力监督的同步进行。第四,提升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素养和参政议政能力。在实践中,职守确定而能力不足并不鲜见。同中共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相比,民主党派自身建设还处于严重滞后的状态,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理论还处在萌芽与模仿阶段;党派的界别特色逐渐模糊,发展定位存在某些重叠;党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不规范;新生代党派成员在工作中完全依赖执政党的各级统战部门。民主党派的政治把握力、理想信念、参政能力等都有待提高,建设高素质参政党的任务艰巨,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自身建设。

  (四)政治建设的抓手是优良强硬的作风建设

  着眼提高组织领导能力加强教育培训。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是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有序组织系统,主要是发挥党派的整体作用。民主党派中的代表人士在各级政府和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因此,提高组织领导能力是最基本的素质要求和履职要求。民主党派的主体是党外知识分子,有知识智力优势,但缺乏行政岗位历练,组织领导能力薄弱是普遍存在的“短板”。组织领导能力作为实践经验的升华,必须经过不同层级、不同岗位、不同职务的实际历练,才能逐步领悟提高。要加大实践锻炼力度,通过挂任政府和部门领导干部提高组织领导能力,以适应新阶段在政权中合作和发挥党派整体作用的需要。

  着眼提高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是民主党派的领导核心和工作中枢,由于专兼职结构和缺乏相应的体制机制,因此,虽然个体比较优秀,但作为一个整体却不够强,未能形成“1+1>2”的明显效果。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提高民主党派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的关键,着力在克服自身思想作风上的问题、自我化解领导班子内的各种矛盾、建立相关制度机制上下功夫,注重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作用。还要注重发挥民主党派的主观能动性,独立自主地解决自身问题,增强多党合作的制度活力。

  着眼于党派的优良传统加强作风建设。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参政党发挥作用的法定依据和渠道。民主党派作风建设要为民主政治建设发挥作用,要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爱国统一战线、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作用,要在多党合作制度中发挥作用,要发挥建言献策和凝心聚力相统一的作用。要突出政党性质和政治需要,规范行为,加强政治引领、思想引导、共识教育,团结引领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确保多党合作事业正确政治方向,夯实新时代多党合作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五)政治建设的保障是科学规范健全有效的制度建设

  着眼提高合作共事能力加强制度建设。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的合作是全方位合作,广泛存在于中央和地方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高校、国有大型企业之中,基本方式就是担任领导职务的民主党派成员与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在各级政权和政治机关中合作共事。提高合作共事能力,最基本的就是建立和健全相应制度,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工作。2012年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和2015年颁布的《统战工作条例》,从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四个环节明确了基本政策规范,为民主党派提高合作共事能力、搞好合作共事提供了基本依据和重要保障。要按照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关键在培养、重点在使用”的要求,放宽视野、突出重点,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主阵地作用,坚持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以代表性为标准,把符合条件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等及时选拔到各级政府领导岗位上来,做到有职有权有责有为;加强对党外干部的管理,使其健康成长、廉洁从政,更好地履行职能作用。

  全面推进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涵盖两大基本任务,一是规章制定,一是规章执行。规章是依据,执行是目的,两者相互作用,不可缺一。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是保障,也是约束。内部监督机制建设、民主生活会制度建设、纪律处分条例建设是各民主党派目前应该协力做好的三大重点制度建设工作。这些都是新时代新形势下面临的重大课题和现实问题,任重而道远,民主党派制度建设必须加以考量,进行深入全面的法理研究、政策研究、政党理论研究、实践与实证研究,逐渐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最终上升到顶层设计的政党法规层面,形成可操作的法规文件,用以指导和规范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制度体系构建、制度作用制约、制度效能发挥。

  四、结语

  政治建设是参政党建设和发展的本质要求和根本保障。民主党派加强政治建设,要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性质地位,全面领会执政党政治建设的经验和要求,跟上执政党建设的步伐,增强政治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政治制度的要求和政治发展的需要,集中思想和精力研究自身建设的政治要求,用政治要求统领自身建设,在自身建设各方面贯彻政治要求,自觉维护国体、政体、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的政治方向,保持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结合,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核心、组织建设为基础、履职能力建设为支撑、作风建设为抓手、制度建设为保障,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努力建设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作风优良、制度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注:该文为湖南省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研究2019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9046

  (廖晟,民进衡阳市委会专职副主委)

作者:廖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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